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见证点 |
释义 | 见证点的运作程序和监督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应在到达某个见证点之前的一定时间,例如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将到达该见证点准备施工的时间,请监理人员届时现场进行见证和监督。 (2)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后,应在“施工跟踪档案”上注明收到该通知的日期并签字。 (3)监理人员应在约定的时间到现场见证。监理人员应对见证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在见证表上作详细记录后签字。 (4)如果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到场见证,施工单位可以认为已获监理工程师认可,有权进行该项施工。 (5)如果监理人员在此之前已到现场检查,并将有关意见写在“施工跟踪档案”上,则施工单位应写明已采取的改进措施,或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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