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焦作黄河河务局 |
释义 | 焦作河务局成立于1986年,是焦作境内黄(沁)河的水行政主管机关,负责焦作境内黄(沁)河的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为河南河务局派驻焦作区域的黄(沁)河主管机关,受河南河务局和焦作市政府的双重领导。 基本情况焦作河务局现有干部职工1511人,其中离、退休职工387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642人(其中公务员146人),企业单位职工482人。市局机关设办公室、财务科、工务科、防办等12个部门和4个局直事业单位,主要担负着辖区内防汛抢险、水政水资源管理、工程建设与管理等任务。该局下辖武陟第一河务局、武陟第二河务局、温县河务局、孟州河务局、沁阳河务局、博爱河务局六个县级河务局(副处级)及河南河务局供水局焦作供水分局7个行政事业单位。拥有焦作黄河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焦作市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一级资质)、焦作市黄河工程局(二级资质)、焦作市安澜工程有限公司(二级资质)、焦作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二级资质)5个企业。所属武陟第一河务局和博爱河务局为国家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武陟第二河务局、孟州河务局、温县河务局为国家二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焦作河务局在多年治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治水新思路,以“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治河新理念为指导,团结奋进,锐意创新,为实现黄(沁)河岁岁安澜做出了较大贡献。防汛抢险、工程建设与管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等多项工作走在了黄委、省局前列,连续多年获得河南河务局和焦作市政府目标管理一等奖。目前,焦作河务局机关、沁阳河务局、博爱河务局、供水分局张菜园闸管理处、孟州河务局、武陟第二河务局6个单位已建成省级文明单位。2004年该局荣获了“市级文明系统”称号。2006年又被评为全国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焦作河务局主要职责(一)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制订焦作市黄(沁)河治理开发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复议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的黄(沁)河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 (二)按照河南黄(沁)河治理开发总体规划安排,负责编制焦作市黄(沁)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规划批准后负责实施监督;组织开展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报水利投资的年度建设计划。 (三)统一管理焦作市黄(沁)河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依据省局批准的黄(沁)河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实施和监督管理;受理、审核管辖范围内的取水许可申请。 (四)负责编制焦作市防御黄(沁)河洪水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滩区安全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焦作市黄(沁)河滩区、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以及蓄滞洪区的运用补偿工作;负责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沁)河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河道、堤防、险工、控导、涵闸等工程的管理、保护;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工程竣工初验;协助省局监管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建筑市场。 (六)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国有资产的运行和监管;依法计收引黄供水费和有关规费;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水利资金的使用、检查和监督。 (七)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治理开发和管理的现代化建设。组织承担现代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焦作市黄(沁)河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及国有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和监管。 (九)完成上级授权与交办的其他工作。 焦作河务局机构设置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并做好各职能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起草全局综合性文件。对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治黄宣传的宏观指导,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进行运行监测组织考核考评。负责全局重要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的组织筹备、决议事项的催办、查办及日常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负责信访河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开支、预决算编制和管理。负责市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文明单位建设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务科 主要职责:按照黄、沁河规划的统一安排,研究制订焦作市黄、沁河水利发展的中长期计划。组织河势勘察,分析河道演变规律,对焦作市黄、沁河河道的整治及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焦作市黄、沁河综合规划和有关的专业规划,规划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焦作市黄、沁河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编报、审查和下达防汛基建投资的年度计划。负责防汛投资的统计工作。负责焦作市黄、沁河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河道及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核、施工监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优质工程的评选。负责焦作市行政区域内黄、沁河河道、堤防、险工、涵闸、控导等防洪工程和设施的统一管理和维护。配合水政科对河道内非防汛建设项目进行审批,负责有关技术审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防汛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焦作市黄、沁河防汛的管理,指导、协调、督查焦作市黄、沁河工作,承办防汛日常工作,掌握防汛动态,对防汛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搞好水情、雨情收集与传递工作,及时做出水清预测。组织制订焦作市黄、沁河防御洪水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焦作市黄、沁河应急度汛、水毁工程的项目的技术审查、申报、施工管理。负责处理工情、险情,制订险点、涵闸渡汛措施,指导重大抢险事宜,推广抢险新技术。协助地方政府搞好焦作市黄、沁河滩区、蓄滞洪区迁安救护工作。督促检查行洪障碍的清除。协助财务科编制年度防汛经费预算,提出防汛经费的使用意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水政与水资源管理科(水政监察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检查。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监察和复议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调查处理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汛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焦作市黄、沁河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办理焦作市黄、沁河水行政诉讼事项。统一管理焦作市黄、沁河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依照上级批准的黄、沁河水量分配方案,制订焦作市黄、沁河水供求计划和水量调度方案,并负责实时调度和监督管理,审核涵闸放水计划,执行用水签票制度。负责《黄河下游水量调度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组织或指导涉及黄、沁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保护和利用黄、沁河水资源,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科技与信息管理科 主要职责:制定治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数字黄河”工程的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治黄技术攻关和对重要项目提出立项意见。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奖励、推广及科技基金的管理。负责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及资金,组织局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收集整理科技情报、资料,交流科技论文。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和下达部门预算及财务收支计划。对各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局属单位管好用好各项资金。负责制定全局财务管理办法。参与黄、沁河水价以及其他有关收费项目的立项、调整。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监管及《政府采购》的实施和监管。负责办理国库授权支付工作。负责全局事业、企业、基建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各类会计报表。负责防汛物资设备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审计科 主要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各种投资计划、经费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及营运效率、成本及利润核算、债权与债务的清理、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离任)审计。审计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经济案件。建立和完善各项内审规章制度,对局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劳动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局中心组的学习。负责局管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交流和后备干部培养、考核、选拔、推荐等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评聘、考核、管理和人才资源的配置工作,负责中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政策,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研究和推进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负责全局劳动力的管理管理、调配、复转军人的安排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接受分配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工残、抚恤、遗嘱生活补助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局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及管理工作,负责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推荐和聘任管理工作。编制全局职工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制定职工教育管理规定,组织职工学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和在职职工继续教育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离退休职工管理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对全局离退休职工工作进行管理。具体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督促、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职工继续发挥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遗嘱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的信访、接待、年报统计以及老年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监察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和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履行教育、保护、监督和惩处职能。受理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受理监督对象对所受处理不服的申诉。协助局党组搞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直属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负责局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局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及职工进行马列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对全局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指导。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焦作黄河公会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工会法》,对系统内工会工作进行指导,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职工参政议政,推行职代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组织参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组织全局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培训;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负责各项工会经费的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焦作河务局领导成员程存虎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关永波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怀前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为民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靖川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刘 巍 焦作黄河河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焦作河务局局属单位武陟第一河务局(副处级) 武陟第二河务局(副处级) 温县河务局(副处级) 孟州河务局(副处级) 沁阳河务局(副处级) 博爱河务局(副处级) 河南河务局供水局焦作供水分局 焦作黄河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 焦作市黄河华龙工程有限公司(一级资质) 焦作市黄河工程局(二级资质) 焦作市安澜工程有限公司(二级资质) 焦作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二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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