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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华安水电站
释义

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位于九龙江北溪中游华安县城关至新圩河段,是一座闸坝挡水、渠道隧洞混合引水、径流开发的中型水力发电厂。拦河闸坝筑于县城新街西南角,共19孔,全长194.4米,水库库容560万立方米,正常挡水位94米高程,控制流域面积688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09立方米/秒。

华安水力发电厂综述

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位于九龙江北溪中游华安县城关至新圩河段,是一座闸坝挡水、渠道隧洞混合引水、径流开发的中型水力发电厂。拦河闸坝筑于县城新街西南角,共19孔,全长194.4米,水库库容560万立方米,正常挡水位94米高程,控制流域面积688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09立方米/秒。引水系统依山穿洞,包括明渠、暗涵、渡槽、隧洞,计8.92公里,引用流量160立方米/秒,前池两侧溢流堰顶高程86米。发电厂房建于九龙江畔红旗山麓,尾水正常水位29.8米高程,设计水头47.12米,装机容量4×15000千瓦,平均年发电量3.6亿千瓦时,90%保证出力2.08万千瓦。于1971年10月1日动工兴建,1979年10月1日,1、2号机组正式投产。次年4月,工程全面竣工,4台机组全部发电,电能以110千伏双回路送往漳州并入福建省电网运行,担负基荷和调峰任务。截至1994年底,累计发电54.18亿千瓦时,以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4.28亿元,连续安全生产纪录达1098天。1987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1988年跨入省级先进企业行列,1994年获得省电力工业局授予的“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企业”称号。

建设历史

建设概述

1969年,龙溪专区革命委员会计划建设华安水电站。1970年初组织原专署水电局、九龙江规划队、疏浚工程处测量队的技术人员进行初勘和规划设计;7月成立华安新圩水电站筹建处,着手筹建工作;年底省革命委员会决定该工程为省重点建设项目,改由省投资筹建,并派省水电建设大队(今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会同进行工程勘测设计。1971年1月,成立龙溪地区华安水电站工程指挥部,组织6000多个劳力,修建拦河坝、压力隧洞、厂房和一些附属建筑物。

1973年,调省第五建筑公司第三施工队、交通部四航局四处一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一工处和闽江水力发电工程局华安工程处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主要由省水力发电安装公司第二安装队承担。参加附属工程建设的还有福州军区工程兵32114部队,南昌铁路局漳平第二工程段、郭坑工务段,龙溪地区水电安装队等。地区各县(市)及晋江、南安、莆田、福清、古田等县的民工团(队)参加施工。施工过程中,多次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工程于1979年8月29日全线通水;水电站1号和2号机组于9月13日和16日竣工试运行,10月1日并入闽西南电网。1980年2月3号机组投产。4月4日,4号机组并入运行,工程全面竣工。同年5月由省基本建设委员会组成华安水电站工程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认具备全面交付生产使用的条件,决定交付华安水电厂生产。

勘测设计

华安城关位于九龙江北溪中游,控制流域面积6880平方公里,占北溪总流域面积9640平方公里的71.5%,流域内植被良好,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551毫米,径流量67.51亿立方米,平均流量209立方米/秒。城关至新圩红旗山(岭兜)22公里河段,坡陡流急,落差53.8米,平均比降2.4‰,且形成一个天然大弯道,水力资源集中,交通便利,开发条件甚佳。

1969年末,龙溪地区革命委员会提出建设华安水力发电工程的意向,并组织本地区工程技术干部开始规划初勘。1970年7月,华安水力发电工程筹建处成立,开始初步设计,曾考虑高、中、低三个方案。高方案:坝址设在城关,引水渠道6.8公里,压力隧洞2.8公里,设计水头48.2米,装机容量6.4万千瓦;中方案:坝址建于罗溪铁路桥下游700米处,引水渠道2.3公里,压力隧洞2.8公里,设计水头30米,装机容量4.8万千瓦;低方案:坝址选在排水潭,直接引水入压力隧洞,设计水头27米,装机容量3万千瓦。因工程急于上马,上述方案未经充分论证比较,在勘测资料短缺,设计深度不够的情况下,于同年12月按高方案编制工程概算,次年1月向省上报初设文件。同时,筹建处扩建为华安水力发电工程指挥部,龙溪军分区副司令员张申任指挥兼党委书记。

