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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精神暴力
释义

肉体暴力之外的另一种暴力,学名精神暴力,小名“软暴力”。 这种暴力作为武器,代替不宽容的心将愤怒投射到我们身上,它不能够把我们打得鼻青脸肿,但足以让我们的心灵受伤。也许心灵的伤和肉体的伤一样,忍忍也就疼过了。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已经逐渐了解到,选择婚姻就应该同时选择在婚姻中学会忘记,对不宽容的人和事宽容。

概况

以道德力量遏制精神暴力

目前,家庭暴力已不局限于拳脚相加、头破血流的肢体暴力,另一种同样具有伤害力的精神暴力,让许多妇女“痛在心里”,有苦说不出。人们把这种来自精神上的家庭暴力称为“冷面杀手”。

各地妇联在做家庭暴力调查时,发现精神暴力对妇女的影响不容回避,而中国法学会的一项研究结果更证实了精神暴力在我国的普遍性。这项调查表明,与拳脚相加的身体暴力相比,长期不与妻子说话、辱骂妻子等精神暴力更加普遍。

这项名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结果显示,65.3%到65.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不理睬妻子的现象,22.3%到29.6%的家庭会出现丈夫使劲关门或摔东西的行为,有23.8%到28.9%的家庭会出现丈夫辱骂妻子的现象。还有19%到21.7%的家庭中,丈夫会威胁要打妻子。

参加这一研究的专家们指出,精神暴力对妇女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

同时,精神暴力不仅给受暴者带来无以言状的折磨与痛苦,其社会危害也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我们在谈论法制、平等、人权时,也应对这种暴力给予高度重视,遏制其发展,防止其危害。

值得重视的是,尽管精神暴力给妇女造成了伤害,但并未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根据2002年底北京市妇联“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研究”调查表明,公众对于精神暴力的认识比较模糊:对于作用于身体上的暴力,只有3.9%的人认为不属于家庭暴力;但对于精神上的伤害,如“丈夫长期不和妻子说话”“耻笑妻子的缺陷或弱点。”分别有65.7%和48.3%的人认为不属于家庭暴力。精神暴力在我国还是个新名词,当然没有进入法律调整的视线,所以受害妇女向法庭提起诉讼是不可能的。其实对精神暴力鉴别、取证从法律上界定也很难,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做伤情鉴定,闹到法庭也难以认定究竟是否存在精神暴力。

当然,面对家庭暴力的魔爪,有的妇女也选择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终因证据难以取得,不仅问题没有解决,反而使受暴者感到上告无门求助无路。在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况下,有人选择自杀这种最极端的自我毁灭方式。

事实上,遭受精神暴力的妇女在长期的暴力环境下,大多丧失了自信心,丧失了起诉的勇气,不得不继续维持暴力的婚姻关系。

有调查表明,精神暴力以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居多。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暴者的典型特征。妇女们遭受家庭暴力一般经过三个阶段:开始时,她们感到吃惊,竭力躲避;然后感到恐惧,努力讨好丈夫;最后感到抑郁,躲到一边自责。一旦家庭暴力成为习惯,最后的后果是妇女彻底丧失反抗的勇气。

鉴于精神暴力在现实中对妇女的危害,有人认为,应立法对其加以预防和惩治。但也有人发出了反对、质疑的声音。有网民发表言论,认为精神暴力引申、夸大了暴力的含义。还有的网民认为所谓“精神暴力”只不过是一种借代的用词,其含义表示了精神伤害,不能作为严格界定的法律概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而到了人们感情之间的关系就更为复杂,如果用条文进行明确化,那一定是徒劳的,也不具有现实的操作意义。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在公正判决这个基础上进行努力,而不是在具体的条文上一味地细化。

