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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季羡林故居失窃案
释义

旧居遭窃

在季羡林去世后曾暂归寂静,不想此事在昨日又起波澜。季羡林之子季承昨日透露,两天前,季羡林位于北大朗润园的家中玻璃被人砸碎,近五千册古书和一些雕塑、文物丢失。钱文忠在博客中说,失窃物品价值起码以百万计。目前,季承已向警方报案,并向北大校方反映情况。记者在现场看到,大屋中一片狼藉,七八个书柜都已经空了。季承指着曾经装着二十四史的木箱说:“他们把箱子打开,把书都搬走了,还把木盖重新盖上,恢复原样。”

-昨天晚上,季承再次来到季羡林北大旧居查看物品丢失情况钱文忠博文曝季羡林旧居遭洗劫季羡林之子证实丢失古书近五千册失物总价值起码以百万计———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季羡林遗产风波,在季羡林去世后曾暂归平静,不想此事在昨日又起波澜。季羡林之子季承昨日对记者表示,三天前,季羡林位于北大朗润园的家中玻璃被人砸碎,近五千册古书和一些雕塑、文物丢失。目前,季承已向警方报案,并向北大校方反映了情况。昨日,记者联系北大校办相关工作人员,但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屋内一片狼藉

窗户玻璃被敲出破洞

记者随季羡林之子季承来到朗润园13号楼的家中。13号楼一层两套房屋都曾是季羡林的居所,疑似失窃的正是其中的一间三室一厅。

记者在现场看到,大屋中一片狼藉,七八个书柜都已经空了。季承指着曾经装着二十四史的木箱说:“他们把箱子打开,把书都搬走了,还把木盖重新盖上,恢复原样。”除了书籍外,屋内挂在墙上的若干张季老照片、书柜上摆的五尊季老半身铜像,都不见了。旁边另一间小屋,满书架的现代书并没少一册,但是屋里的佛像少了几尊。季承说,本月15日中午他还曾来朗润园家中收拾东西,下午离开时一切还都完好,16日临近中午时再过来,屋里就全变了样了。

记者看到,大屋窗户玻璃被敲开一个大洞,手从洞中伸进来,刚好可以够到大屋的木门。“这些人没有钥匙,就把玻璃敲碎,打开门进来大肆搬东西。”季承说,“这是赤裸裸的盗窃。”

房间地处偏僻

丢失古书将近五千册

房间所藏古书曾经在季老生前由北大工作人员清点整理后转交给季承。根据季承向记者出示的线装书清单,此次丢失的古籍共有161种。其中,有明确数目的线装书就有4351册,此外还有嘉庆殿本全唐文4大箱和全套二十四史,丢失书籍总数将近5000册。

季老的半身塑像几乎真人比例,系当初友人赠送,共五尊,每尊成本都有几万元。季承说:“这些东西的价值基本无法估量,若论市场价格,是一个起码以百万计的数目。”

季承提供的书籍清单,是北大今年6月19日完成公寓线装书清点后制作的,上面共有包括季承在内的11人签名,包括北大校办、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季承说,事情发生后,他当天中午(16日)便报了警,随后又向北大校办反映情况,海淀警方已进行了现场勘察。记者试图联系校办负责此事的一位余姓工作人员,他也曾在数目清单上签名,但他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朗润园13号楼地处偏僻,楼内居住的又都是老教职工,很难寻访到事发时的目击者。季承认为,来搬东西的肯定至少五六人,还要有车接应,“光季老的半身铜像一个人都搬不动”。

开庭审理

被告人王如昂首阔步走进法庭。她当天情绪激动,坚持拒穿号服。她说,案件“这关乎我的清白,关乎我的尊严。” 究竟是保护季羡林藏品?还是非法占有价值333余万的书籍等?昨日上午,季羡林北大旧居被盗案在一中院公开审理,季羡林生前身边人员王如、方咸如当庭否认盗窃。

