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旭升 |
释义 | 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1968.12-1970.12 河南省方城县插队1970.12-1976.03 北京军区守备二师六团战士、班长 1976.03-1978.09 河南省供销社储运公司工人 1978.09-1982.07 郑州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生 1982.07-1985.12 河南省纪筹组办公室检查一处干事、秘书 1985.12-1987.11 下派河南信阳市(县级市)锻炼,任市纪委副书记、书记 1987.11-1992.12 河南省纪委副处级检查员检查四室、三室副主任 1992.12-1996.03 河南省纪委检查三室、纪检监察五室副主任(正处级) 1996.03-1998.09 河南省纪委纪检监察六室主任 1998.09-1998.12 河南省纪委副厅级检查员 1998.12-2001.09 河南省南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1.09-2004.02 河南省南阳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4.02 河南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分管政策法规与城建监察处、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城市建设处、建设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黄旭升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免去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旭升,男,壮族,1964年4月出生,广西来宾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政法专业。历任来宾县人事局干部股股长,来宾县良塘乡委员会副书记,来宾县陶邓乡委员会书记兼人大主席,来宾县人事局局长,忻城县人事局局长、忻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忻城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政法委书记,来宾市兴宾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三、山东作家笔名,黄河,出生于1964年4月,新闻编辑、记者。80年代初与朋友一起创办诗歌民刊《二月》、《野风》,先后在《中国作家》、《诗歌报》、《星星》、《青海湖》、《山东文学》、《时代文学》等文学刊物发表诗歌作品二百余首(组),同时有报告文学、杂文、评论等作品散见于国内报刊,上世纪90年代初创作的组诗《野天鹅》,获世界华人诗歌大奖赛银奖,并入选《中国当代青年探索诗选》,出版有诗合集《潍坊九人诗选》,主编了《潍坊市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诗歌散文大奖赛作品选》一书。现供职于潍坊市寒亭区电视台,系中国作家协会主办刊物《中国作家·纪实》签约作家,《青海湖》下半月刊执行副主编,《潍坊学院报》文学版专栏作家,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潍坊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潍坊市寒亭区作家协会主席。近年来,其诗歌作品多次在全国及省市文学赛事中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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