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黄山市农业委员会 |
释义 |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拟定我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规定、办法,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农业开发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流通及农村信贷、税收、保险、财政扶持等政策措施;按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农业及农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财务、集体资产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定、办法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状况等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安排农业生产救灾物资。 (六)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管理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农业、农村基层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民技术培训;指导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七)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的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负责农业各产业的产品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鱼药)、饲料、肥料、农膜以及渔船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市内生产和进口种子、农药、兽药(鱼药)、饲料、肥料、农膜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乡镇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拟定发展乡镇企业的规划和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技术改造、经营管理、科技进步、质量认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九)依法监督管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渔业水域的开发利用,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植物工作;监督管理农村能源及其开发利用。 (十)负责农业外事和有关农业方面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及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组织实施出口创汇农业,推动农业对外开放。 (十一)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组织协调动植物的防疫、内检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鱼药)药政、药检以及渔政、渔港的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 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档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组织有关报告、文件的起草;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委机关固定资产;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计划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办委管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项目的申报、统计,掌握项目的进度和管理情况;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布局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规划建议;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国家、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调研;指导协调农业行政执法及体系和队伍建设,承担农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工作。 综合信息科(市蔬菜副食品产销办公室) 拟订农业信息体系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的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产品价格动态;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委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政策的调查研究,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支持保护政策,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 科技教育科(市农科教统筹协调领导组办公室) 拟订农业科技、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指导农业社团和农民体育工作,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基层干部的继续教育和农业技术培训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负责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农村劳动力监测工作;负责农村科教宣传工作。 人事科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参与农业劳模的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并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组织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农业产业化指导科(农业科)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及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拟订特色农产品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特色农产品开发,指导特色农产品发展;指导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拟订种植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拟订并组织落实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拟订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安排;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农作物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指导农业植物内检,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农村经营管理科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监测分析农民收入情况;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组织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行政执法办公室、畜牧渔业科) 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地方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并指导实施;监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依法指导农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的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及立案、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工作;拟定畜牧、渔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渔业生产及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并组织落实畜牧、渔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畜牧禽遗传资源、饲料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水生动植物病虫害防控、鱼药使用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和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防控监测;负责兽医医改、畜禽兽药、兽医器械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监督实施渔船、渔机、网具的建造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渔船检验及渔药药政药监工作,实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畜牧、渔业经济统计工作。 农村能源办公室 依法监督管理农村能源,研究制定并指导实施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推广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新技术;承担农业生态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治理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发展。 下属单位黄山市畜牧兽医局(黄山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黄山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职责:贯彻和执行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地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工作;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推进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 黄山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动物疫病检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并上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承担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负责畜牧业重大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参与畜禽饲养、草业、品种改良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措施,开展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 黄山市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 主 任:周移国 副主任:黄利义 主任助理:章韶光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2. 黄山市农业技术指导站 3. 黄山市植保植检站 4. 黄山市茶叶技术指导站 5. 黄山市园艺技术指导站 6. 黄山市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培训部 7. 黄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8. 黄山市农业环保监测站 9. 黄山市农业综合化验室 10.黄山市蚕桑技术指导站 职能职责: 负责全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编制并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制定农技推广项目管理制度;组织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依法行使植物检疫;负责全市范围内地力、墒情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收集、传递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组织农业先进技术评选、鉴定等。 种子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种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种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负责种子市场、质量和品种管理;负责新品种引种、试验、审定、示范、推广和保护。 黄山市水产站 黄山市水产站(黄山市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站)是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业管理部门,承担行业执法监督职责,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属全额拨款的农业事业单位。具体职能:水产部分,全市渔业总体规划,水面滩涂使用证管理,水产技术管理与业务指导,水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实验示范;水产病害监测、防治;水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查。渔政部分,渔业资源管理、渔业行政许可、渔事纠纷处罚、捕捞和养殖证的核发、渔船和渔港的监督管理。水野生资源保护和增值放流等。 黄山市农科所 ①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示范、推广工作; ②承担国家、省、市级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示范任务; ③开展本市农业技术攻关研究、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及本市农业与其它产业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研究并指导农业生产; ④开展名特优新禽畜、水产养殖品种、技术的引进、驯化、创新及示范推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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