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环境保护许可制度 |
释义 | 环境保护许可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许可证,从其作用看,可以分为二大类:一是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二是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许可证。 1、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主要有: ①排污许可证: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做出了规定。 ②海洋倾废许可证:在海洋环境保护法第55条第二款、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做出了规定。 ③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处置许可证: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做出了规定。 ④废物进口许可证: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做出了规定。 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销售许可证: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做出了规定。 2、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及其法律来源,主要有: ①林木采伐许可证:森林法 ②渔业养殖使用证、捕捞许可证:渔业法 ③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保护法 ④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法 ⑤水资源开采许可证: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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