上述言论不乏合理之处,确实,立法是遏制暴力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是唯一的手段,也不是最重要的手段。对家庭暴力,我们还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加强对精神暴力危害的宣传,强化对实施暴力者的道德谴责,以社会道德力量约束精神暴力。第二,倡导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妇女,为消除家庭暴力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第三,北京市妇联所做的调查表明,婚外两性关系的发生是导致家庭精神伤害或者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妇女面对精神暴力侵害时选择极力容忍的态度,极端情况下甚至容许第三者登堂入室,反客为主。这种迫于无奈的选择主要出于对现实因素的考虑,一些女性在经济上难以独立,需要依靠丈夫的收入保障生活;不少妇女把生活重心放在养育子女的方面,为了使子女教育得到足够的经济保障,而不得不采取对丈夫妥协的方法。面对妇女这种无奈的处境,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也是使妇女远离精神暴力的途径之一。

家庭精神暴力的基本类型

究竟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家庭精神暴力? 调查显示,同肢体暴力一样,精神“冷暴力”也多表现在丈夫对妻子施暴,而施暴者和受害者人群,普遍都接受过高等教育,且基本都从事“白领”职业。

家庭精神暴力最大的特征是隐蔽性强,如果不是感同身受,别说亲戚朋友,就是当事人也很难意识到证明自己是被伤害者。江女士曾经是教师,她与丈夫结婚之初,感情一直不错。但不幸的是,江女士在婚后第三年不幸得了恶性肿瘤,被切除了一个乳房,这破坏了她原先在丈夫眼里的美丽形象。丈夫从此开始冷落她,不仅性生活的次数屈指可数,甚至连话都不愿意跟她说,家务更是一股脑儿全推在江女士身上。虽然不是自己的错,开始时江女士还是非常内疚和自卑,毫无怨言地承担一切,以为可以换来丈夫的同情。谁知,她所做的一切不仅没有让丈夫感动,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换来,呆在家里让她心里透不过气。两个人也终于闹到分屋居住的程度。江女士说,精神上的折磨让她整夜睡不好,这种冷战可能会将她逼疯。

家庭精神暴力的伤害难以界定

接手过多起离婚案件的法官钱伟光说,女当事人中经常被丈夫拳打脚踢的并不占多数,但绝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地遭受过种种精神虐待,但与肉体伤害程度的相关界定标准相比,精神上的伤害却很难找到法律依据。可在家庭暴力中,精神伤害的发生频率又最高,身体暴力次之,性暴力发生比率最低。他分析说,这除了在一些教育程度较高的家庭中,多少还顾忌“君子动口不动手”这种社会角色的约束、觉得用拳脚相加这种暴力方式并不符合自己的身份外,还有的是施暴人掌握被害妇女的心理,深知从精神上折磨对方,更能从精神上拖垮她,让其主动就范。另外,随着普法力度不断加大,许多人渐渐懂得“保护”自己。如果拳脚相加,使对方身上留下伤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于是,一些学“乖”了的人,就采用另一种更“高级”的暴力方式。由于家庭精神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加上没有伤痕,不见鲜血,不能做伤情鉴定,即使闹到法庭上,法官也难以认定谁是过错方。可是研究家庭暴力的专家们却指出,家庭精神暴力对妇女的伤害不亚于身体暴力,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

精神家园同样需要保护

令人担忧的是,目前社会上对家庭精神暴力的认识存在极大的偏差。有关调查表明,50%的受访者认为,限制妻子与朋友交往、长期不与妻子说话、长期拒绝与妻子过性生活、耻笑妻子的缺陷弱点等精神层面的暴力并不算是家庭暴力,而只有殴打、伤害致死、虐待等身体暴力和性暴力才是家庭暴力。从事心理咨询的王丽娟女士就曾接到过这样一位妇女的求助电话:当时年轻貌美的她嫁了一位各方面都一般的男人,原本以为可以得到更好的呵护。谁知婚后,丈夫却总担心她会有外遇,就极尽能事地讽刺、羞辱她。长此以往,她性情大变,不仅不敢与人接触,还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工作也时常出错。然而,她之所以打电话也只是诉诉苦、寻求一点安慰而已,当王女士建议她坚强起来,勇敢地与不幸的婚姻彻底决裂时,她却犹豫不决了。的确,在我们社会中,由于更多强调的是家庭本位观念和妻母角色,这使得许多妇女在遭受家庭精神暴力时,觉得维持家庭的完整是妇女的最大责任,因而阻碍着她们寻求帮助,更多选择留在家中。

