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风 |
释义 | 胡风,原名张光人,又叫张光莹,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下石潭村人。1927年加入共青团,1929年在日本留学期间参加日本共产党。建国前,曾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宣传部长、书记,中华全国文艺抗敌协会常委,对进步文化事业做过贡献。建国后,任中国作家协会理事、中国文联全国委员会委员等职。 中文名:胡风 别名:原名张光人、张光莹 国籍:中国 出生地: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下石潭村 出生日期:1902年 逝世日期:1985年 职业:文学 毕业院校:东京庆应大学,清华大学 信仰:共产主义 主要成就: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东京分盟负责人 代表作品:文艺笔谈 籍贯:湖北蕲春 简介胡风(1902年~1985年),男,原名张光人,笔名谷非、高荒、张果等。湖北蕲春人。现代文艺理论家、诗人、文学翻译家。1920年起就读于武昌和南京的中学,其间开始接触“五四”新文学作品。1925年进北京大学预科,一年后改入清华大学英文系。不久辍学,回乡参加革命活动,后一度任职于国民党的宣传、文化部门。 1929年到日本东京,进庆应大学英文科,曾参加日本普罗科学研究所艺术研究会,从事普罗文学活动。1933年因在留日学生中组织抗日文化团体被驱逐出境。回到上海,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宣传部长、行政书记,与鲁迅常有来往。 1934年与梅志结婚。1935年编辑秘密丛刊《木屑文丛》。翌年与人合编《海燕》文学杂志,写了《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提出了“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革命文艺队伍内部由此开始了一场关于“两个口号”的论争。这一时期发表大量文艺理论批评文章,结集出版了《文艺笔谈》和《密云期风习小记》,还出版了诗集《野花与箭》与一些译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胡风主编《七月》杂志,编辑出版了《七月诗丛》和《七月文丛》,并悉心扶植文学新人,对现代文学史上重要创作流派“七月”派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曾任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常委、研究股主任,辗转于汉口、重庆、香港、桂林等地从事抗战文艺活动。1945年初主编文学杂志《希望》,以配合延安的整风运动。胡风期望通过该杂志,展开真正的争论,批评党的官员中的教条主义,但是,他也因此遭到批判,杂志也被取消。这一时期著有诗集《为祖国而歌》,杂文集《棘原草》,文艺批评论文集《剑·文艺·人民》、《论民族形式问题》、《在混乱里面》、《逆流的日子》、《为了明天》、《论现实主义的路》,散文集《人环二记》,译文集《人与文学》等。 1949年起任中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家协会理事、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其间写有抒情长诗《时间开始了》,特写集《和新人物在一起》,杂文短记《从源头到洪流》等。1953-1954年,任《人民文学》编委、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 履历1920年起就读于武昌和南京的中学,其间开始接触“五四”新文学作品。 1925年进北京大学预科,一年后改入清华大学英文系。不久辍学,回乡参加革命活动,一度任职于国民党的宣传、文化部门。 1929年到日本留学。1933年因在留日学生中组织抗日文化团体被驱逐出境。回到上海,任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宣传部长、行政书记,与鲁迅常有来往。 1935年编辑秘密丛刊《木屑文丛》。翌年与人合编《海燕》文学杂志,写了《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提出了“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的口号,引发“两个口号”的论争。抗日战争爆发后,主编《七月》杂志,编辑出版《七月诗丛》和《七月文丛》,并悉心扶植文学新人,对现代文学史上 “七月”派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曾任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常委、研究股主任,辗转于汉口、重庆、香港、桂林等地从事抗战文艺活动。 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七月》被迫停刊,他另编文学杂志《希望》。创刊号上发表舒芜的《论主观》和他自己的《置身在为民主的斗争里面》两文,由此引起关于“主观”问题的论争和对于他的文艺思想的批判。 1949年7月在第一次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上,胡风当选文联委员、作协常委。他以抒情长诗《时间开始了!》欢呼新中国的建立。并任《人民文学》编辑委员。 1952年6月8日,《人民日报》转载舒芜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在“编者按”中指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一种实质上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 1954年7月,胡风向中央政治局递交《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即“三十万言书”),反驳1952年6月8日,《人民日报》转载舒芜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及“编者按”中对胡风的批评。 1955年5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作出批捕决定的前两天,胡风在家中被公安部人员拘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1965年12月底,胡风从秦城监狱出狱。春节过后,离开北京到四川成都。“文化大革命”开始,胡风夫妇被送到成都西边的芦山县苗溪劳改农场监护劳动。 1967年11月,胡风再度入狱。 1970年1月,胡风以“写反动诗词”和“在毛主席像上写反动诗词”(其实是在报纸空白处写诗)的罪名,被四川省革委会加判无期徒刑,不准上诉。 