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 |
释义 |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其他称谓有“湖广布政使司”、“湖广布政司”,简称“湖广”,民间简称“湖广行省”或“湖广省”,明朝时期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治所武昌(今武汉武昌),为明朝15个“布政使司”(即“承宣布政使司”,即当时的2京13省)之一,辖地为今湖北、湖南全境,下辖16个府。(武昌府、汉阳府、黄州府、承天府、辰州府、德安府、岳州府、荆州府、襄阳府、宝庆府、郧阳府、长沙府、常德府、衡州府、永州府、黎平府 )。 明代分长江以北、大别山、桐柏山以南的河南行省南部并入“湖广”,长江不再成为行政区划的界限;明初,两广与江西、湖南分开。由于广西壮、黎、瑶三个民族反明起义猛烈,明朝皇帝朱元璋采用分而治之的办法,把黎族聚居的海南及广西门户钦、廉州划归广东。 朝代 大明朝 上级 六部 原称 湖广行中书省 简称 湖广省 设立始年 大明洪武九年 行政区类别 一级行政区 辖境 今湖北省、湖南省 毗邻 南直隶 政治 政府官署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衙门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驻地 武昌府 湖广承宣布政使司下级行政区 武昌府、汉阳府、黄州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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