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皇庄 |
释义 | 概述明朝皇室直接经营的庄田。一说始于永乐年间(1403~1424)﹐另说始于天顺八年 (1464)。武宗时急剧发展﹐他即位后一月之间﹐就增皇庄七处﹐后又增至三十多处。 分布皇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直隶的顺天等八府。尤以顺天﹑保定﹑河间等府为最多。 历史明代皇庄除皇帝庄田外﹐还有皇太后及皇太子庄田。皇帝的庄田是由皇帝委派太监经营的“自行管业”的土地。收入的皇庄子粒或皇庄子粒银﹐都由管庄太监直接掌管﹐由宫廷自行支配。皇太后的庄田又名宫庄。在明代史籍中大多称为仁寿﹑清宁﹑未央三宫庄田。每年所收子粒银称三宫子粒银。所占土地数量亦相当多。皇太子庄田即东宫庄田。天顺三年﹐英宗将昌平县汤山庄﹑三河县白塔庄﹑朝阳门外四号厂官庄赐给东宫(即后来的宪宗)。宪宗时也赐太子东宫庄田﹐计五庄。 皇庄土地来源较多。其中主要有原属国家官田的牧马草厂地﹐夺还勋戚的庄田﹐侵占的民田﹐“奸民”向管庄太监投献的部分官民田地﹐未就藩的王府辞还地等。皇庄所占土地的数目无完整记载。弘治二年(1489)户部尚书李敏言﹐畿内之地﹐皇庄有五﹐共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正德九年(1514)所设皇庄,占地达三万七千五百余顷。皇庄内部的管理人员大多由宫廷直接委派管庄太监管理﹐另有官校﹑庄头、家人等数十人。管庄太监倚仗权势﹐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引起京畿地区农民的不断反抗。正德五年,由于保定诸府有人妄指民田献为皇庄﹐致农民冤声撼野﹐甚至殴州县吏不得行。 嘉靖以后﹐明世宗派夏言查勘皇庄后﹐将一部分皇庄改称官地﹐同时还撤回自行管业的皇庄管庄人员,由户部派州县官取代﹐即“有司代管”。但实际上由太监征收皇庄子粒或皇庄子粒银的办法﹐一直维持至明末﹐未见改变。 《明史·食货志一》“宪宗即位,以没入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皇庄之名由此始”。掌管皇庄的有官校,下设庄头、伴当,他们为非作歹,奴役庄客。武宗继位后的第一个月,就设立皇庄七处,后扩展到三百余处。皇庄是明中叶以后一大弊政。清代也有大量皇庄,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废除。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