当然,遭受家庭精神暴力的并非仅仅是女性,很多男人也颇多难言之隐,比如有一位丈夫投诉,他家里的全部经济活动都是老婆做主,自己的全部收入都必须上缴,连一点零花钱都没有,这让他在朋友和同事中抬不起头来,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而有的丈夫则不得不忍受“河东狮吼型”的妻子,在家里,跟仆人差不多。无论如何,家庭精神暴力作为一种隐性的暴力形式,造成的伤害比显性暴力更大,甚至还会造成精神疾患。深受家庭精神暴力之苦的男女,心理上和精神上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他们大多有委屈感、被控制感,感情变得脆弱易激动,心理上常常处于孤独状态。更严重的是,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愈合,而心灵上的创伤却越积越深。

现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们同样期待社会对各种类型的家庭精神暴力进行专门的研究,成立专门的家庭精神暴力救助中心,启动和完善相关立法,在保护受害者的肉体同时,更注意呵护他们的精神家园。

冷漠型

案例

1995年暑假,已是大二学生的何伟回家探亲,在一次同学聚会上结识了河南某电视台节目主持人杨丽。俩人一见钟情,可直到何伟读研究生的第二年,才在双方老人的催促下结为夫妻。然而,这对被人誉为“才子佳人”的绝配夫妻在蜜月里就发生了水火不相容的矛盾:那天晚上,何伟正和杨丽在家看电视,突然电话铃响了,杨丽急忙接听。从杨丽与对方的亲热交谈中,何伟听出对方是个阔老板,刚从外地回来,此人情意绵绵地邀请妻子外出消夜。杨丽正十分礼貌地推辞着,何伟却醋意大发,抢过她手中电话砸在地上,并破口大骂:“你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居然让人把约会电话打到家里来了!”从小被娇惯的杨丽岂能忍受这样的委屈和打骂,她立即不依不饶地与何伟吵闹起来。这场吵闹,弄得整个家属楼沸沸扬扬。杨丽认为何伟让她面子丢尽,提出了离婚。个性高傲的何伟自然不肯低头,在打闹后的第二天,就像躲避瘟疫似的离开了妻子,回到千里之外的大学校园,并酝酿着报复:既然美貌多情的妻子“红杏出墙”、“傍款寻乐”,我为何要“守身如玉”、“一棵树上吊死”呢?从此,何伟再也不肯给杨丽只言片语的问候,连寒暑假也很少回家,即使回家,也是悄然行动,或跟踪、或窥视、或打探妻子的“丑闻”,为的是找到妻子与别的男人“不轨行为”的证据。其实,作为公众人物——节目主持人,杨丽本身就是“大众情人”,爱慕她的、追求她的人是不少,但杨丽骨子里的传统观念很强,除了自己的丈夫何伟,她并不对其他男人感兴趣。杨丽曾多次打电话、写信给何伟,何伟就是不相信,变本加厉地讥讽她、辱骂她、冷淡她。这种折磨比毒打还难受!绝望中,杨丽只好再次要求离婚,何伟却偏不答应。他认为自己遭了伤害,就非把她折磨够了才行。

专家分析

在家庭精神暴力中,冷漠型是最普遍的表现方式。夫妻双方在产生误解和矛盾时,不是通过交流等方式积极处理和解决,而是疏远对方,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对对方漠不关心、轻视和放任,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习惯上,人们将这种情况称为“冷战”。据统计,广州市妇联接待的法律咨询个案中,十个有九个是关于家庭婚姻方面的咨询,而有关于精神虐待、故意冷落对方的行为就占了近一半。多数夫妻的“冷战”并不严重,其诱因也不过是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且很快就会过去。只有持续的“冷战”才是最可怕的,那往往意味着夫妻的矛盾已经积累得较深,到了无法化解的程度,比如一方出现婚外恋、试图通过冷落另一方的手段达到离婚的目的等。至于上文中的例子,则是男方何伟的人格存在着重大问题。

