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贾应春 |
释义 | 明刑部、户部尚书贾应春,字东阳,号樵村,北直隶真定县(在今河北石家庄地区)人。 嘉靖二年(1523)进士,累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嘉靖三十二年,进兵部右侍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次年,改为宣、大总督,筑边墙一万一千八百余丈,开屯田二万顷,边民颂其功。其后历南京户部尚书、刑部尚书、户部尚书。时国用不足,贾应春上疏请令严催科,更漕政。不久,于嘉靖三十八年六月十四日致仕卒,赠太子太保。 时值俺答诸部每岁寇边,贾应春谏言:间谍不通,不能确定敌寇入侵方向,故中原处处设防,兵分势孤,往往失事。因此皇上应厚赏边臣,令其严密侦察,守卫。帝立纳其言。此年秋,蒙古入寇延绥,杀掠5000余人。贾应春督诸将出击,获首功杀敌240人,以捷上奏。虽巡按御史吉澄极言败状,帝亦禄其功,封其一子为官。三十二年拜应春为宜、大总督。 时河套蒙古数万人屯宁夏山后,先遣骑兵500余人入掠。总兵官姜应熊守红井以牵制敌人,应春又密遣精兵斩敌首140余级,帝进应春右都御史。月余,蒙古别部又入侵永昌、西宁,为守将所破。后来又有 5000骑兵犯环庆,为都督袁正所破,并夺庄凉,斩敌120人,帝再封应春一子官。 应春驻边数载,筑边垣、置军屯,边民赖之。后拜南京户部尚书,因驻边有功,进品一等。又召为刑部尚书,后改户部。因国用不足,命征赋税不及七分者,所司勿迁官。时漕政废驰,运输船只多拖延,亦以应春言重其罚。一年后,辞官而去。 明史记载贾应春,字东阳,真定人。嘉靖二年进士。授南阳知县,迁和州知州。入为刑部郎中。历知潞安、开封二府。迁陕西副使。未赴,河南巡按陈蕙劾其贪滥,谪山东盐运同知,蕙亦坐贬。 久之,由汉阳知府复迁陕西副使,进右参政。宁羌贼起,会兵讨平之。迁按察使,左、右布政使,皆在陕西。就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三十二年进兵部右侍郎,总督三边军务。俺答诸部岁扰边,应春言:“诸边间谍不通,每寇入莫测其向,我则无所不备。兵分势孤,往往失事。夫寇将内犯,必聚众治器,腊肉饲马,传箭祭旗,其形先露。而我民被掠者,间亦临边传报,颇有左验。使边臣厚以官赏,令密侦候,视漫然散守者,功相十百。”乃定赏格以请。帝立从之。 其秋,寇大入延绥,杀掠五千余人。应春督诸将邀击,获首功二百四十,以捷闻。而巡按御史吉澄极言败状。帝竟录应春功,官其一子。明年罢宣、大总督苏祐,以应春代。时秋防将届,代应春者江东未至,令仍旧任。 套寇数万人屯宁夏山后,先遣骑五百余入掠。总兵官姜应熊守红井以缀敌,而密遣精兵薄其营,斩首百四十余级,进应春右都御史。逾月,寇别部入永昌、西宁,为守将所破。番人入镇羌,总兵官王继祖击败之,并赐应春银币。久之,寇五千骑犯环庆,为都督袁正所破,掠庄凉,守将邀斩百二十人,再予应春一子官。 在镇数载,筑边垣万一千八百余丈,以花马池闲田二万顷给军屯垦,边人赖之。征拜南京户部尚书。论边垣功,进秩一等。旋召为刑部尚书,改户部。 国用不足,应春以为言。因命征不及七分者,所司毋迁官。漕政废弛,运艘多逋负,亦以应春言重其罚。岁余,致仕去。卒,赠太子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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