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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江西省测绘局
释义

局情简介

江西省测绘局,现更名为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测绘工作的部门,归口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5月,省政府批准成立江西省测绘管理办公室,与省测绘局合署办公,为省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机构。内设8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国土测绘处、行业管理处、测绘成果管理处、财务处、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监察室,另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测绘法律、法规,拟订本省测绘地方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全省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并实施全省基础测绘、重点工程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及测绘质量监督;主管全省测绘单位资质审批认证;依法审查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华测绘;管理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依法进行全省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测绘成果管理、测绘技术标准管理;负责全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根据受权审核发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局下辖8个直属单位,分别是省第一、第二测绘院、测绘成果资料档案馆、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省测绘应急保障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局属单位在编职工53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占60%以上。

测绘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前期性基础性工作,一直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特别是近几年,江西测绘事业发展迅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省人大常委会2005年5月通过了重新修订的《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并于同年9月1日正式施行,全省测绘工作管理有规可循。省政府2006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了全省测绘事业发展;2006年11月批准实施了《江西省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2006-2015)》,基础测绘投入有了明显增长;江西省地理空间信息基础框架工程列入《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我省“十一五”规划建设的13个社会事业重点工程之一。全省11个设区市、92个县(市、区)落实了测绘行政管理职能,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全省共有测绘、国土、水利、建设等18个部门的310家测绘资质单位,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效果明显,测绘统一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建成全省多尺度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动态更新,地理信息资源不断丰富,“数字江西”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宜春市、萍乡市“数字城市”试点项目得到稳步推进,新编《江西省地图集》即将出版发行。加强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测绘共建共享,努力服务新农村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提供了高效的测绘保障服务。在抗冰救灾中,测绘应急保障及时可靠,快速提供领导指挥用地图,及时为援赣部队和电网抢修队伍提供了高质量的指挥、部署工作用图,得到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我省测绘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测绘保障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充分利用测绘成果,提高测绘工作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保障服务水平,谱写我省测绘事业新篇章,为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机构设置

省测绘局内设8个正处级处(室)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政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和接待、档案、信访、保卫、保密工作和全局性会议活动的安排。

(二)国土测绘处

 组织起草本省测绘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全省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规划;管理本省区域内用于测绘的航天、航空遥感项目;组织全省基础测绘、省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与其他有关部门对测绘项目招标进行监督;管理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座标系统;管理测绘行业的技术标准,指导监督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重大测绘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

(三)行业管理处

 起草本省测绘行政法规、规章、行业管理政策;组织测绘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崐检查;依法对测绘单位从事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与地图印刷、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与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数字化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甲级资格初审。对乙、丙、丁级测绘资格审批发证;负责全省测绘工作证的审证、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省内测绘任务登记和测量标志保护;承办测绘行政复议。

(四)测绘成果管理处

 管理各类测绘成果和测绘档案,负责测绘成果保密工作;负责全省测绘成果目录、副本汇交的管理工作;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负责提供测绘成果;依法对涉外提供成果的审批;会同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全省行政区域界线标准样图;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审核涉外测绘。

(五)财务处

管理全省测绘事业费、基础测绘经费、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编制测绘事业费、设备投资、技术改造计划;按有关规定管理测绘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全局国有资产和局机关财务;监督局属单位执行财政、税务、审计、物资等政策、法规;对局属单位进行审计。

(六)人事处

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测绘教育工作;指导全省测绘专业人才培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党委办公室

承办局党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局纪委、工会、共青团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纪检、宣传、统战等党群方面的工作。

(八)监察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

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干部的的控告申诉,查处违反政纪、法纪行为。

现任领导

高振华省国土厅党组成员、省测绘局局长。领导局的全面工作。

直管办公室、财务处。

联系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匡 猛局党委书记。

熊牛儒 副局长、局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干部人事、测绘成果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协管人事处、测绘成果管理处。

联系省第三测绘院。

钟永辉 副局长、局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测绘行业管理、国土测绘、生产安全、社团工作。

协管行业管理处、国土测绘处。

联系省第二测绘院。

敖颠根 局纪委书记、局党委委员。协助分管纪检、监察、党群、精神文明建设。协助局长分管文明单位

创建、办公室工作、测绘创新基地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园筹建。

协管党委办公室、监察室。

联系省第一测绘院。

袁仁亮 调研员、局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财务、机关后勤、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工作。

协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省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焦三梓总工程师、局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测绘生产、科技、质量、标准等工作。

协管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

协助分管局长管理国土测绘处。

联系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宫援朝调研员。负责局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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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5: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