对抗型

案例

王平和妻子是经同事介绍而组成家庭的。婚后没多久,两个人便从各自的性格差异中感觉到:这种草率的结合是个错误。在王平看来,一个男人在社会上可以是个无足轻重的“小角色”,无权无势也罢,囊中羞涩也好,可在家里理所当然要做“一把手”。如果一个男人在外面为养家糊口忍气吞声,回到家里还要看妻子的脸子,活着未免太憋屈!而王平的妻子家境优越,从小备受父母宠爱,同样是个控制欲很强的角色,在她看来,在外面混得窝窝囊囊的男人,根本没资格在家里搞“男权专政”。于是,夫妻两个为争夺家庭的“主权”开始了明争暗斗。丈夫说中午吃炸酱面,妻子却买来韭菜包饺子;婆婆办六十大寿,妻子“命令”只买两只烤鸭,别的一分钱不花,丈夫却偏要买回一卷“柯达”彩卷,还举着照相机在妻子眼前“抖机灵”;妻子让丈夫陪她逛商店,丈夫说一到商场就心里堵得慌,有那闲工夫我还构思一篇文章呢。妻子就成心较劲,打开录音机,嗷嗷乱叫的流行歌曲扰得丈夫文思一扫而光。行动上互不相让,语言上的侵犯侮辱就更是小菜一碟。做丈夫的指责妻子是“母夜叉”,妻子马上抱怨丈夫是“窝囊废”,争吵到激动处,丈夫直指妻子的鼻尖:“找你这个刁女人算我倒了八辈子霉!”妻子毫不示弱,马上跳起脚:“嫁给你这个只会跟老婆较劲的男人,算我当初瞎了眼!”就差动手了。最后,两个人都指责对方有“心理障碍”,却找不到求治的医生,终于发展到只要相互一开口,就觉得对方的好话里也包藏着“贼心”。这种习以为常的“战争”让王平和妻子那原本可怜巴巴的感情,只剩下一层皮,那就是他们的儿子。他们谁也没有把对方“改造”成使自己满意的人。两个人活得很疲惫,很茫然。

专家分析

对抗型精神暴力多数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因为这部分群体受教育程度高,尤其是女性,对自身的权利和地位看得很重;或者是双方的性格都很要强,在家庭事务中都想支配另一方。为了捍卫自己的所谓尊严和利益,威胁、恫吓、辱骂,当众或私下的贬低、挖苦、奚落、嘲笑便不可避免。一旦有一方受到委屈,就会觉得不平衡,往往故意“挑刺”、“找茬”,用言语刺激对方,以进行报复,来寻求心理的平衡和胜利。结果,夫妻由伙伴关系演变为敌对关系,长此以往,不仅给“交战”双方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生活也变得令人沮丧,一点都不开心。这种局面的造成,固然是因为双方缺乏互谅互让的精神,但根本原因还是两个人的结合比较草率,没有经过深入了解就走到一起,结果埋下婚姻的悲剧。

囚禁型

案例

拥有硕士学位的阿冰在广州某研究所工作,是令人羡慕的白领,罗家文则是一家效益不错的国企的工程师。

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后,迅速确定了恋爱关系,一年后两个人幸福地步入婚姻殿堂。结婚伊始,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可渐渐的,罗家文心胸狭窄的性格特点便暴露出来。谈恋爱的时候,罗家文如果碰到阿冰与别的男性在一起,就会很不高兴,但也不便发作;而阿冰一方呢,则将男友的表现视为吃醋,认为那是他在乎自己的表现,也没有往心里去。可现在性质完全不同了。罗家文先是以“爱”的名义对阿冰提出要求:不准太晚回家,即使单位有活动也不行。一旦阿冰违反了规定,罗家文就会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一次,阿冰请假说晚上单位同事请吃饭,罗家文不放心,非要参加不可,结果是一大堆女同事聚餐,当着阿冰的面把罗家文一通数落,搞得阿冰很没面子。可是罗家文不仅不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时不时就到阿冰单位去“巡查”,而且还荒唐地要求阿冰不准和单位男同事说话,再后来,甚至发展到只要阿冰稍微晚点回家就要脱裤子检查、看看妻子有无发生越轨行为的程度!

