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淮南市档案局 |
释义 | 淮南市档案局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以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原则,掌管全市档案事务。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服务,为维护党和国家的真实面貌服务。 机构简介淮南市档案局(馆)人员编制共19人,满额配备.全体档案干部中,具有大学本科和大专文化程度的11人,高中和中专的7人,初中1人;具有大学本科档案专业的1人,大专2人,在职培训教育12人;获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计档案馆员7人,助理馆员8人,管理员1人.淮南市档案馆馆址原设在矿务局机关大院内,1970年市矿合并后迁至戊庚,1978年8月迁市政府大楼二楼西侧,1985年在市委,市政府大院内兴建档案馆新楼.新馆为三层框架结构,环形走廊,铁窗,防火门,水磨石地坪.建筑质量基本上达到了安全保管档案的要求.新楼总建筑面积1388平方米,库房面积689平方米,基本解决了库房和办公用房需要。 历史沿革宣统二年(1910年),华商大通煤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对在生产经营中形成的案文进行整理归档.民国19年(1930年)3月成立淮南煤矿局,档案工作由该局总务课文书股管理.淮南矿区的其他企事业单位也设立了管理档案的相应机构.民国27年6月日军侵9占淮南矿区.淮南矿路股份有限公司所保管的档案辗转于上海,汉口,香港,马尼拉等地,大部散失.民国35年,淮南矿路股份有限公司总务处文书课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档案分类草案》,《档案处理顺序及手续》等规章制度. 1949年1月18日淮南解放.原淮南矿区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均被人民政府接收. 1950年底,淮南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秘书室均配有专人从事档案工作.1957年,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委员会相继成立了档案室,并配备了专职档案人员.1959年8月,市委,市人委两个机关的档案室合并成立淮南市档案馆.1960年市人委设立档案管理科与市档案馆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工作名存实亡.1975年1月,淮南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市档案馆,次年2月,淮南市委办公室设立档案科.1980年11月成立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合署办公,统管全市档案工作.局(馆)内设档案管理科,档案业务指导科,档案史料编研科和办公室. 主要职能档案局主要任务和基本职责市档案局是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以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原则,掌管全市档案事务。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服务,为维护党和国家的真实面貌服务。 市档案局的基本职责是: 1.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市具体情况的档案工作法规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制定发展全市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题规划并组织实施。 3. 依法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及其他专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4. 依法对违反档案法律的案件进行查处。 5. 组织全市档案宣传活动,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档案工作理论与技术的研究和交流、指导市档案学会的活动。 6. 办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档案事业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档案事务。 档案馆主要任务和基本职责市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接收、收集和管理分管范围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服务。 市档案馆的具体职责是: 1. 接收市直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接收市属各撤销机关、团体的档案;接收和收集属于本馆应接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各种档案;接收属于本馆应接收的各种专门档案;接收和收集与馆藏档案有关的各种资料。 2. 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编目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研究和改进档案保护技术,延长档案的寿命,逐步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3. 定期对馆藏档案进行检查和统计;定期鉴定馆藏档案,并按规定程序销毁无需继续保存的档案。 4. 开展利用工作,依法开放到期档案;编制各类检索工具,为各方面利用档案资料提供方便。 5. 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其它参考资料,参与地方史志的编辑工作。 领导分工杨 武,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信息利用科。 黄庆新,副局长,分管业务指导科、法规科工作。 刘争鸣,纪检组长,分管办公室、档案管理科工作。办公室 机构设置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材料; 2、负责组织综合性的会议和有关活动; 3、负责本局(馆)政工、财务、保密、保卫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本局(馆)目标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本局(馆)文书处理和归档工作; 6、负责本局(馆)督促查办、综合协调、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 档案管理科1.接收属于本馆应接收的各种档案及有关资料; 2.负责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编目、统计工作; 3.负责做好历史档案和解放后满30年档案的开放工作; 4.定期检查馆藏档案的保管情况,保持库房清洁,做好档案保护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负责接待调阅,办理调阅审批手续工作; 6.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利用工作; 7.负责陈列室、荣誉室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馆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器械的保管维修工作; 9.负责退休职工接收调阅工作。 法规科1、负责《档案法》和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情况检查; 2、研究制定适合本市具体情况的档案法规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全市档案系统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 4、负责组织全市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5、散存散失档案的征集工作。 监督指导科1、负责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研究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3、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负责全市的档案统计工作。 5、配合档案管理科做好档案进馆接收工作。 6、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利用科1、开展档案史料的研究和编纂工作; 2、编辑档案文件汇集和其他参考资料; 3、编辑印发《淮南档案》; 4、承办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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