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 |
释义 | 建筑与规划学院的前身是学校建筑工程系(现土木工程学院)的建筑设计教研室,1984年成立建筑系,2006年改名为建筑与规划学院,目前设有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两个本科专业。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学院简介建筑学专业1980年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95年学制改为五年。2002年和2006年建筑学专业两次参加并通过了本科专业教育合格评估,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1985年建筑系设立城市规划专业(专科),1995年改为四年制本科专业,2005年学制改为五年。 建筑与规划学院现拥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建筑技术科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建筑设计”、“建筑美术”、“居住区规划设计”三门省级优秀课程。2007年建筑学专业被评为吉林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同年被确认为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2009年“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教学团队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 经过近30年的努力,建筑与规划学院已为国家和地方培养输送了1700余名毕业生,其中建筑学专业毕业生1200余人,城市规划专业毕业生500余人。毕业生中有2人获“吉林省建筑设计大师”称号,1人获“吉林省规划大师”称号,4人获“吉林省优秀青年建筑师” 称号,1人获联合国人居环境署授予的“优秀设计师”奖。经统计,约有60%的毕业生工作在吉林省内建设行业并成长为业务骨干, 较好地满足了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在吉林省内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人中,建筑学专业的毕业生占70%以上 专业设置建筑学专业简介:本专业以建筑设计为主线,相关建筑理论知识为主干课程,培养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等基本设计方法,获得建筑师基本训练,并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及相应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综合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该专业开设主要课程有: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城市设计、中外建筑史、建筑结构和建筑力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到各城市建筑设计院、规划设计院或到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从事城市与建筑领域内的规划、设计、监理、管理、教育、科研、开发、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学制:五年 授予学位:建筑学学士 城市规划专业简介:本专业把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结合起来,使学生具备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局部地区的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综合设计的能力。同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综合素质培养,具备良好的城市规划素养,获得规划师基本训练,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该专业开始主要课程有: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城市建设史、城市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到各城市规划设计院、建筑设计院、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以及管理工作,或到教学、科研、房地产、开发部门从事相关的教学、研究、策划和建筑开发工作。 学制: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建筑学专业培养方案一、人才培养目标: 贯彻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培养“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突出建筑学专业教育特点,以建筑设计课为主线,相关建筑理论知识为主干课,配以相关学科知识课程,注重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建筑技术教育。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建筑师基本技能训练,能够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居住区规划设计、室内设计以及相应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专业基本要求 (一)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建筑学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一门外国语的听、说、读、写能力和专业外文书刊的读、译能力;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专业理论知识 掌握建筑设计、城市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城市规划的基础理论和方法;掌握中外建筑史的基础知识、发展规律,了解当代主要建筑学派的理论;掌握与建筑设计有关的结构、材料、物理、设备、施工、管理等方面知识,了解其它相关学科的知识。 (二)本专业学生应具备的能力 1.思维能力:科学、辩证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形象思维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 2.审美能力: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对各种艺术作品、建筑作品的赏析能力。 3.设计能力:掌握科学、理性的设计方法,以基本的设计理论为指导,具有较强的建筑设计方案构思能力,初步的施工图设计能力;具有根据不同使用要求和条件快速完成方案设计的能力。 4.表达能力:具有较扎实的建筑表现能力。掌握应用建筑平、立、剖面图、透视图、设计构思概念模型等多种表现方法,能在不同的设计阶段应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建筑表现一般方法;具有专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综合能力:综合建筑基本理论、建筑历史、建筑美学、建筑技术、建筑经济、建筑法规等相关知识在建筑设计过程中的运用能力;在专业知识基础上,具有较强的个性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通过查阅文献信息,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和相关科技动态,初步具有科研能力;具有适应执业工作和一定的设计组织能力。 三、学制 一般为5年,并实行弹性制的在校学习年限3-6年或4-7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课程设置:总学时 2908学时(100%)其中: 公共基础课686学时 占总学时23.59% 专业基础课1004学时 占总学时34.53% 专业课 1122学时 占总学时38.58% 公共选修课 96学时 占总学时3.30% 五、主干课程 美术、建筑设计基础、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中外建筑史、建筑物理、城市规划原理、住宅区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建筑设备、建筑施工、室内设计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六、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规定总学分应达到262.5学分 其中: 必修课不应少于242.5学分 专业选修课不应少于9学分 公共选修课不应少于6学分 课外素质拓展不少于 5 学分 七、学位授予 建筑学学士。 八、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九、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十、课外实践活动安排与要求 (1) 军训。安排在第一学期,连同入学教育集中在第1-3周进行,计1学分。 (2) 义务工作。在前4学期内利用学生课外时间随机安排20学时,计1学分(校外参加志愿者活动可计算在内)。 (3)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1-4 学期内完成,计3学分。 (4) 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由各专业自行确定1-2学分,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其他形式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培养其综合能力。 (5) 课外科技活动。对参加经学校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根据参赛级别及获奖等级,给予1-5学分奖励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生培养方案一、 培养目标 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经济腾飞和科技进步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此要求研究生做到: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在所研究方向的范围内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有一定外语听说能力。 3.身体健康。 二、 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系统学习、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可分阶段进行,也可平行交叉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指导工作实行在学院领导下导师负责制或指导小组集体负责制。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培养类型、制定培养计划。在培养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研究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 研究方向 1.寒地建筑与环境设计 2.近代环境中的设计与理论 3.寒地城市街道、广场景观设计 四、 学习年限 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至3年,课程学习一般为一年至两年,可与论文工作同时进行,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 五、 课程设置和学分 研究生应按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进行学习。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学位课为必修课程。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程、交叉学科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等。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参加学术活动等。 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2学分,最多不超过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6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除公共基础课外,一般课内18-20学时为1学分。 提倡研究生从相近学科中交叉选课3至5学分。研究生也可以在校开公共选修课中选修3至5学分。 开题报告为必修环节,一般由学院或导师组织进行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计入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为必修环节,应写出书面报告,并计入1学分。