阿冰生性比较软弱,再加上怕外人笑话,屈辱的泪水只好往肚子里咽,在人前还要强言欢笑,可罗家文如今做得太过分了。她再也不能忍受这种囚徒式的生活。按照罗家文的“规定”,她既不能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也不能没有他的陪伴离开家门半步,更不能与任何男人进行接触,每天的生活就是枯燥乏味的两点一线,回到家里,还要忍受丈夫那貌似关心、实则怀疑的盘问,生活的乐趣被剥夺殆尽。绝望中,她向丈夫提出离婚,谁知换来的竟是罗家文冷冷一笑:“别做梦了,我才不让你和别的男人过好日子呢。”

专家分析

通过妇联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协助,阿冰最终还是摆脱了丈夫的控制,成功离婚,恢复了自由身。但与此同时,也许还有更多相同命运的人挣扎在婚姻的痛苦中。在囚禁型家庭精神暴力中,婚姻的一方多半非常固执、多疑、情绪不稳定、心胸狭窄、容易嫉妒,而且有歪曲事实的倾向,甚至把别人本来中性或友好的表示看成敌对的行为。在社会上,他们则表现为思想狭隘、固执己见,和同事很难相处。在家庭中则极度敏感,对配偶不信任,总怀疑对方做了什么对不起自己的事,因而按照自己的逻辑限制对方的自由,以获得一种虚幻的安全感。其实,这也是一种典型的心理疾病,恐怕只有求助于心理医生或者精神治疗才能解决。而被囚禁的一方,则因此而终日战战兢兢,生活在动辄得咎的阴影中,自信和幸福终于一点点被侵蚀。

性操纵型

案例

伍先生是个忠厚老实、性格内向的知识分子。十年前结识了比他年轻五六岁的女同事,产生了爱情并结了

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生下一个女孩。但妻子心胸狭隘,对老伍管得很严。老伍虽然怕老婆,但在事业上却生气勃勃。两年前,他撰写的一本有关中学生品德教育的书正式出版,受到社会好评;他因此也常被邀请到其他学校去作报告,介绍经验。这时,外校一位已婚女教师因为仰慕他的学识和才华,经常上门拜访和请教,有时也约老伍看看电影或者喝喝咖啡。这引起了老伍妻子的疑心。她借口粮食涨价等种种借口,要老伍交出每个月的工资以及所有稿费、讲课费等额外收入,并规定他随身只能带一元零用钱。她的实际用意是限制老伍与那位女教师的来往。为此,老伍十分地苦恼。但是,使老伍更加恼火的是妻子对他实行性生活控制。只要妻子稍不如意,就不让老伍同床,甚至连续一两个月采取隔离措施。这使老伍十分反感,情绪抑郁。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当妻子一时“心血来潮”要与他同房时,老伍又莫名其妙地阳痿不举。这一下让妻子抓到了话柄,大骂他“有外遇”,“刚与别的女人干过”……于是,一场激烈的舌战不可避免。人的忍耐毕竟是有限度的。老伍忍无可忍,在他的第二本书出版后,就隐瞒了一部分稿费,背着妻子与那位女教师进行交往。其实,他们二人并没有任何越轨行为。但是他承认,由于得不到妻子的爱,他在内心里暗暗喜欢上这位女教师,虽然那只是精神上的爱。

专家分析

是什么让老伍痛苦不堪?是妻子的“性操纵”。性爱本来是加深夫妻感情、促进伙伴关系和享受生命快乐的重要手段,但在一些妻子那里,这种健康的性观念发生了扭曲,并蜕变为一种以“性”为工具进行要挟的错误思想。她们往往利用自己在生理方面的优势,操纵和左右男人。这不但降低了“性操纵”者的人格价值,也加重了丈夫对妻子的鄙视,结果助长了夫妻之间的“离心力”。夫妻在相互怨恨之余,终使感情走向冷淡,有的男人干脆被逼上梁山,到外面的花花世界寻找解决之道,最后闹得婚姻破裂。与女性的表现不同,男性方面的“性操纵”则多发生在婚外恋的情况中,一方面丈夫对妻子的身体感到厌倦,激发不起“性”趣,不能让妻子获得性的满足;另一方面是为了通过拒绝与妻子同床的手段,达到冷落对方、从而逼迫对方主动提出离婚的目的。当然,在与性有关的家庭精神暴力中,性操纵还有其他表现形式,比较常见的如不尊重女方的意见、不考虑女方的感受实施的婚内强奸和性交方式的改变等等。