1971年9月18日,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初步设计方案,决定在城关建闸坝,正常挡水位92米高程,渠道6.8公里,隧洞2.8公里,引水流量160立方米/秒,设计水头48.2米,装机容量6.4万千瓦,总投资4530万元。此后,在工程施工中7次修改设计,4次追加预算,总投资增加近一倍。1972年6月,将闸坝正常挡水位提高到94米高程,增设了调压井,提高了设计标准和单价,第二次向省上报初设文件,总投资概算5711万元。1973年7月,防洪标准改按5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设计水头改为47.2米,发电机组套用密云型,装机容量4×15000千瓦,重新编制概算为5958万元,第三次向省上报初设文件。明渠尾部3+600至6+500段因地质复杂,于1975年改为2353米长的城门型无压隧洞。1976年,为确保铁路安全运行,将设计1300米长的明挖现浇钢筋混凝土圆型暗涵改为城门型沉箱暗涵。1977年8月,省水利电力局确定将全部设计工作交由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统一管理。10月重新编制修正概算为8262万元。1979年3月,因沉箱暗涵在沉放过程中陆续发生不同程度的倾斜、位移和断裂事故,省建设委员会、省水利电力局在现场召开分析会议,决定采取外部削坡减载,内部分别情况加固补强。对其中破坏较为严重的20节全长371米暗涵,增加设计钢筋混凝土三心圆内套。为此,追加投资657万元,最后核定修止概算为8919万元。

施工与验收

1971年10月1日,从龙溪地区各县调来的6000多名民工,利用温水溪二级电站为施工电源,拦河闸坝、压力隧洞、发电厂房同时破土动工。因工程仓促上马,只好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至1973年上半年,拦河闸坝围堰清基,底堰砌出水面;压力隧洞两头开挖进尺780米,占全长27.86%;厂房清基开挖以及完成金山大桥、华良公路、城关护岸、施工便道、水电架设等附属工程。

由于工程复杂艰巨,单靠龙溪地区施工力量适应不了施工发展要求。1973年4月起,省第五建筑公司第三施工队先后担负了主厂房、副厂房、开关站、温水溪渡槽以及23节暗涵施工任务;省交通部四航局四处一队担负了前池、压力隧洞、调压井、竖井、岔管的施工任务。1975年1月,工程划归省水利电力局管辖后,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担负了拦河闸、进水闸、明渠、三闸以及46节暗涵的施工任务。1976年1月,闽江水电工程局担负了无压隧洞的施工。至此,基本形成以专业队伍为主、民工团为辅的施工格局。但是,由于工程处于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状态,又时值“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应有的管理制度和生产秩序遭到破坏,资金、器材供不应求,施工进度缓慢,至1976年底,只完成工程量的32%。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拨乱反正,省、地委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领导。1977年1月,省委派福州军区工程兵32114部队驾驶排参加。又先后调南昌铁路局漳平第二工程段担负暗涵与铁路交叉段的铁路桥梁的施工;闽江水力发电安装公司负责全厂机电设备的安装。各施工单位振奋精神,加快工程进度。在无压隧洞施工的闽江局华安工程处,克服了地质复杂、断层段出现塌方的困难,采用全断面下台阶相续开挖和钢排架护顶插杆法,确保了安全施工。交通部四航局四处一队,在压力隧洞衬砌工程中采用钢木结构活动模架台车,使模板拆装一次需144个工日缩短到50个工日左右。省第五建筑公司在厂区工程中成功地使用空中索道运输和吊装,节省了大量劳力,缩短了工期。至1978年末,明渠、渡槽、无压隧洞和压力隧洞已基本完工;进水口枢纽、三闸枢纽和厂区土建的施工接近尾声;机组安装进入紧张阶段;暗涵混凝土制作全部完成,转入全面沉放。1979年初,春雨连绵,给沉箱暗涵工程的施工带来了极大困难,在沉放过程中陆续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倾斜、位移和断裂事故,工程进度受到阻碍。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工程指挥部精心组织两次“百日大战”,一举攻克了暗涵施工难关,全工地出现了同心协力、密切配合、昼夜奋战的大好局面。同年8月,工程基本完工,29日全线通水。9月13日、16日,1、2号水轮发电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10月1日正式投产。次年2月12日和4月4日,3、4号水轮发电机又相继投产。工程全面竣工,完成土石工程351万立方米,耗用钢材8762吨、水泥7.69万吨、木材3.57万立方米,投入劳动力868万工日。总征地996亩,拆迁房屋31962平方米,库区移民317户1107人,共赔偿148万元。工程实际总投资8371万元,发电工程总造价7857万元,单位造价1309元/千瓦。

