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一所 |
释义 | 单位概况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一所(简称县环卫一所)成立于2004年4月,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3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剑阁县城由普安镇迁往下寺镇,为切实保障新县城下寺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2004年4月原“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被划分为两个所,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一所负责新县城的环境卫生管理,属财政一级预算的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41人,其中正式职工21人,临聘环卫工人120人,下设8个职能组室和一个国有独资企业,拥有洗扫车、洒水车、路灯维修车等20台较先进的环卫作业车辆。 本所承担着新县城规划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日常环卫工作,城市环境卫生执法和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维护工作,城区路灯及光亮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维护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管理与维护,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公交车站台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等多个市政项目建设工作和县城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职能职责承担剑阁县城6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执法及征收各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门面、摊点垃圾处置费的工作;查处“三乱”和“二次污染”等环境卫生执法工作,县城路灯的管理、维护和城区光亮改造工作;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50多个垃圾收集点、200多个果皮箱的管理和修建维护工作;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市政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工作;县城市政环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办事程序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环卫一所共有三项行政审批。 一、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核准。 三、迁移、拆除、新建城市环卫设施核准。办理程序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图纸等资料,签订建筑垃圾处置目标责任书或拆迁方案、重建方案后,到县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申请办理相关许可事项。 机构设置剑阁县环境卫生管理一所共下设8个职能组室和1个国有独资企业。 1.办公室负责所内日常工作的协调、上传下达、文电处理;负责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目标管理工作,起草单位文稿,负责单位固定资产,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单位的文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财务室负责拟定单位年度财务计划,合理分配资金使用,积极向上筹措资金,制定各项财务审批手续,负责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 3.环卫车队负责单位机械、车辆的管理维护,负责城区垃圾清运处置和街道冲洗工作,负责垃圾处理场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环卫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环卫设施组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环卫设施规划、建设、维护工作,负责县城新建建筑和小区环卫设施配套工作,负责物资采购和发放工作。 5.路灯景观组健全城市路灯规范化管理制度,负责县城路灯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夜间环境光亮改造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负责城区公交车站台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城区路灯、公交车站台广告添置的审核管理工作。 6.修城片区管理组负责修城社区、雷鸣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执法工作,负责小区、门面、摊点的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清扫、保洁、灭四害工作。 7.沙溪片区管理组负责沙溪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执法工作,负责小区、门面、摊点的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清扫、保洁、灭四害工作。 8.拐枣片区管理组负责渡口社区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执法工作,负责小区、门面、摊点的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的清扫、保洁、灭四害工作。 9.市政环卫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县城环卫设施的维护工作和实施市政设施建设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