奴仆型

案例

已届中年的芬在别人眼中是幸福的。她有一个事业心很强的老公和一个宝贝儿子。老公热爱自己的专业,一门心思扑在上边。在单位,他是业务骨干;在家里,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沉醉在自己的乐趣之中。然而,在芬看来,这与其说是优点,还不如说是缺点,因为这成了老公不做家务的重要理由。他回到家里不是埋头啃书本,就是坐在电脑前写东西,要么就看电视,真正是油瓶子倒了都不去扶的那一种。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照顾儿子等家务事,全部由芬一人来承担。女友们嘲笑芬惯坏了老公,把他侍候得像个大老爷们,自己却沦落为女仆。其实芬也感到很不公平,大家都在忙碌,同样挣工资补贴家用,虽说自己的工资少了点儿,也不能把家务全推给自己呀?不过想归想,考虑到看书、学习总比打麻将、喝大酒之类没有出息的行为强,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是,做家务毕竟不是一项体育锻炼,时间长了,芬开始出现腰酸、背痛、肩膀痛等毛病,精神状态也大不如前,有一次因脑供血不足,竟晕倒在地板上。让芬不能原谅的是,此时丈夫就坐在沙发上看书,却连屁股都没有挪一挪,更没有想到要送她去医院检查,最后还是芬自己利用工作时间去医院开了些药回来。芬心里很不平衡,自己不就是人们常说的“老妈子”吗?作为女人,多干点家务倒没有什么,可不能全包干呀,再说,这么辛苦,总得有点回报吧,哪怕是一句关心的话也好。然而,芬所有努力换来的,只是老公更严重的“作威作福”。其实,芬急了的时候不是没与老公拌过嘴,责怪他不够体贴、不分担些家务,老公却觉得她是求全责备、无理取闹,弄得芬没有一点办法。因为长时间从事家务劳动,芬明显地变老了,双手粗糙,精神也大不如前,心情很坏,常常无端地发脾气,就像提前进入更年期一样。

专家分析

不做家务,似乎是很多丈夫的通病。不过,这种情形更多地发生在夫妻地位相差比较悬殊的家庭。比如丈夫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很高,而妻子各方面的条件一般,于是,为了维系一种“微妙”的平衡,妻子只好通过多做家务来赢得丈夫的欢心,同时把照顾好丈夫当作一种重大的责任。当然,在这样的婚姻中,两个人的地位并不是对等的,而失去了平等的婚姻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幸福。有趣的是,还有些丈夫居然强词夺理,把“老公主外、老婆主内”的老黄历当作不做家务的理论依据,全不管现在已经是男女平等的时代了。其实,还有比不做家务更恶劣的,有些丈夫整天游手好闲,干脆不愿意承担家庭的责任,别说做家务,就是每天能按时回家都不错了。嫁给这样的男人,妻子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

