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淮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释义 | 淮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淮北市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目前全系统拥有干部职工209人,内设11个科室,11个直属单位。 主要职能一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办理有关行政案件。 二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制定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计划》,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协调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三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负责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实施监控和强制检验;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产品免检制度;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并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管理质量仲裁检验工作;实施有关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 四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管理农业标准规范的制订、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 五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国家计量制度,实施量值传递;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六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组织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负责对市场上认证商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和管理认证市场;负责市以下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有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八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管理有关检验机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九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科技、教育、信息统计工作;负责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有关工作。 十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行政监察等工作。 〔十一〕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协调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息、信访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 二、法规宣传科 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规章、办法;负责行政执法的督察及有关行政执法案件审理;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咨询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发证;负责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技科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装备和信息统计工作;研究指导有关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组织科研开发、推广科研成果;负责系统内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四、质量科 研究拟定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计划》,指导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和管理认证、咨询市场;监督检查认证、认证咨询和从事认证业务的培训机构、检验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承办市以下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有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标准化科 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管理农业标准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 六、计量科 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和检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检测体系。 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指导、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管理有关检测机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培训、发证)工作。 八、监督科(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组织查处质量、计量、标准化等违法行为,受理有关的投诉、举报;负责对市场上认证商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打假和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组织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实施监控和强制检验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并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九、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调查、摸底、建档工作;组织制定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源头监管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负责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定期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助办理国家总局和省局开展实施的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承办国家总局交办的国抽、省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负责市级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及证后监管工作(包括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定检)。 十、人事教育科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本系统内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表彰奖励、目标管理和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技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及全市质监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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