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结构化设计 |
释义 | 一、软件设计过程对程序结构、数据结构、过程细节和接口细节逐步细化、评审和编写文档的过程。从技术角度上,软件设计分成体系结构设计、数据设计、过程设计、接口设计4个方面的工作。从管理角度上讲,软件设计分为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两个阶段。 二、软件设计目标设计必须实现分析模型中描述的所有显示需求,必须满足用户希望的所有隐式需求;设计必须是可读、可理解的,使得将来易于编程、易于测试、易于维护;设计应从实现角度出发,给出数据、功能、行为相关的软件全貌。 三、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⑴抽象化:常用的抽象化手段有过程抽象、数据抽象和控制抽象 过程抽象:任何一个完成明确动能的操作都可被使用者当做单位的实体看待,尽管这个操作时机上可能由一系列更低级的操作来完成。 数据抽象:与过程抽象一样,允许设计人员在不同层次上描述数据对象的细节。 与过程抽象和数据抽象一样,控制抽象可以包含一个程序控制机制而无须规定其内部细节。 ⑵自顶向下,逐步细化:将软件的体系结构按自顶向下方式,对各个层次的过程细节和数据细节逐层细化,知道用程序设计语言的语句能够实现为止,从而最后确立整个的体系结构。 ⑶模块化:将一个待开发的软件分解成若干个小的简单的部分——模块,每个模块可独立地开发、测试,最后组装成完整的程序。这是一种复杂问题的“分而治之”的原则。模块化的目的是使程序结构清晰,容易阅读,容易理解,容易测试,容易修改。 ⑷控制层次:表明了程序构件(模块)的组织情况。控制层次往往用程序的层次结构(树形或网型)来表示。 深度:程序结构的层次数,可以反映程序机构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宽度:同一层模块的最大模块个数 模块的扇出:一个模块调用(或控制)的其他模块数 模块的扇入:调用(或控制)一个给定模块的模块个数 ⑸信息屏蔽:将每个程序的成分隐蔽或封装在一个单一的设计模块中,定义每一个模块时尽可能少的显露其内部的处理,可以提高软件的可修改性,可测试性和可移植性。 ⑹模块独立:每个模块完成一个相对特定独立的子功能,并且与其他模块之间的联系简单。衡量度量标准有两个:模块间的耦合和模块的内聚。模块独立性强必须做到高内聚低耦合。 耦合:模块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耦合度越高模块的独立性越差。耦合度从低到高的次序为:非直接耦合、数据耦合、标记耦合、控制耦合、外部耦合、公共耦合、内容耦合。 内聚是指内部各元素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内聚度越低模块的独立性越差。内聚度从低到高依次是:偶然内聚、逻辑内聚、瞬时内聚、过程内聚、通信内聚、顺序内聚、功能内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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