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皇储文学创作联盟 |
释义 | 皇储文学创作联盟(Prince Literary Creation Alliance,简称 PLCA)是文学爱好者们为了共同的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学术交流组织。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文学观,引导成员热爱文学和文学创作事业;帮助成员提高文学素养和文学创作水平,增进成员之间友谊和感情,加强成员之间的学术交流。联盟秉承“优质,时代,和谐”的文学创作理念,正在健康科学有序的发展。2011年11月,大陆各加盟文学社团宣布退出联盟,各理事分会宣布解散,海外各理事分会也均独立并易名。12月,理事会宣布皇储文学创作联盟解体。 联盟机构联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领导机构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领导联盟计划实施方针工作。 办事机构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 监督咨询机构顾问委员会,由名誉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聘请知名作家、评论家、学者和记者担任)组成。顾问委员会对联盟工作进行监督和咨询,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旗下杂志《光澈鉴》《光澈鉴》是皇储文学创作联盟旗下杂志,由联盟理事长,大陆作家任亮担任主编,一本全部由90后作家主创青春文艺杂志。该杂志秉承皇储文学“优质,时代,和谐”的文学创作理念,在原有的基础上融入时尚、文艺、阳光的整体定位。内容和风格更贴近学生阅读群体,设计新颖,独具一格,标新立异,具有新时代的潮流。 杂志取名光澈鉴的寓意:杂志作为平台应该像一面镜子,反射着像阳光一样明澈的文字。优质,时代,积极健康,这也恰恰是任亮创刊时所提倡的优质文学核心理念。杂志栏目由小说、诗歌、杂文、剧本、奇幻文学五部分构成,清晰明确,不做作,不花哨。 历届领导第一届(2002年至2005年) 理事长:任亮副理事长: 吕晓娟秘书长:张志刚副秘书长:刘鑫李敏 第二届(2005年至2008年) 理事长: 任亮副理事长:陈飞羽名誉理事长:吕亮秘书长:张志刚 副秘书长:赵坤玉 第三届(2008年至今) 理事长: 任亮副理事长:陈飞羽 名誉理事长:后博寒秘书长:李柏林(百灵) 副秘书长: 亓仕鹏 理事会总部理事纯文学理事:司祥 奇幻文学理事:李参 言情都市理事:吴菱 诗歌杂文理事:唐豪国 各分会理事长洛杉矶分会理事长:Annal·yang 瑞士分会理事长:陈枫 澳洲悉尼分会理事长:陈飞羽 山东省分会理事长:吕亮 安徽省分会理事长:莫丹丹 浙江省分会理事长:唐龙 上海市分会理事长:李江和 黑龙江省会理事长:顾连理 重庆市分会理事长:杨思捷 江西省分会理事长:寒朔 华北创研中心理事长:韩琦亚 网络文学分会理事长:孙涛 山西省分会理事长:仝晓 联盟基本任务写作培训举办写作培训,设置函授面授课程,邀请知名作家、艺术家、学者和记者担任辅导教师,传授文学创作知识,帮助成员明确文学学习和文学创作的方向,端正态度,树立信心,掌握写作基础及技巧,取得成绩。 杂志发表本联盟与大陆各大杂志社均有联系,会员所创作的具有导向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作品可推荐给各杂志社,促进其创作进步,表彰成员取得的文学艺术成果。第六条 联合出书。与全国各种级别的出版社均有合作,对诗歌、散文、小说、书法、绘画、篆刻、摄影等各种文学艺术题材作品,运用单行本,个人专集、多人合辑及丛书的形式结集出版,发掘和培养文学艺术新秀。 组织活动开展笔会活动,每年组织两次大型的“春季研讨会”和“秋季研讨会”活动,引导成员深入生活,开阔眼界,明确生活与创作的关系;组织创作沙龙活动,交流创作体会,提高创作水平;组织论坛活动,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实施精品战略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鼓励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促进交流与国内外学者、作家密切联系,特别是同祖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作家的联系,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吸取其精华,为成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皇储文学创作联盟总章程总则皇储文学创作联盟是文学爱好者们为了共同的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学术交流组织。 第一条 性质:皇储文学创作联盟是文学爱好者们为了共同的文学兴趣和热情而组成的学术交流组织。 第二条 宗旨:以正确的世界观和文学观,引导成员热爱文学和文学创作事业;帮助成员提高文学素养和文学创作水平,增进成员之间友谊和感情,加强成员之间的学术交流。 第三条 原则:一切活动按照自身特点开展,并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优质,时代,和谐”的文学创作理念。 任务第四条 写作培训。举办写作培训,设置函授面授课程,邀请知名作家、艺术家、学者和记者担任辅导教师,传授文学创作知识,帮助成员明确文学学习和文学创作的方向,端正态度,树立信心,掌握写作基础及技巧,取得成绩。 第五条 杂志发表。本联盟与大陆各大杂志社均有联系,会员所创作的具有导向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作品可推荐给各杂志社,促进其创作进步,表彰成员取得的文学艺术成果。 第六条 联合出书。与全国各种级别的出版社均有合作,对诗歌、散文、小说、书法、绘画、篆刻、摄影等各种文学艺术题材作品,运用单行本,个人专集、多人合辑及丛书的形式结集出版,发掘和培养文学艺术新秀。 第七条 组织活动。开展笔会活动,每年组织两次大型的“春季研讨会”和“秋季研讨会”活动,引导成员深入生活,开阔眼界,明确生活与创作的关系;组织创作沙龙活动,交流创作体会,提高创作水平;组织论坛活动,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第八条 实施精品战略。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鼓励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促进交流。与国内外学者、作家密切联系,特别是同祖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作家的联系,加强各民族之间的文学交流,吸取其精华,为成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会员第十条 皇储文学创作联盟一下称联盟或本联盟。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即为本联盟成员:年龄在15至60之间的中国公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划分的年龄阶段,特殊情况可不受年龄限制);在正规的报纸、书刊、广播、电视、网络上发表过文学作品(含作文),或在县、市(含)以上作文比赛中获得过奖励;赞成本章程;本人提出申请;由本联盟领导机构审查通过。以校园文学社团,社会团体等,赞同本章程,均可加入本联盟 第十二条 本联盟成员、团体成员进入“皇储文学创作联盟成员档案”。 第十三条 本联盟成员有以下义务:积极阅读文学书刊;坚持文学创作;踊跃参加本联盟工作。成员有如下权利:优先参加本联盟活动;优先在本联盟合作刊物上发表作品;优先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多人集和个人集图书的出版;优惠购买本联盟推荐的图书。 第十四条 本联盟成员、团体成员有遵守本章程,执行本联盟决议,参加本联盟活动,接受本联盟委托的工作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本联盟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享用本联盟的福利设施等权利。本联盟成员、团体成员有退出自由。 第十五条 本联盟成员如严重违反本章程或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律,经本作家联盟主席团通过,停止或取消其联盟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划分的年龄阶段,超过60周岁者,自行退出本联盟,由本联盟颁发荣誉证书,以作纪念。 组织第十六条 本联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 本联盟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领导联盟计划实施方针工作。 第十八条 本联盟的办事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2人,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负责本联盟的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本联盟的监督咨询机构是顾问委员会,由名誉理事长、名誉副理事长(聘请知名作家、评论家、学者和记者担任)组成。顾问委员会对本联盟工作进行监督和咨询,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条 本联盟各个机构五年调整一次。 经费第二十一条 本联盟的经费来源:一、本联盟举办各种活动的收入;二、社会赞助。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皇储文学创作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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