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浸出物测定 |
释义 | 浸出物测定 英文名称:determination of extractive 定义指用水或其他适宜的溶剂对药材和饮片中可溶性物质进行测定。 以药材浸出物的含量作为其质量标准的测定。一般用于该药材的活性成分或指标性成分不清或含量很低或尚无精确的定量方法时采用。 浸出物测定法1.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测定用的供试品需粉碎,使能通过二号筛,并混合均匀。 冷浸法 取供试品约4g,精密称定,置250~300ml的锥形瓶中,精密加水100ml,塞紧,冷浸,前6小时内时时振摇,再静置18小时,用干燥滤器迅速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20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3小时,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计算供试品中水溶性浸出物的含量(%)。 热浸法 取供试品约2~4g,精密称定,置100~250ml的锥形瓶中,精密加入水50~100ml,密塞,称定重量,静置1小时后,连接回流冷凝管,加热至沸腾,并保持微沸1小时。放冷后,取下锥形瓶,密塞,再称定重量,用水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用干燥滤器滤过。精密量取滤液25ml,置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后,于105℃干燥3小时,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迅速精密称定重量,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计算供试品中水溶性浸出物的含量(%)。 2.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照水溶性浸出物测定法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以各品种项下规定浓度的乙醇代替水为溶剂。 3.挥发性醚浸出物测定法取供试品(过四号筛)2~5 g,精密称定,置五氧化二磷干燥12小时,置索氏提取器中,加乙醚适量,除另有规定外,加热回流8小时,取乙醚液,置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放置,挥去乙醚,残渣置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干燥18小时,精密称定,缓缓加热至105℃,并于105℃干燥至恒重,其减失重量即为挥发性醚浸出物的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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