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极端唯名论 |
释义 | 中世纪经院哲学非正统派中极端派的理论。流行于11世纪下半叶至14世纪上半叶,主要代表早期为洛色林。他认为存在的是个别的人,只有个别的感性事物才具有客观实在件,类、—般不过是名称、记号.甚至是一阵风,是声音,是空气的振动。晚期代表为奥康姆的威廉。他认为客观事物只是个别,不是一般,因为一般与个别是对方面,而对立面是不能属于同一个被创造的事物的,所以一般决不是实体.在心外宇宙中并没有一般,只有许多个体存在着。一般是人们创造出来用以表示许多个体之间相似性的符号、标记成文字.就橡烟意味着火.呻吟意味着痛苦—样.它们只是一种逻辑存在或精神的虚构。由于他们完全割裂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否定了一般的客观内容.所以被称为极端唯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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