1980年5月进行全面验收,并由有关各方签订了《华安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鉴定认为:华电工程总的来说,水工建筑质量是好的,机组安装质量是良好的,达到设计要求,具备了全部移交生产使用条件,决定由华安水力发电厂接管。

电站生产

发电运行

1979年10月正式投产发电,以安全、经济发供电为中心,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980年5月,厂安全委员会成立,在全厂实行安全活动日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和“千次操作无差错”劳动竞赛。投产初期,由于新工人占工人总数80%,整体技术素质低,至1983年4月22日,共发生人为责任事故6起。1983年,在企业全面整顿中,结合实际整顿劳动纪律和劳动组织,进行全员培训,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票(操作票和工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切换和测试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制并严格考核,成绩与奖金挂钩。当年提前137天完成年发电计划,全年发电3.65亿千瓦时。次年首次实现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年末安全纪录632天。1985年,发电量达4.23亿千瓦时,超过计划32%,设备平均利用小时7045小时,为历史最佳成绩。1985~1987年,先后发生3起设备损坏事故,虽及时组织力量昼夜抢修,仍少发电量约2400万千瓦时。1988年,贯彻执行能源部安全生产第一号指令,重申厂长、科长、班值长是全厂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充实完善三级安全网,强化安全措施和考核制度。发动职工继续开展以安全生产和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这年,节水多发电达4807万千瓦时,占全年发电量的12%,并再次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1990年9月14日,发生设备事故1起。次年7月25日和12月29日发生人为责任事故和鼠害事故各1起。1992年以后,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现场安全监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订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奋斗目标,开展“双达标”活动。经过三年努力,特别是1994年,厂领导下定“自强不息争达标,开拓创新上一流”的决心,发动全厂职工同心同德,以文明治业为方向,人显精神,物见本色,狠抓环境整治和设备整治。年末实现“双达标”,连续安全生产纪录1098天。全年发电量3.64亿千瓦时,节水多发电2742万千瓦时,水能利用提高率8.1%,厂用电率0.2%,设备等效可用系数94.51%,全员劳动生产率11.8万元/人·年,有功、无功曲线合格率和继电保护动作合格率均达100%,操作票、工作票合格率分别达99.95%和99.75%。上述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级先进企业的要求。

设备进行

该厂发供电设备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制度,每台水轮发电机组大修周期为4年,小修每台每年1至2次;主变压器大修周期为10年,每台年检一次,坚持到期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1980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首次对1号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扩大性大修。至1982年3月19日,其余3台水轮发电机组也都进行了扩大性大修。三年内,在检修和维护工作中,消除设备缺陷1918项,其中较为重大的缺陷79项。同时对基建遗留问题认真处理和改进。如4台主阀旁通管铸铁隔离阀改为铸钢阀门,2号至4号水轮机大轴止水尼龙块密封改为U型耐磨橡胶密封。1983年与1980年相比,机组平均可调小时从7733小时提高到8307小时,一类设备从20%上升到70%。1985年7月4日,安装在1号机组发电机盖板上推力冷却器示流暴破,造成发电机定子线圈短路事故,立即组织抢修,夜以继日奋战18天修复发电。1988年11月16日,3号机停机检修处理发电机电晕问题。经过18天精心处理,定子线圈表面防晕层恢复了防晕能力。1989年11月,2号主变压器提前吊罩大修,发现10.5千伏侧引出线烧断1根,重新焊接,消除一大隐患。至1994年,15年中共进行机组大修16台次,小修60台次,事故抢修2台次,主变压器大修3台次。当年主设备完好率100%,全部达到一类设备。

