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北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会 |
释义 | 湖北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成立于1994年,主要职责: 1、负责省内特大和严重破坏性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的初步审查; 2、负责省内一般和中等破坏性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的审定; 3、提出省内特大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重建决策建议; 4、负责审议省内一般和中等破坏性地震的重建方案。 评定委员会视地震灾情特点及受灾地区情况,将聘请有关部门及地区的专家和领导参加评定工作。发生地震灾害的市、州,其地震局局长为该次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的当然聘任委员。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湖北省地震局灾害防御处,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联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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