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6个市区分局和濉溪县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488人,负责10个地方税种和12项基金、费的征收工作,管辖全市1.6万余户纳税人。近年来,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先后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六、七、八届省级文明单位,被评为安徽省地税系统先进集体、淮北市先进集体、淮北市文明行业。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省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稽查和纳税服务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四、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五、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税收宣传。 十二、承办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唐家才,男,1953年10月出生,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王兴华,男,1956年6月出生,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管理科、收入规划核算科、所得税科,联系杜集区分局、烈山区分局。 吴卓文,男,1956年11月出生,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任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征管和科技发展科、基金(费)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相山区分局、涉外分局(纳税评估办公室)。 孙秀荣,女,1958年12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联系稽查局、征收管理分局 邹林,男,1956年12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专科学历。现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督察内审科、政治处、机关党委,联系经济开发区分局、濉溪县地税局。 内设机构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本系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宣传、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和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基金、费)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系统装备、固定资产、大宗物品采购、服装以及其他行政事务;负责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接待、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效能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基金、费)种、综合性税收(基金、费)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基金、费)政策调研和税收(基金、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 (基金、费) 种、综合性税收 (基金、费) 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办税收(基金、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重大税务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3、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 负责组织实施营业税、资源税、财产行为税以及涉外地方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开展政策调研,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措施;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税源管理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4、所得税科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措施;开展政策调研,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5、基金(费)科 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的征收管理措施;开展政策调研,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基金(费)源管理等办法;指导基金(费)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参与有关基金(费)的政策宣传、缴费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规划核算科 负责编制税收(费)收入中长期规划、年度税收(费)收入计划;监督检查税(费)缴纳、退库情况;承办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费)源监控管理工作;承担税(费)统计和税(费)数据和税(费)票证管理工作。 7、纳税服务科 承担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系统各税种(基金、费)的纳税(基金、费缴纳)服务工作;拟订纳税服务具体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基金、费缴纳)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纳税(缴费)咨询服务、税收(缴费)争议调解、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缴费)人投诉;承担地方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面向具体纳税(基金、费缴纳)人的政策宣传;参与注册税务师管理。 8、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拟订有关税收征管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基金、费缴纳)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基金、费)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及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定期定额户和零散税收征管工作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9、政治处 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和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承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表彰、奖惩等管理工作;承担系统人员工资、津补贴和职称管理等工作;承办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承办教育培训课程项目及网络教学的开发与管理;指导、检查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辖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和县局人事教育股股长、监察室主任任免的审核;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承担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的学习以及对下级班子学习的指导、督查;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学习型机关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地税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贯彻落实老干部及离退休工作政策;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指导系统离退休工作;负责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0、财务管理科 负责系统经费和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 11、督察内审科 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承担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督察落实各类审计结论。 12、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包括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担机关及市区单位的地税文化建设;承担机关及市区单位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以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扶贫、统战、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13、监察室 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直属机构1、稽查局(副县级) 负责本辖区内地方税务稽查和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查处或参与查处偷税、抗税、骗税等涉税案件;指导、协调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 地 址:淮北市相山南路328号,邮编:235000; 2、征收管理分局 负责市本级地方税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开展市级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级地方税、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工作;负责市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地 址:淮北市相山南路328号,邮编:235000; 3、淮北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纳税评估办公室) 承担全市涉外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涉外企业税源监控和管理,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工作。具体实施全市重点纳税评估工作。 地 址:淮北市南黎路136号,邮编:235000; 派出机构1、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县级) 负责区内地方税源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地 址:淮北市相阳路88号,邮编:235000; 2、相山区分局 负责区内地方税源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地 址:淮北市古城路184号,邮编:235000; 3、烈山区分局 负责区内地方税源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地 址:淮北市宿丁路,邮编:235000; 4、杜集区分局 负责区内地方税源纳税申报,税款和有关基金(费)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地 址:淮北市东湖路1号,邮编:235000; 5、濉溪县地税局 濉溪县地税局于1994年8月成立, 全局现有正式职工230人(其中离退休48人),机关设置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财务监督股)6个职能股室;设置濉溪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和濉溪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2个直属行政机构和濉溪县地方税务局城关分局、濉溪县地方税务局刘桥分局、濉溪县地方税务局百善分局、濉溪县地方税务局新蔡分局、濉溪县地方税务局韩村分局、濉溪县地方税务局南坪分局、濉溪县地方税务局孙疃分局、濉溪县地方税务局临涣分局、濉溪县地方税务局四铺分局9个派出机构。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地方各税、费、基金的征管工作。 局 长:杨德刚 副局长:张明亮 王 玫 肖德宏 任晓东 宋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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