水工水务

该厂上游有东兴、白沙、溪口、麦园、双洋、永福、溪南、漳平8个委托水情报汛站和华安西陂入库水位站。站地布局合理,能满足水情预报和分析的需要。水库调度原则是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努力提高水能利用率。坝内正常高水位94米高程,汛期防汛水位94±0.20米高程。自1979年8月26日拦河闸坝正式蓄水以后,开始定期对闸坝观测。在上下游不同水位情况下,位移一般为2~3毫米,同期观测的最大沉陷量为3.3毫米,扬压力观测并计算出渗压系数a的最大值为0.5。三项测值均满足设计要求。 投产之后,水工建筑物在运行中逐步暴露一些缺陷。其中重大的有:1981年4月,发现前池拦污栅中墩断裂,于同年12月停水进行抢修,打掉1、3号墩,加固中墩,4扇拦污栅改为2扇,昼夜奋战28天,比计划提前17天完成;1983年,闸坝下游左右岸护岸在洪水冲刷下严重塌方或淘空,随即组织抢修加固,工程至1985年底完成,共投资218万元;1986年8月29日,明渠3+462.35至3+470.05段靠河侧的渠堤干砌护坡塌方,造成停水停机事故,采取外侧筑砌挡土墙,塌方口用水泥沙浆堵塞,9月3日充水发电,10月继续灌浆加固;1989年2月,明渠2+200至2+800段左侧山体滑坡,挤压渠道,采用削坡减载措施,共投资100多万元,削土13.6万立方米。1992年12月和1994年7月,省电力工业局两次组织专家组对该厂闸坝进行检查鉴定,认定该厂闸坝为正常坝。

电站管理

体制机构

1978年8月,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站成立,隶属于省水利电力局,划归闽西南电力公司领导。年末,组建办公室、政工科、保卫科、计划财务科、生产技术科、器材供应科和运行、检修、水工3个分场。实行厂部——分场——班值三级管理。1980年1月,更名为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8月,中共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委员会成立,下设党委办公室,党员53人。12月,中共华安水力发电厂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1981年5月,共青团华安水力发电厂委员会成立,团员105人。同月,政工科改为人事劳动科。6月,闽西南电力公司撤销,该厂直属省水利电力厅电业管理局。同月,华安水力发电厂工会委员会成立,会员292人。1983年1月起,该厂归福建省电力工业局管辖。是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同年6月,建立劳动服务公司和行政管理科,分别主管多种经营和生活管理工作。1985年4月,计划财务科改为财务科,计划、统计归办公室主管。1986年10月,实行两级管理,生产技术科撤销,3个分场改为运行、设备、水工3个管理科。1987年6月,实行厂长负责制。1989年5月,增设宣传教育科和总工程师室。1994年3月重新调整行政机构,设置办公室和生产技术、安全监察、人事劳工、财务、保卫5个科及运行、检修、水工3个分场。为开发多种经营,成立华安水力发电厂电力开发总公司。下辖水电开发、发供电、检修安装、物资、工业、劳动服务和生活服务等7个分公司。

劳动管理

1978年6月,省水利电力局初步核定华安水力发电站编制定员300名。1979年10月,全站职工256人。其中:干部43人,工人213人。1983年6月,省电力工业局重新核定本厂定员337人,当年职工总数为329人。在企业全面整顿中,制定《厂纪试行条例》,严格执行考核制度。1987年试行优化劳动组合。1989年制定《劳动制度改革近期方案》。1993~1994年,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和全员合同制安排富余人员从事多种经营。年末,全厂职工311人,其中:男230人,女81人;工人96人,技术人员39人,管理人员29人,服务人员1人;从事多种经营职工156人;共产党员78人,共青团员105人。