对学术活动的要求: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1次或校内、院内学术活动3次,并写出书面报告。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参加指导本科生的实验、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和文献阅读等工作,或在有关教师指导下试讲一定学时的课程,不计学分 五、 教学大纲和参考书目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都应编写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包括该课程主要内容、学时分配、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先修课程、主要参考书目、大纲撰写人等。 比较成熟的专业课尽量选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包括中文或外文教材);教师可以根据学科发展趋势,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经验自编教材;暂时没有教材的课程,教师应提供参考书目。 六、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使研究生在综合素质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也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应包括文献阅读、调研、选题、开题报告、理论分析、试验研究、撰写论文等。学位论文阶段时间安排一般应为: 1.第三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从开题报告开始到论文答辩一般应满一年。 2.第四学期期末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 3.第五学期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论文的选题应对国民经济具有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 2.论文内容应能体现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论文工作应体现作者掌握了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新见解,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分析严谨、推理正确、数据真实可靠、文字简明通顺; 6.论文书写格式要求详见《吉林建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七、 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应在学科内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和学位授予程序按《吉林建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 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经济腾飞和科技进步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此要求研究生做到: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在所研究方向的范围内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有一定外语听说能力。 3.身体健康。 二、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系统学习、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可分阶段进行,也可平行交叉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指导工作实行在学院领导下导师负责制或指导小组集体负责制。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培养类型、制定培养计划。在培养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研究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研究方向 1、寒地公共空间城市设计 2、寒地城市规划设计理论与方法 四、学习年限 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5至3年,课程学习一般为一年至两年,可与论文工作同时进行,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 研究生应按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进行学习。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学位课为必修课程。非学位课包括专业选修课程、交叉学科选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等。必修环节包括开题报告、参加学术活动等。 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2学分,最多不超过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6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除公共基础课外,一般课内18-20学时为1学分。提倡研究生从相近学科中交叉选课3至5学分。研究生也可以在校开公共选修课中选修3至5学分。 开题报告为必修环节,一般由学院或导师组织进行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计入1学分。参加学术活动为必修环节,应写出书面报告,并计入1学分。对学术活动的要求: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1次或校内、院内学术活动3次,并写出书面报告。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参加指导本科生的实验、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和文献阅读等工作,或在有关教师指导下试讲一定学时的课程,不计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使研究生在综合素质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也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应包括文献阅读、调研、选题、开题报告、理论分析、试验研究、撰写论文等。学位论文阶段时间安排一般应为: 1.第三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从开题报告开始到论文答辩一般应满一年。 2.第四学期期末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 3.第五学期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论文的选题应对国民经济具有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 2.论文内容应能体现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论文工作应体现作者掌握了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新见解,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分析严谨、推理正确、数据真实可靠、文字简明通顺; 6.论文书写格式要求详见《吉林建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七、答辩和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应在学科内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和学位授予程序按《吉林建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一、人才培养目标: 贯彻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培养“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把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结合起来,以城市规划系列设计课为主线,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获得规划设计师基本技能训练,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体现地方性特色。主要培养从事能进行区域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综合能力以及对建筑设计、景观环境设计、城市建设管理具有一定相应研究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专业基本要求: 1.掌握扎实的城市规划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拓展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相关领域的基本知识,具有城市规划设计、方案表达与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掌握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城市规划的政策法规,具有综合分析,协调解决城市问题和城市规划管理的能力。 3.打下坚实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基础,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调查研究工作的能力。 4.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能独立进行一般中小型民用建筑设计。 5.掌握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从事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参加区域规划、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景观规划以及社会与经济发展等相关专业规划工作的能力。 三、学制: 一般为5年,并实行弹性制的在校学习年限。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布: 课程设置:总学时 2900 学时 其中: 公共基础课 686 学时 占总学时 23.66 % 专业基础课 772 学时 占总学时 26.62 % 专业课 1346 学时 占总学时 46.41 % 公共选修课 96 学时 占总学时 3.31 % 五、主干课程: 城市规划原理、中外城市建设史、城市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系列专业课(城市设计B、居住区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实务、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等)。 六、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总学分达到 268.5 学分 其中: 必修课 248.0 学分 备注:含实践教学环节 专业选修课不少于 9 学分 公共选修课不少于 6 学分 课外素质拓展不少于 5 学分 七、学位授予 工学学士。 八、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九、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 十、课外实践活动安排与要求 (1) 军训。安排在第一学期,连同入学教育集中在第1-3周进行,计1学分。 (2) 义务工作。在前4学期内利用学生课外时间随机安排20学时,计1学分(校外参加志愿者活动可计算在内)。 (3) 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1-4 学期内完成,计3学分。 (4) 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由各专业自行确定1-2学分,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其他形式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培养其综合能力。 (5) 课外科技活动。对参加经学校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学生,根据参赛级别及获奖等级,给予1-5学分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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