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烨 |
释义 | 1、河南省高院法官河南省高院法官 复核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件的主审法官 2010年5月19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获悉,当年省高院复核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件的主审法官胡烨已经停职检查,调离审判工作岗位,接受培训,等待处理。 赵作海案件相关案情 赵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被称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赵作海释放后获得国家赔偿金50万元,生活困难补助15万元,共计65万元。后赵作海不满赔偿数额,5月19号追加12万元赔偿额。 2、旬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 烨,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彬县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现任旬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个人简历: 1989.07—1993.09 永寿县城建局干部1993.09—1996.10 永寿县审计局干部 1996.10—1998.04 永寿县政府办干部 1998.04—2001.04 永寿县政府办副主任 2001.04—2002.04 永寿县城建局副局长 2002.04—2002.08 永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2.08—2005.06 永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2005.06—2006.10 永寿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6.10-至 今 旬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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