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 |
释义 | 中心简介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是在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全校性组织,2005年11月正式成立,现已成为目前华中科技大学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学生组织之一。在不断的摸索实践中,本中心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学生、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平台和勤工俭学机会,在创业实践中完善自身”为宗旨,开展了一系列的与同学们学习、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活动,做到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 本中心秉承开放性的思想,积极吸纳有创业激情的同学和团队,不断整合优化资源的配置,努力开发适应市场的项目,打造成熟的运作团队。在校团委的直接指导下,本中心和全校师生共同开展了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创业实践活动, 同时也开展了大学生创业精英训练营,大学生创业咨询服务日,创业讲座,创业实战等创业服务活动,并打造了由大学生自主经营的“梧桐雨文化会所”。2008年7月初,中心被授予武汉市首批“武汉市科技创业社区”。如今,中心已经形成了一种创新高效的发展模式。 未来,本中心将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利用华中科技大学人才和资源的优势,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工作,大力推广创业实践工作,努力做好创业孵化工作。 中心架构经过将近五年的发展,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心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架构相对完善的组织,包括董事会和十个拥有具体职能的部门。 中心董事会中心董事会为本中心最高决定机构,由主任、秘书长、副主任以及财务部部长以及各位独立董事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总理本中心的近期和远景规划,为本中心的发展创造优越的资源储备和外部环境。 第二条 监督并协调本中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认真听取成员对于本中心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创业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 负责本中心各种规章制度的审核与修改。 第四条 本中心开展的活动中涉及金额1500元以上(含1500元)的,必须经由中心董事会商讨通过方可实施。 第五条 如因内部成员的个人问题致使本中心的荣誉或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中心董事会有权依情况严重程度对个人做出批评、罚款、开除等处分。 办公室第一条 组织策划中心文化交流活动,协调各部门内务工作; 第二条 负责中心档案整理、会议记录,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及值班管理; 财务部第一条 制定中心各项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负责中心的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三条 对中心各部门提供财务协助同时进行财务监督。 人力资源部第一条 主要负责中心的招新,考核,培训工作; 第二条 建立中心人事档案以及人员管理制度; 第三条 增进中心内部交流,促进中心文化建设,加强中心凝聚力。 公共关系部第一条 推广中心形象并组织策划宣传活动。 第二条 负责中心对外联络协调工作,并建立合作关系; 第三条 负责中心对外信息的发布,各类宣传物料的制作、网站的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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