人事管理

1979年10月,全厂干部43人,其中:厂级干部4人,技术干部25人,其他业务管理干部14人。由于干部不足,部份岗位以工代干。1980年9月,进行工程技术人员整改和晋升工作,有2人整改为技术员,3人整改为助理工程师,4人晋升为助理工程师,5人晋升为工程师。1983年,在企业全面整顿中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尔后,重新调整任务。同时修定了干部管理制度。同年9月,首次评聘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员8人。翌年,14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干部,1名恢复干部待遇。自1985~1988年,先后3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1988年和1989年评出各类专业职称者48人。1989年5月试行中层领导干部聘任制,任期两年,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任职和任期目标责任制。1993~1994年,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科室分场从领导干部到办事人员,分批竞争上岗。年末,全厂干部97人,其中:厂级干部4人,中层干部20人;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14人,经济师3人,政工师1人,各类专业初级职称者91人。

工资管理

该厂投产时,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干部实行国家行政、技术等级工资制。由于新工人多,工资水平比较低,1979年全厂职工基本工资人均每月只有40.80元,加上各项津贴人均年收入655元,1980年和1983年,先后给全厂38.4%和75%职工各晋升1级工资。1985年10月,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统一实行企业工人、干部工资制度,全厂固定职工275人参加改革。1986年,职工基本工资人均每月69.3元,加上奖金和各种津贴,人均年收入1448元。1988年,以编制定员337人向省电力工业局承包工资总额,实行超支自负、节余自理的办法。当年正式职工人均年收入达2244元。1989年,试行结构工资制度。1993~1994年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正式实行结构工资,职工工资由技能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年功工资、政策性和福利性津贴、浮动工资和效益奖励工资组成。

职工教育

1980年,厂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成立,开展职工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截至1984年,共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10期,参加学习人数230人次;企业管理理论学习班1期18人;文化补习班8期189人次。1985年,全厂初中文化补课对象60名,脱产参加文化补习班54人,经考试45名取得合格证书,合格率75%。同年,举办高中学习班1期参加学习30人。这年开始,重点对初级工进行机电运行和检修基础理论的培训,截至1988年,参加学习356人次。1989年开始对中级工进行机电技术理论培训,参加学习41人,有33人参加省电力工业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截至1994年,有62名职工参加成人业余中、高等函授学习,已毕业32人,其中:大专18人,中专14人。

计划管理

该厂设计划员、统计员各1名,负责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和统计计划,并考核执行效果。各科室、分场设兼职计划员和统计员各10人,形成全厂的计划与统计网络。厂长亲自抓全厂计划编制与执行的组织、协调,把计划工作摆在管理中的重要位置。每年于11月编制下一年度计划,每月于28日反馈当月计划执行情况和议定下月工作计划。1988年,实行承包责任制,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和创先进企业的计划,并付诸实施,当年跨入省级先进企业行列。1994年,制定争创一流企业的三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就取得优异的成绩,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双达标。

财务管理

财务科设科长1人,会计3人,出纳1人。使用增减记帐法,实行电网内部核算,管理厂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用基金和发电成本。工程指挥部移交给厂固定资产7857万元,按照谁用谁管,一物一卡建立台帐,分别由使用部门管理。财务科设专人负责帐务处理和明细核算。1981年核算流动资金定额为64.6万元。各项专用基金均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上缴。本厂留用占提取数分别为更新改造基金10%、大修基金80%、福利基金100%。按照分清渠道、专款专用、量入而出、留有余地、保证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使用支出。成本管理重点放在控制总成本方面,采取厂部统一计划,科室、分场、班值分级管理,厂统一核算的管理办法。1990年实现会计工作达标。1993年7月起,实行新的会计核算制度。截至1994年底,固定资金总数为15850.5万元,流动资金余额5.55.6万元。

