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族有意或无意利用各种手段如过继、入赘等形式,袭夺乙家族的承祧、财产,甚至是家号、屋基等各种有形无形资源。
甲家族族人过继到乙家族,改姓为乙家族姓氏,成为继承人,一代或两代后逐渐回复甲姓,但是继续继承乙家家族财产、政治声望,称为甲家袭夺乙家。历史事例如:后周太祖郭威无嗣,以内侄(妻子的弟兄的儿子)柴荣为嗣,改其名郭荣。郭荣继位,复称柴荣,仍为后周皇帝,是为后周世宗。另,郭威本姓常,亦非本姓。
此概念最早由萧亮中在《车轴村权力过程和认同范畴变迁研究——从本土居民和移民群体的双重角度分析》中提出并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