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1984年7月14日,学校决定在经济学系下设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3月16日,学校决定调整部分教学系,成立经济法系,原经济学系的经济法专业教师和部分行政人员组成经济法系。1999年5月,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9月,学校决定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现下设法律系、民商经济法系、行政法系三个教学系和比较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刑法研究所、行政法研究所,以及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院办公室、分团委等机构。 法学院的现状现任领导姓名 职务 职责分工 院长 邓辉 负责、主管全院工作 书记 姜红仁 负责、主管党务工作 副书记 左家盛 分管学生工作 副院长 熊进光 分管本科教学工作 副院长 杨峰 分管科研、学科建设、法学研究生教育 副院长 黄华生 分管法律硕士生教育事务 教职工情况该院现有职工49人,其中专任教师42人,占全院教工的85.7%。在专任教师中,教授8人,占专任教师的19 %;副教授11人,占专任教师的26.2%;讲师 23人,占专任教师的54.8%。在专任教师中,35岁以下24人,占专任教师的57.2%;35—40岁的8人,占专任教师的19%;40岁以上的10人,占专任教师的23.8%。并且35岁以下的教师中除1人为双学士外,均具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目前拥有博士6人,在读博士8人;同时还在校内外聘请了十多名固定的具有博士和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现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人才1名,江西省学科带头人2名,江西省骨干教师8名,良好的梯队建设已经形成。 本科和研究生招生情况从1993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从1994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从1999年开始将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两个本科专业合并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目前在校本科生人数566人。1999年,经国务院学术委员会批准,获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江西省首批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两个单位之一;2000年,经江西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刑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经江西省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二个法学硕士点,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获得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授予权,从而成为江西省法学硕士点最多的单位;目前在校硕士研究生共290人。为培养适应市场经济所需的复合型人才,经批准,该校在91级经济、管理等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中开办经济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并从98级学生开始改为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也获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目前在校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共627人。同时,鼓励法学专业本科生学习经济、管理、外语等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 科研和学科建设近年来,法学院教职工在《中国法学》、《法制日报》、《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已公开发表各种法学文章500余篇;出版专著22部;主编司法部、财政部推荐法学教材12部、副主编25部;主编校内本科、专科教材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3项;主持省部级课题80余项;主持各级各类学会课题和校级课题30余项;获得省部科研成果二等奖9项,三等奖26项。以上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均列江西省高校前茅。 学生工作近年来,先后有数十人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有数十名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攻读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还有一人考取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生;1997年,法学院学生获得江西省“3S”杯辩论赛冠军; 1997年获共青团江西省委授予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称号,院分团委多次被评为全校和全省的五四红旗分团委(团总支);从1997年起,每年暑期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送法律知识下乡,多次被评为全校和全省的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在江西省豫章监狱、江西省女子监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建立教学实践基地。 1996-1998年连续三年获得校健美操大赛亚军,1995-2004年连续十年蝉联校大学生学术辩论赛冠军。目前,已有七届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80%以上,他们分布在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绝大多数工作在司法机关、政府机关、金融系统、公司企业等单位,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 学术交流和对外交往方面目前法学院与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实践大学等建立了稳定的学术关系,并与国内许多高校、特别是国内的著名法律院系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年均派出教师近30人次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或者培训班,2000年12月,张国轩教授被邀请参加“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此外,还聘请了江平、梁慧星、陈兴良、青锋、潘维大、洪家殷等知名学者和司法部门领导担任法学专业客座教授,江平、陈光中、马克昌、梁慧星、杨振山、莫纪宏、周振想、青锋、潘维大、洪家殷、瑞克·萨等专家先后多次来校讲学。 法学院的特点江西有优势1.拥有省内目前唯一的“十五”法学类重点学科——经济法学,法学本科专业被评为江西省品牌专业。 2. 我校是江西省唯一具有法律硕士(JM)授予权的单位。 3.拥有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四个法学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290名研究生,硕士点的数量和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均居省内首位。 4.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的数量和获科研奖励数量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 5.完成了多项教学研究课题,教学课件多次获省级奖励。 6.教师的学缘结构合理、学历较高,学生素质全面,就业形势好。 同类有特色1.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全国财经类院校中首屈一指。 2.学科建设在全国同类财经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 3.在全国同类财经院校中我校是第一个获得刑法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硕士点的单位。 4.各类课题的立项数多,编辑出版的教材质量好,成为财政部推荐教材。 全国有影响1.国内众多著名的法学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多次来校讲学。 2.与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实践大学等院校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 3.每年有近30人次的教师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4. 每年有10余名一专、二专学生考取国内著名大学的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 5.法学专业是我校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管理的8个本科专业之一,也是江西省的品牌专业。 6.华东政法学院张宏森教授、湖南大学王全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姚辉教授等都曾在本院担任过领导职务或从事过教学工作。 海外有发展近年来,我院对外交流日益扩大。每年选派2—3名教师到国外或境外讲学,交流了经验,扩大了影响,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我院与台湾东吴大学基本达成以下五项协议:①东吴大学为我校法学专业学生开一门英美法课程;②邀请我院教师到东吴大学学习英美法,免缴学费;③双方互邀教师讲学;④开展法学学术资料的交流;⑤启动我校与东吴大学的“赣台夏令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