依附型

案例

阿玫天生丽质,1997年考上广州某高校。大三那年,她参加社会实践,在一家公司当某产品的形象小姐,结识了比她大二十几岁的曾某。曾某是香港人,在广州有生意,虽然不是很帅,但很有成熟男人的味道,对人彬彬有礼。曾某显然被阿玫的美貌和学识所打动,马上展开感情攻势。从阿玫所在的公司到学校,从大把的玫瑰到令女人心动的各种小物件,没多久,阿玫就被俘虏了。起初,阿玫还对两个人的年龄差距感到不舒服,但曾某的体贴周到和毕业后就结婚的承诺让她感觉不错。尤其是,在和曾某交往的过程中,她深深体会到有钱的好处。阿玫来自单亲家庭,和母亲相依为命,她母亲没有什么固定的职业,长期以来靠给人做临时工供她上学,活得很辛苦。上大学后,母亲拼死拼活挣来的钱只够交学费,她只能靠自己做兼职,解决日常开销。残缺的家庭、艰苦的生活让她变得很现实。幸运的是,曾某并没有始乱终弃,阿玫一毕业,他就与原来的老婆离了婚,将阿玫带到香港。在香港,阿玫举目无亲,再说曾某拥有千万家产,她只好任人摆布。阿玫放弃了工作的机会,专门在家伺候公婆和不久后出生的孩子。曾某从不和她吵架,更不要说打骂她。在别人眼里,阿玫是个非常幸福的女人。她不用像其他女人那样,为养家而疲于奔命。然而,也仅仅如此。因为自从曾某娶了她之后,就再也没有当初的热情,一年有三百天生活在内地,把她一个人扔在香港。金钱方面,家里的支出也都是公公婆婆控制,阿玫并没有任何权利,别说帮帮自己的母亲,就是见上一面都不容易。她的内心非常痛苦和寂寞。再说,谁知道会不会出现另一个阿玫呢?

专家分析

生活缺不了钱,可是,还有许多东西是钱无法替代的。在现代社会各种拜金思潮的影响下,很多女性都渴望嫁一个有钱男人,拿青春去交换享受和安逸,过一种有别墅、有房车的体面生活,其实换来的是更大的不安全感。因为婚姻如果没有爱情为基础,毋宁说是在为了钱而出卖肉体和自尊,是极端不稳固的。在现实生活中,那种因“傍大款”而造成的婚姻悲剧实在太多了,更何况还有数不胜数的“男人有钱就变坏”的反面典型呢?当然,每个人的人生观不同,有些人就是把生活安逸——其实未必安逸得了——当作生活的目标,别人也无权干涉,但现代社会里健康的婚姻关系,是完全建立在人格平等的基础上的。夫妻双方都要有自己的追求和事业,收入和财产可能有多有少,但这绝对不应成为彼此歧视和依附的理由。其实,很多夫妻已经开始大胆地尝试“AA制”了,与人们的担心正好相反,这些颇具反传统色彩的行为并没有影响夫妻间的感情;事实上,正是那些以财产平等为基础的婚姻,才能保持得更长久。

家庭精神暴力的软化方案

鉴于家庭精神暴力在现实中的危害,有人认为,应立法对其加以预防和惩治。但也有人发出了反对和质疑的声音。反对者认为,精神伤害无法进行量化,取证也困难,不可能上升为严格界定的法律概念。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本来就是复杂的,谈到人们感情之间的关系就是更为复杂,如果用条文进行明确化,那一定是徒劳,也不具有现实的操作意义。

上述言论不乏道理,确实,立法是遏制暴力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是唯一手段,也不是最重要的手段。就家庭精神暴力的特殊性质而言,恐怕“心病还需心药医”。归根结底,家庭精神暴力的发生是因为性格因素或观念偏差造成的,要使当事人脱离苦海,也必须从调适夫妻性格和转换观念入手。

1、经济上要自立自强。

许多人尤其是女性之所以甘愿忍受形形色色的家庭精神暴力,往往是出于现实的考虑,因为他们在经济上难以独立,或者处于相对不重要的位置,需要依靠对方的收入保障生活;还有一些女性把生活重心放在养育子女方面,为了使子女的教育得到足够经济保障,而不得不与丈夫妥协。因此,努力改善和提高自己的经济地位,消灭依赖性,是远离家庭精神暴力的途径之一。尤其是要树立健康的婚姻观,不能一味“向钱看”,追求所谓的富足生活,否则,吃亏的只能是自己。

2、给彼此一个空间。

很多夫妻有这样的毛病:总把另一半看得牢牢的,几乎每走一步都要在自己视线范围。其实,夫妻相处好比跳舞,你向前一步,我后退一步,这样才能跳得合拍。真正懂得跳舞的人都知道要留给对方空间,即使跳的是华尔兹,很多时候搂抱在一起,也要有些分开旋转的花式,那才会有较多变化,并且给舞伴提供发挥空间。恩爱夫妻虽然共同进退,但一定要给对方自由,让对方去培养个人兴趣,或是和同性别的朋友交往,甚至是跟自己父母兄弟单独相聚。这样他们才能保持自我。

