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建设项目总投资 |
释义 | 概述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投资主体为获取预期收益,在选定的建设项目上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 建设项目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递延资产投资等)、建设期借款利息和流动资产投资三部分。 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只有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流动资产投资。 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内容1、固定资产投资 (1)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其它费用。 其中其它费用:项目实施费用——可行性研究费用、其它有关费用,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费用——土地征用费、设计费、生产准备、职工培训。 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2)流动资产投资 流动资产投资:指项目投产前预先垫付,在投产后的经营过程中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备品备件、支付工资和其它费用以及被在产品、半成品和其存货占用的周转资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产以现金、各种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项等流动资产形态出现。 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回收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在项目寿命期内,始终被占用并周而复始地流动,寿命期结束时,全部退出生产与流通,以货币资金形式被回收。 其它资金回收时间从投入生产之日起,所用时间长短由投资项目特点、收益状况、回收计算方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等因素决定。 (1)固定资产回收 1)回收时间:生产期。 2)回收形式:折旧。 固定资产在使用中会逐渐磨损和贬值,使用价值逐步转移到产品中去,这种伴随固定资产损耗发生的价值转移称为固定资产折旧。转移的价值以折旧的形式计入成本,通过产品销售以货币的形式回到投资者手中。 (2)流动资产回收: 项目的期末回收全部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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