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环保设施运营 |
释义 | 推行的“物业化” 环保管理,主要内容是将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投运后的运行管理均由设备制造方承担。钢厂作为甲方,设备制造方作为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该合同规定:钢厂付给乙方管理费用,并就环保设备的运行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负责环保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由于钢厂职工的主要精力投入钢铁生产,而且掌握的环保知识和技术有限,特别是对环保设备的维护技能缺乏,推行环保设备“物业化”管理则可以弥补这一欠缺。 现行的环保设施运营模式有两种:一是排污企业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是由该企业负责运行管理;二是公共性的污染防治设施如城市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由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这两种模式都存在着不利于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种种弊端:其一,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费用由企业负担,公共性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费用由政府负担,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政府这都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其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没有引入企业运行模式,对设施运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来说,不进行成本效益核算,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因此,难以有积极性来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其三,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个人或单位,目前没有进行资质方面的认可管理,相当一部分的单位和个人业务素质很差,不具备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能力,不可能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在我国投入运行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中,大约有1/3能正常运行,有1/3不能正常运行,有1/3根本不能运行。主要原因为:技术方面:这些污染防治设施采用的工艺不合理、产品质量低劣或工程质量差;非技术方面:环保设施运营模式不合理。从某种意义上说,非技术原因是现阶段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主要原因。 面对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必须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全面的改革,建立新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的模式,把环保设施运营推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但是,目前我国环保设施运营完全走向市场化还有一定难度。一是计划经济的机制还在起作用,适应市场经济的政策体系和调控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环境保护的市场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环保服务市场体系和资本市场体系尚未全面形成。市场运作方面缺乏公平竞争机制和规范运行的条件。三是人们的环境意识还不够,公众整体环境意识不高,缺乏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四是东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不同,环保设施运营存在很大差距,如:我省一些排污单位环保意识差,无环保设施运营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概念,排污单位的环保设施基本上均由本单位人员运行,未经过专门培训,致使环保设施难以正常运行。一些市政环保设施费用严重不足,不能保证连续运行。政府执法力度不够,使许多排污单位缺乏对环保设施的有效管理。 因此,笔者认为国家应首先制定有效的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管理办法,必须取得运营资质,或委托有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营,以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其次,新污染源的治理应提倡BOT方式,环保公司要将设计、施工、运营一包到底,避免设计、施工、运营三方脱节,互相推委。第三、应建立环保设施建设方案招标管理办法,有利于防止产生腐败。第四、对具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的单位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相应的资金补助,加强环保执法力度,从而达到最佳的治理效果。第五、委托业主和运营单位必须签订运营合同,依照合同要求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各省环保局应组织力量对要取得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上岗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第七、各省环保局应加强对已获得环保设施运营资质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不良问题,立即上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该单位进行处罚,直至吊销其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第八、环保设施运营单位定期向省环保局报告排污单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各类污染物处理总量、排污达标率、运行成本等指标,从而达到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 《中国环保产业》杂志2002年7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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