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激情辩护 |
释义 | 中国电影名,上海电影制片厂摄制于1997年,主要剧情为:林晓光嫁给了一个从内地去香港发展的商人李良伦,两人无法面对幼女李南罹患白血病后所造成的处境和压力;为寻求法律保护,年仅五岁的小姑娘李南要求李良伦给付医药费五十万元的诉状递交法庭。为原告和被告担任辩护律师的陆达和陈平,不仅是上下级关系,而且有师生之谊。法庭上,曾经幼稚虚荣的姑娘焕发出深沉的母爱而变得勇敢无畏,而丈夫却用所谓的理智掩饰着自己的自私和猥琐:舌枪唇剑中,陆达向世俗开战:而他的年轻女弟子陈平则在职业道德与良知情感的两难拟择中逐渐成熟。 基本信息片名:激情辩护 上映:1997年 色彩:彩色遮幅 片长:2925米 语言:汉语普通话 类型:剧情片 主创人员导演:鲍芝芳 编剧:赵冬苓 摄影:潘峰 美术:周欣人 录音:倪正 作曲:刘雁西 化妆:杨煜 剪辑:陈晓红 道具:金自白 服装:张敏 制片主任:黎华 张荣军 出品人:朱永德 王汉平 监制:卓伍 沈武钢 策划:贺子壮 姜丽华 主要演员田水 .... 陈平 俞洛生.... 陆达 王华英.... 李良伦 石兰 .... 林晓光 吉雪萍.... 亚男 严敏求 .... 李母 王志华.... 审判长 吴迪 .... 南南 李厚芬 .... 林母 程泓 .... 林晓辉 丁小秋 .... 刘主任 故事梗概年轻的姑娘陈平刚从学校毕业当律师不久,她渴望建功立业,有朝一日像她的老师、大律师陆达那样誉满天下,为人敬仰。 她接受了为香港商人李良伦代理的业务,李良伦的妻子状告他拒付患白血病女儿李楠的医疗费,而陈平接受的原因是李良伦妻子林晓光的代理人是陆达。 法庭上,陈平与恩师相对而坐,成势不两立之态。陆达冷静沉稳地紧紧扣住李良伦拒绝承担女儿医疗费的事实,揭露他的自私和虚伪。 林晓光声泪俱下地陈述了她自己一人面对巨额医疗费和呕吐不止的女儿束手无策的凄惨情景,甚至一度想走上绝路,而李良伦却拒绝尽父亲的义务,借口生意忙滞留香港,并不寄一分钱。庭上听众一片哗然。 陈平巧舌如簧,与陆达展开激烈辩论,她以进为退,提出既然林晓光无力救治女儿,应将女儿交由李良伦带到香港治疗。果然如她事先所料,遭林晓光断然拒绝。虽然法庭作出了于陈平有利的休庭决定,但她却没有胜利的喜悦。 在庭审调查中她了解了许多真相,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陆达为孩子募捐医疗费时,她也送去了一份心意。陆达告诉她说除了职业道德和功利外,高于一切的是尊重人的生命价值。 再次开庭时,她巧妙地请来李良伦的养母,在陆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陈述下,养母说出了李放弃治疗女儿的实情。法庭判林晓光胜诉。陆达慷慨陈词:香港、内地的中国人心是相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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