涉案物品价值333万

2009年12月16日,季羡林儿子季承报案,称北京大学郎润园13号公寓季羡林旧居被盗。五天之后,海淀警方通报嫌疑人方咸如、王如已被刑事拘留。

案发前,现年48岁的王如是季羡林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57岁的方咸如作为季羡林的管家,负责照顾季羡林的起居生活以及种花、养猫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2月15日20时许,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季羡林故居中,窃取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上述物品的价值为333万余元。检方称,王如在得知他人报案后,又与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至他处。

被告人拒绝阅读起诉书

5月12日上午10时30分许,王如、方咸如被带入法庭,戴着眼镜的王如高昂着头,大步走在前方。王如当天情绪激动,坚持拒穿号服。

由于方咸如方言浓厚以至于他的辩护人都听不清楚,因此王如的发言占了绝大部分。

由于情绪激动的王如质疑公诉人,下午3时许庭审被迫中断了5分钟。在审判长和辩护人的劝说下,她才平复情绪、配合法庭调查。

“我是按照季老生前对我的叮嘱!这关乎我的清白,关乎我的尊严!”王如当庭称,她收到起诉书后,因不认同指控内容拒绝阅读。被告人方咸如也否认了指控。被告方认为,二人只是把物品从季羡林故居搬到了北大校园内的季羡林基金会办公室,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季羡林在2001年7月曾与北大签订赠予协议。被告人实际上是在保护季羡林捐给北大的国家资产。

案件经过

“光明正大”拉走十余车物品

“满屋狼藉,书画等你让我拿的东西都不在!”2009年12月15日晚,方咸如破窗到朗润园13号公寓时发现了上述景象,在电话内向王如汇报。

王如称,2002年季羡林长期入住301医院后,就由她来照管朗润园13号公寓,方咸如负责具体干活。直到2009年6月,季承突然解雇了方咸如,并换了钥匙。

王如称,由于她跟方咸如的私人物品仍放在该房间内,且季羡林交代他们誓死捍卫物品,因此他们之前也曾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撬开玻璃窗进入室内。

据目击证人称,在电话中得到王如授意后,方咸如“戴着手套”破窗而入,然后当晚搬走了大量物品。

王如称,他们二人在学校两名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用平板车拉走了物品,拉了十七八趟直到次日凌晨五六时许才忙完。搬完物品后,她又找人把物品都包装起来,并进行了清点和登记造册,然后又联系了中央党校等多个部门,暂存好上述物品。

对于这一经过,多名证人目击或被告知。王如自己也形容她是“光明正大”的,因为她认为当时造成满屋狼藉的八成是季承,她需要把物品拉走作为筹码,迫使季承交出他先行拉走的东西。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案发次日当王如听说季承报警后,她还不相信,因为认定“季承不敢贼喊捉贼”。

公诉人 “非法占有”

庭审中,公诉人提交了季承掌握的六份季羡林亲笔信或委托书,称“我以前给秘书李玉洁等的一切文件统统作废,委托季承处理”、“我从来没有做过全部捐赠”等。

正是因为掌握了上述材料,在季羡林生前时,季承就曾与北大接触要求返还物品。2009年6月19日,在多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北大将季羡林故居内的物品清点后交给了季承。

被告人 “保护藏品”

王如及其辩护人举证称,季羡林曾写下成立捐赠小组(组员不包括季承)的亲笔信。

辩护人曾提出,季羡林在2001年7月曾与北大签订赠予协议。

根据2001年的赠予协议和王如手中的亲笔信,王如方认为季羡林过世前已经把东西都捐赠了出去,并没有东西留给季承。

因此,被告方均提出,他们实际上是在保护季羡林捐给北大的国家资产不至流失。

我们做了好事,我们保护了流失的国有财产,我们为什么会进来!

———最后陈述环节时,被告人王如说。

即便是有人翻动了,那也是季家的物品,我有权处置,跟他没关。

———对于被告人提到的案发当晚进入室内后发现满屋狼藉,季羡林之子季承(由于他曾做本案证人,故无法出庭旁听)回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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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