3、建立亲密的伙伴关系。

现代社会最崇尚的是平等,现代婚姻的根基也是平等。所以,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平等地分担家务,共同承担对家庭的责任,如此才能有同舟共济的力量和幸福感。有些妻子一味地要求丈夫有钱、有势、有成就,有些丈夫则坚持要在家里当老大,其实,过高和过分的要求只会引来对方反感,成为夫妻之爱的刽子手。聪明的夫妻应该以平等的方式进行交流,把自己的想法、苦恼、不甘心摆在桌上,进行探讨,达成一致。很多婚前形同路人的夫妻一辈子越过越好,原因是他们有了一把六个字的“钥匙”——理解、尊重、沟通。

4、学会投入情感。

有些人由于受过某些创伤,或生性多疑,对于夫妻生活中正常的一点小插曲,比如,一方心情不好,回家没有好言语,便觉得受不了,甚至怀疑对方在外面有了问题,因而整天郁郁寡欢。同样的情形,若发生在另外的家庭,结果可能就完全不一样。家庭是温暖的港湾,心情好的一方,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会很心疼自己的另一半。他们会以对方可以接受的方式适时地替其排解忧愁。毕竟,作为夫妻双方,需要的不仅仅是共同承担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必须付出情感,承担对方的喜怒哀乐。

5、防微杜渐从说“不”开始。

由于受封建文化的长期影响,不注重生活质量,婚姻基础也不牢固,很多女性习惯了忍气吞声,在遭遇家庭精神暴力的情况下不敢反抗,结果纵容了暴力行为的实施者,以至于暴力行为愈演愈烈,终于弄到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的地步。其实,一旦意识到家庭精神暴力的苗头,受伤害的一方就应该马上指出,并通过合适的手段予以纠正,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如此才能避免更大悲剧的发生。

婚姻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需要夫妻双方不断进行调适。我们主张“婚姻拒绝家庭精神暴力”,可我们同时也要提醒每一对步入婚姻礼堂的情侣们,千万要珍惜你所结的这份缘,要在共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睁大眼睛,严密防范家庭精神暴力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异常,就要及时进行调适。当然,中国还有一句古话,叫“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尤其是当你面对那种具有严重偏执性格的伴侣时,就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最好勇敢地选择离婚,重新寻觅幸福,而不要在痛苦的泥沼里委屈一生。

精神暴力的具体行为

1、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

2、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

3、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

4、经常刁难、干涉、猜疑、阻止限制对方行动自由,影响对方正当工作生活的。

小测试。

1、你是否感觉无法与对方讨论自己的烦心事?

2、对方是否经常指责你、侮辱你或破坏你的自信心?

3、对方是否在你想表达自己的时候嘲笑你?

4、对方是否将你从朋友、家庭和集体中孤立出来?

5、对方是否对你的工作、钱物以及其他物质资源进行限制?

6、对方是否偷过你的东西?

7、对方是否自己欠债而留给你去还?

8、你们的关系是否摇摆不定,时而疏远、时而亲密?

9、在你不愿意或不舒服的时候,你是否有过被迫的性行为?

10、你是否有时感觉被这种关系所束缚?

11、对方是否曾经扔掉属于你的东西,破坏物品或恐吓宠物?

12、面对对方,你是否感到紧张甚至害怕?

这12个问题,如果有半数以上你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你无疑已经是家庭精神暴力的受害者。有调查表明,家庭精神暴力多发生在高级知识分子和夫妻地位相差悬殊的家庭。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暴者的典型特征。遭受家庭精神暴力一般经过三个阶段:开始时,他们感到吃惊,竭力躲避;然后感到恐惧,努力讨好对方;最后感到抑郁,躲到一边自责。一旦家庭精神暴力成为习惯,最后的结果是受害一方彻底丧失反抗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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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