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京国之争 |
释义 | 简介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之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因为在推行国语的热潮中,经常发生京音教员和国音教员互相争吵的事。他们的国语听起来很不一样,很多字的读音也不统一,教的人觉得难教,学的人觉得很难学。于是有人(南京高师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等等。 “京(音)国(音)问题”的讨论,绝大多数人都认同了由几百年的发展所形成的历史事实,即“中国语言的心”(刘复语)应该建立在“京语身上”。1924年国语统一筹备会讨论《国音字典》的增修问题时,就“决定以漂亮的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凡字音概以北京普通读法为标准”,同时国音的修改被编成了四句歌诀: (1)万、兀、广不用咯; (2)ㄗㄘㄙ无齐撮; (3)ㄛ无开齐ㄝ不开; (4)入声分到四声来。 新国音的确立这样,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的老国音就被修改为“纯以北京话为标准”的新国音了。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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