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焦实斋 |
释义 | 焦实斋直隶(今河北)井陉人。1923年毕业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英语系。曾参加北伐战争。后任天津市教育局局长,国民党天津市执行委员兼训练部部长,河北大学、民国大学教务长,北平河北省立高级中学校长。抗战时期,任第五十二军参议。1939年到英国牛津大学研究国际政治。回国后,任中国远征军外事组主任、驻印军加尔各答办事处主任。抗战胜利后,任国民党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顾问、东北中正大学教授兼教务长、北平师范大学教授兼总务长、华北“剿总”副秘书长。1949年随傅作义起义。建国后,任政务院参事。1952年参加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8年后,任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副主任,民革第三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和第五、六届中央常委,民革中央宣传部部长兼团结报社社长,孙中山研究学会会长。是第二至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常委。 焦实斋(1899-1987)名蕴华,字实斋,幼名书院。直隶(现河北省)井陉南固底村人。 1919年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英语专业,1923年毕业,由学校推荐到天津扶轮中学任教。 1923年——1927年在天津扶轮中学任英语教师。 1928年创办天津师范学校并任天津特别市教育局首任局长。 1930年任河北大学教务长。 1931年任北平民国大学教务长并代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1933年任河北北平高级中学(河北高中)校长。 1936年10月,他与顾颉刚、冯友兰、雷洁琼、杨秀峰、钱玄同、黎锦熙、冯沅君等几十名教授联合签署《教授界对时局意见书》,反对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政策,反对华北自治,主张“集中全国力量,在不丧国土不辱主权之原则下,对日交涉”。随后南下参加抗日,并于1938年在汉口和杜聿明等人组织了“兴建研究会”提倡“改革政治,实行民主,振兴实业,积极抗日”。 1939年,留学于英国牛津大学,1941年回国。 1941年,出任中国远征军外事处主任、中国驻印军加尔各达办事处主任。抗战胜利后,在沈阳市创办中正大学并任教授,兼任总务长。 1948年,回到北平,任北平师范大学教授兼总务长。 1949年,受傅作义将军之托,任国民党“华北总部”副秘书长,并担任了傅作义的和谈代表,同年,成为“北平联合办事处”的成员,分管党政机关、财经、文教方面的移交工作。 建国后,历任政务院参事,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政治组组长、政协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革第三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第五、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并先后兼任民革中央宣传部长、《团结报》社社长、民革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孙中山研究学会会长等职。 1987年9月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焦实斋同志在京逝世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 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民革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焦实斋同志,因病于1987年9月4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7岁。向焦实斋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今天上午在北京医院举行。 焦实斋同志的遗体安放在鲜花翠柏丛中。邓颖超、薄一波、王首道、朱学范、杨静仁、胡子昂、董其武、周培源、赵朴初、茅以升、雷洁琼、汪锋等同志,全国政协、国务院参事室、中共中央统战部、民革中央、民革中央监委、河北省政协等单位送了花圈。 习仲勋、刘澜涛、程子华、钱昌照、屈武、陈俊生,全国政协在京部分常委、委员、副秘书长,国务院参事室负责人,民革中央在京副主席、常委、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监委会委员,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人以及焦实斋同志生前友好共300多人,参加了遗体告别仪式。 焦实斋同志是河北井陉人,1923年毕业于北京高等师范,1939年留学英国牛津大学研究国际政治。回国后,他先后任中国远征军外事组主任、中国驻印军加尔各答办事处主任。1949年,他随傅作义将军起义,为北平的和平解放做出了贡献,而后又作为北平联合办事处的委员之一,在叶剑英同志领导下进行了大量繁重的工作,对北平这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顺利地移交到人民手中起了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焦实斋同志历任政务院参事、国务院法规编纂委员会副主任,第二、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革第三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第五、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并先后兼任民革中央宣传部部长、《团结报》社社长、孙中山研究学会会长等职。粉碎“四人帮”后,他竭诚拥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顾年高体弱,积极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讨论,近年来尤其在组织搜集、抢救、整理珍贵文史资料,以及在致力于加强民革自身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工作。(载于1987年9月16日《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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