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嘉兴市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1、院史院志 1950年9月,浙江省人民检察公署设立嘉兴专区分署(管辖范围包括今浙江省嘉兴市和湖州市)。1954年12月嘉兴专区检察分署更名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嘉兴专区分院。十年动乱期间,嘉兴市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9月,嘉兴地区重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嘉兴地区检察分院,检察工作由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1951年至1983年,孙善英、柳林、王震、乔逵、刘邦俊、施来昌历任嘉兴专区分署(院)检察长。1983年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嘉兴地区分院建制,组建嘉兴、湖州二个省辖市人民检察院。1983年至2010年,张海江、朱立乔、王祺国、孙厚祥历任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3年,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投资3300万元的市检察院检察综合大楼投入使用。 2、机构设置 (1)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下属7个基层院,分别为: 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秀洲区人民检察院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嘉善县人民检察院 海盐县人民检察院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桐乡市人民检察院 (2)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分别为: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处 (三)宣传教育处 (四)侦查监督处 (五)公诉处 (六)反贪污贿赂局 (七)反渎职侵权局 (八)监所检察处 (九)民事行政检察处 (十)控告申诉检察处 (十一)职务犯罪预防局 (十二)检察技术处 (十三)法律政策研究室 (十四) 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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