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西省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职责价格监测主要职能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部署的全省价格监测工作; 2、承担全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等各类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3、分析影响全省价格涨落的主要因素; 4、预警预测全省价格总水平变化趋势; 5、发布价格动态和预测价格信息; 6、定期公布价格法规政策; 7、开展价格传播和导向、价格信息服务咨询等工作; 8、为政府宏观调控、行政决策、价格管理及正确引导生产、消费和流通服务。 价格认证主要职能1、承担省直单位和中央驻赣机构、跨设区市的司法、执法、行政机关委托,对其直接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案件中的各种涉案财物价值进行价格鉴定; 2、履行全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复核裁定; 3、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具体管理工作; 4、开展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执业人员行政许可基础性工作、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认证、调定价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认证工作; 5、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调解价格纠纷和价格争议协调; 6、负责对市、县(区)价格认证中心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承办事项1、为公检法及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涉案标的价格鉴证结论书及复核裁定,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没收的各种财物及充抵罚款的物品价格鉴证; 2、对金融、税务、交通等行业依法扣押、抵押、抵税、抵贷、抵债、事故等物品进行价格鉴证(认证); 3、对政府调定价商品进行可行性价格认证。 内设机构及职责(1)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起草各项规章制度,办理职工公费医疗;召集会议;做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2)价格鉴证科。负责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涉及的扣押、罚没、追缴物品和各类纠纷涉案财物的价值鉴定;价格评估中介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 (3)价格认证科。负责对市场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证,审核产品成本价格。 (4)价格仲裁科。负责全省价格鉴证机构、价格鉴证师的注册管理;价格鉴证、认证复核裁定;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定损。 (5)价格监测一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部署的全省价格监测工作;分析主要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实施预警、预测,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6)价格监测二科。负责《江西价格监测鉴证网》的信息采集;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公布国家甲、乙类药品价格公示。 机构地址南昌市二七北路172号江西省发改委物价综合楼六楼(原吉伟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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