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见费出单 |
释义 | 一、“见费出单”的定义 “见费出单”是指保险公司业务系统根据相关支持系统(如银联、总公司财务系统等)的全额保费入账反馈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打印正式保单。 “见费出单”适用范围目前全国各地尚没有统一规定。大部分省市见费出单的范围为全部机动车保险业务(含电销)。对于集中新车承保的业务,必须在出单当天录入业务系统。摩托车、拖拉机等手工定额保单业务也必须在收取保费后签发保单,在7个工作日内补录公司业务系统,及时做好保费财务确认工作。 二、实施“见费出单”的意义 (一)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保险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通知要求,做好保险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确保代收税款安全,切实履行车船税代收代缴义务。 (二)推动保险公司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三)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提高保费收入透明度,有效解决目前市场存在的“虚挂应收保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违法违规问题,提高经营数据真实性。 (四)保护投保人利益,避免因中介机构截留保费引发的理赔纠纷。 三、“见费出单”带来的问题 (一)保险营销员为竞争业务,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甘愿先替客户刷卡垫付保费后,送单上门,然后再收取客户现金,这样,给保险营销员带来资金风险。目前,监管部门对代刷卡缴费行仅表态不鼓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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