物资管理

1979年10月投产,从工程指挥部移来大量备品备件和器材,储存在柑桔园旧仓库和厂房附近工棚。器材供应科设科长、主办、计划统计各1人、采购员3人、仓库员4人。1980年在红旗山厂房外侧建设砖混结构库房1座,面积564平方米。1983年,清仓查库,查出积压物资近10万元,占库存物资15%。在企业全面整顿中制定备品备件定额和库存材料最高、最低定额,健全物资采购计划制度和储存发放制度。1987年,在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中,修旧利废共计价值7.5万元。1989年,开展物资管理达标活动。经过两年努力工作,1991年实现物资管理工作达标。1993年8月,华安水力发电厂物资公司成立,物资管理工作由物资公司主管。

生活管理

该厂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生活环境较差。建厂后逐年在红旗山厂区和城关坝区兴建生活设施,1983年组建行政管理科主管该项工作。截至1989年,全厂建成砖混结构住宅8777平方米,其中套房78套5358平方米,平均每户建筑面积69平方米,厂部食堂665平方米,坝区食堂172平方米,澡堂206平方米,医务室234平方米,托儿所、幼儿园277平方米,小学学校930平方米,职工俱乐部和教育基地1272平方米,配有电影放映和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另有大型客车2部,每天往返于厂部和城关之间,解决了交通不便的问题。1990年以后,生活区逐步往城关转移,在水库北向小山下开辟新生活区,占地约20亩。至1994年,已建成住宅4幢80套4800平方米,平均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水、电、闭路电视配套完善。在城关的100套住宅已按华安县房改政策规定,将70%产权售给居住的职工。

民主管理

1983年6月16日,华安水力发电厂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开始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并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本届职代会代表51名,至1984年9月,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6项规章制度、2项计划、74条提案。

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41名,于1985年7月和1986年8月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方案、3项规定和61条提案。并以无记名方式书面评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推荐领导干部后备名单。

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53名,自1987年6月至1989年12月,共召开6次会议,共审议通过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方案规定计16份文件。并作出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劳动竞赛和班值、科室升级竞赛的活动的决定,推动该厂跨入省级先进企业行列。

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52名,于1990年3月至1992年8月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费使用、住房管理等10项规章制度。

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48名,自1992年12月至1994年9月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4项规章制度。

混合经营

劳动服务公司

1981年底,为安排随厂职工家属就业,组建劳动服务部,招收集体工12名。1983年7月,在服务部基础上组建劳动服务公司,属集体企业,厂部派员担任经理。在城关闸坝左侧建服务大楼,面积1272平方米,应用厂部借给1.5万元作辅底资金,开办招待所、饮食店和百货食杂门市部。1984年,成立土建工程队、承包水工建筑物大修和零星建筑工程。1987年2月,与华安县金山铁厂劳动服务站共同出资兴建铁合金厂,厂址选在新圩柑桔园原电厂仓库区,规模为3200千伏安矿热电炉1座,工程总投资206万元。双方共同派出管理人员16人,联合招收待业青年及农民工110人。同年竣工试产。次年5月正式投产,产品75Fesi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至1989年,共生产硅铁1800吨,工业总产值576万元;销售硅铁1800吨,总收入572万元。后因市场疲软,价格下跌,1992年停产。

用电管理所

1989年5月,华安水力发电厂用电管理所成立,设主任、工程师各1人。在厂部直接领导下,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集体经营,主要致力于近区供电管理和小水电开发。供电区的线路和配电设备,按照全民所有、集体经营的原则,以租赁形式由该厂出租给用电管理所经营使用。当年,与漳平市官田乡联合在双溪水电站扩建400千瓦水轮发电机组1台,15年内每年可分得电能80万千瓦时。1991年和1993年先后与新圩镇和高车乡的小电网联网,从农村小水电站和该厂转供电能给厂供电区用户。

电力开发总公司

1994年3月,华安水力发电厂电力开发总公司成立,属集体企业。下辖水电开发、发供电、检修安装、物资、工业、劳动服务、生活服务7个分公司。实行分公司独立经营、总公司统一核算。厂部经过严格考核,选聘得力干部担任总公司及各分公司经理,当年安置富余人员108人。全公司职工总数16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156人,集体所有制职工12人。年末统计:创产值880万元,比上年增长167%;获利10万元,比上年增加14%;缴纳税收50万元,比上年增长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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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7: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