词条 | 旧北区理民府 |
释义 | 旧北区理民府(Old District Office North, Tai Po)位于香港新界大埔运头角里,是英国租借新界后兴建的首幢民政大楼。于1981年11月13日被列入香港法定古迹,1988年至2000年拨作香港环境保护署大埔区分处,2002年成为香港童军总会新界东地域总部,并命名为罗定邦童军中心。 历史沿革1898年6月9日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爵士(Claude MacDonald,1852-1915)与李鸿章在北京签署《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于7月1日起将九龙半岛、大屿山等离岛及大鹏湾水域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1899年4月17日港英政府在大埔旗杆山(Flagstaff Hill,现称圆冈)举行升旗礼,正式接收新界租地。 大埔是早期管治新界的中心,1901年设立“Land Office”(后称大埔田土司署)。1905年为方便执行土地法例,将“District Land Office”分为两个部门,其中之一为“Northern District”(北约理民府),坐落大埔,管治新租地除新九龙及三个小岛外的大部分地区。理民府的工作包括收税、发牌、土地丈量、地区工程、司法仲裁、地方治安、排解纠纷、探测民情等。及后北约理民府分拆为大埔理民府及元朗理民府。 旧北区理民府约于1907年兴建,办理新界北部(荃湾以北)的行政及土地注册工作。同时附设邮局(直到战后重光)及裁判司法庭(直到1961年)。于1983年才停用作理民府的办公大楼。 建筑特点旧北区理民府高踞山丘之上,原分为南北两座单层的建筑物,为适应潮湿炎热的天气,东西立面均建有宽敞的砖柱游廊及拱形门窗,整座以红砖建成,是廿世纪初典型殖民地建筑物。二次大战后在中间加建连结两座,并于北座加建多一层,整体上保持一贯古朴的外观。在内曾放置一门小炮,移离后只余空炮架。 公共交通东铁大埔墟站 九巴64K(元朗(西) - 大埔火车站) 72X(旺角(柏景湾) - 大埔中心) 73X(荃湾(如心广场) - 富善) 74X(观塘码头 - 大埔中心) 307(中环渡轮码头 - 大埔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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