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华中农业大学国学社 |
释义 | 华中农业大学国学社成立于2009年6月,是华中农业大学今年新成立的三个社团之一。协会现在的挂靠单位是图书馆。协会现设有:会长、顾问、理事、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网络部、艺术部、文学部以及主持人小组等机构。协会现有在籍注册会员近百人。活动主要以学习、宣传中国古典文化为主。协会的口号是:“解读经书,沐千年之气韵;梦回古典,弘华夏之文明。” 华中农业大学国学社国学社简介国学社的宗旨: 1. 以为广大国学爱好者服务为根本,在校园内推广国学,丰富大学生的课外生活,始终以发展校园文化为宗旨,以繁荣校园文化为己任,始终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对待自己所钟爱的国 学。 2. 弘扬国学,培养人文素养,提高综合素质,用我们的心声为校园添风采,用我们的深情为人生壮行 协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华中农业大学国学社 第二条 华中农业大学国学社是一个在共青团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领导下,以在校学生为组织对象,由所有国学爱好者共同组成的一个学术型学生组织,隶属于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三条 国学社的宗旨: 1. 以为广大国学爱好者服务为根本,在校园内推广国学,丰富大学生的课外生活,始终以发展校园文化为宗旨,以繁荣校园文化为己任,始终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对待自己所钟爱的国学。 2. 弘扬国学,培养人文素养,提高综合素质,用我们的心声为校园添风采,我们的深情为人生壮行。 第四条 国学社的口号: 解读经书,沐千年之气韵; 梦回古典,弘华夏之文明。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会员招收条件:对国学有浓厚兴趣的在校学生。 第六条 国学社各成员一律平等。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 在国学社中享有关于组织管理层任免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 拥有参加国学社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3. 通过正当途径对国学社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4. 享有了解并查询协会的相关资料,使用本协会一切公共学习资源的权利; 5. 享有高校间联谊的参与权,社会活动的优先权; 6. 通过符合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有关事务的商讨、决策; 7. 会员有权因个人原因退出本协会。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承认校社联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协会章程及各项管理条例,能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有益活动; 3. 维护本协会的利益和名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本协会声誉的事情; 4. 会员若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品行恶劣或发现恶意中伤本协会,一律撤销会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国学社的领导机构为国学社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以及各部门部长组成,对协会进行管理监督。理事会会议定期由理事会召开。 第十条 国学社理事会职责: 1. 领导组织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前制定完备的活动方案,进行活动经费预算,并由相关人员负责记录备案,活动中各部门成员各负其责,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活动完成后由相关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并交由校社联备案。 2. 聘请专业老师定期进行国学讲座,组织会员学习。 3. 研究和制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并向校社联汇报。 4. 代收会费,并进行管理。 5. 审理会员意见书,听取会员意见,并及时向会员反馈有关信息。 6. 组织本协会与其他有关协会进行各项联谊活动,并保持联系。 7. 积极开展本协会的宣传活动,提高协会的知名度。 8. 积极培养吸收新会员作为理事会成员,以便协会的传承发展。 9. 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实施。 第十一条 国学社各理事会设置(部分): 1. 会长:一名,负责领导并协调本协会的各方面工作,引导本协会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发展。要求:思想积极上进,作风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较高的的文学修养。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由校团委和校社联决定聘任。 2. 副会长:两至三名,协助会长处理协会的各项事务,监督各部工作,和各部门沟通,协调各部门关系。副会长由会长推荐,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交由校社联备案。 3. 秘书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部长统筹整个部门,协调部门工作,保证本部门工作的完成。副部长1:负责财务管理,进行财务预算、记录、报销,加强与校社联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副部长2:主要负责协会的会议记录及月末工作总结的文档记载。 4. 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主要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参加社联有关宣传活动,扩大协会知名度。部长统筹整个部门,协调部门工作,保证本部门工作的完成。副部长1:负责美工、宣传板、手绘海报、三教宣传栏等的制作与维护。副部长2:负责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协会网站内容,进行网络宣传,同时负责横幅、喷绘、打印海报、宣传单的排版设计制作。 5. 活动组织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部长统筹整个部门,协调部门工作,保证本部门工作的完成。两名副部长相互协作,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组织策划、方案编写工作,加强与秘书处的联系,及时完成活动总结。 6. 文学艺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部长统筹整个部门,协调部门工作,保证本部门工作的完成。副部长1:负责协会会刊和文集的作品编辑工作。副部长2:负责与国学有关的艺术活动,比如古典舞蹈、音乐、书画等,同时定期放映与国学有关的并受广大会员欢迎的电影、视频。 7. 通联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部长统筹整个部门,协调部门工作,保证本部门工作的完成。副部长1:负责内联,加强协会内部的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增强内部凝聚力。副部长2:负责外联,加强与兄弟协会之间的联系,参加兄弟协会的交流活动;负责校外联系工作,与其他高校联谊; 联系社会企业,为协会大型活动拉赞助。 8.会员中心: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部长统筹整个部门,协调部门工作,保证本部门工作的完成。副部长1:负责会员资料的整理,并交与秘书处存档,管理会员证,发放会员证。副部长2:加强协会与会员之间的交流联系, 及时反馈会员的意见和建议,通知会员协会活动。 9. 翰苑:设四名负责人,负责内部成员建议和意见的收集,翰苑会议的通知与主持,每周或每两周确立主题让全体国学社成员写作,作品的收集并做出适当修改。内部成员人数不限,随时吸纳优秀人才,与部门平级,内部人员可与其他部门人员互换,调配最合理的人员,平时参加会议讨论决策,不参加具体管理,要求有一定的国学素养,或者有一定的管理才能,爱好国学。 第十二条 当管理层中出现严重违反校规及本章程的内容时,其职位将会被立即罢免;情节较轻者,经内部研究再作处理。 第四章 协会经费制度 第十三条 本协会活动资金以自筹为主,辅以上级经费支持及社会赞助,本着尽量节俭的原则,在资源有限的的条件下充分发挥本协会效能。所有经费将交由校社联集中管理,由本协会秘书处进行经费预算、申请、支付、报销并作详细记录,保证所有收支都是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 活动经费来源: 1. 会员会费(每人20元人民币);2. 学校资助;3. 企业赞助。 第十五条 经费用途: 1. 作聘请专业老师的讲座、培训费; 2. 支付本协会举行各项活动所需费用; 3. 支付协会所需各种资料印刷费; 4. 支付协会的日常运营费用。 第十六条 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校社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等,接受华中农业大学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社联办公室的财务审计。 第十八条 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根据本协会的发展情况,理事会将依照修改程序对本章程作出适当的修改。 修改程序为:提出修改意见——理事会讨论决定——修改——理事会备案——校社联备案。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国学社所有。 国学社活动介绍2009~2010年度具体活动规划 (一)大型活动 1、2009年暑假期间 成立工作组,建设好“国学网” 2、社团文化节期间 和兄弟协会联合举办“文化大观园” 3、 社团文化节期间 举办国学知识竞赛 4、社团风采月期间 着汉服游校园 5、2010年四月中旬 “翰林”古诗文创作大赛 6、五一期间和十一期间或双休日 参观风景人文胜处 7、 每学期 协办“狮子山讲坛” (二)常规活动 1、 十月份 新会员大会 2、五月份 年度总结大会 3、每两周 “翰林”讲坛、“翰林”影院 4、每月 “翰林文学”月报5、每月 “组织生活会” 6、每周三早上7点到8点 古诗文晨读 7、每两周 读书会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