1978年,胡风被释放出狱。 1980年9月,中央作出审查结论,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是一件错案。平反后,胡风担任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顾问、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 1985年6月8日,胡风因病逝世,终年83岁。 1988年6月18日,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澄清了这一历史。 蒙冤“胡风反革命集团”冤案起因 胡风的理论批评文字涉及多种文体及中外作家作品、“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出现的理论问题等,但中心是围绕着现实主义的原则、实践及其发展而展开的。对胡风的一些理论主张,长时期内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展开过批评,发生过论争,胡风坚持自己的观点,进行了反批评。1954年7月,胡风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送了一份30万字的长篇报告,即《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就文艺问题陈述了自己的意见。他在报告中指出,1949年以来,中国文化没有建筑在毛泽东和党的原则的基础上,毛泽东和党的指示被少数几个文化官员歪曲了。他批评这些官员迫使作家只深入工农兵的生活,写作前要先学马列主义,只能用民族形式,只强调“光明面”,忽视落后面和阴暗面。他断言,这样的作品是不真实的。他还建议,作家们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改造自己,而不是让官员们改造自己。他还主张由作家自己组织编辑七八种杂志,取代为数甚少的官方杂志,以提倡多样性。 经过 1952年6月8日,《人民日报》转载舒芜文章《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并在编者按中指出胡风的文艺思想“是一种实质上属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文艺思想”。 1953年《文艺报》发表林默涵、何其芳的文章到公开批判胡风的《意见书》,虽然政治斗争的气氛愈来愈浓厚,但毕竟还是局限于思想理论的范围,还是以理论武器对理论对象的批判,而且一些负责同志的文章对胡风政治上的表现是肯定的。 1955年1月20日,中央宣传部向中央提交开展批判胡风思想的报告。26日,中央批发中宣部的报告,并指出,胡风“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在长时期内进行着反党反人民的斗争,对一部分作家和读者发生欺骗作用,因此必须加以彻底批判”。从2月开始,各地纷纷召开文艺界人士、高校师生座谈会、讨论会,开展对胡风思想的批判。《人民日报》、《文艺报》、《光明日报》等报刊纷纷发表文章,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也多次举行活动,批判胡风思想。 5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编者按语指出:“胡风和他领导的反党反人民的文艺集团是怎样老早就敌对、仇视和痛恨中国共产党和非党的进步作家。”于是,胡风等人被打成“反党集团”,全国立即掀起声讨“胡风反党集团”的运动。 1955年5月1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将胡风逮捕。梅志(胡风夫人)也同时被捕。5月25日,全国文联主席团和作协主席团联席扩大会议通过决议,开除胡风的中国作协会籍,撤销他的作协理事、文联委员和《人民文学》编委的职务。 此后,全国展开揭露、批判、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使2100余人受到牵连,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离审查,73人被停职反省。 6月份开始,全国展开揭露、批判、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运动。使2100余人受到牵连,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离审查,73人被停职反省。这说明批判胡风的运动出现了难以控制的势头,超出了当局所预期的范围。它从党有条有理的方式变成了恐怖统治,在知识分子中尤其如此。一位观察家在谈到压力之大的情况时说,文化部门经常发生自杀。胡风本人于196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969年又加判为无期徒刑,从而造成一起重大冤假错案。 胡风在狱中绝食,要求举行记者招待会、要求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判,但最后精神崩溃。 平反第一次平反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对这桩错案进行了彻底的纠正,为胡风等人恢复了名誉。胡风1979年获释,此后,曾任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国文联第四届委员、中国作协顾问等。 1985年6月8日病逝于北京。 1980年9月22日,“文革”后复出仍为文艺界领导人的周扬,来看望胡风,并带来中央文件,对“胡风反革命集团”予以平反,而对诸如“胡风的文艺思想和主张有许多是错误的,是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唯心主义世界观的表现”;“胡风等少数同志的结合带有小集团性质,进行过抵制 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损害革命文艺界团结的宗派活动”;还有胡风在20年代担任所谓“反动职务”,写过“反共文章”,“进行反革命宣传鼓动”等政治历史“问题”则予以保留。对于这些被保留的莫须有的论断,胡风自然不能接受,当时他没有在平反文件上签字。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76号文件,指出:“‘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有错误言论、宗派活动的一些同志定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团的错案。中央决定,予以平反。” 第二次平反 胡在北京逝世后,由于胡风家人对文化部拟定的悼词表示异议,追悼会不得不无限期推延,而胡风遗体也不得不冷藏在友谊医院太平间里等待。 次年1月初,胡风治丧委员会终于发出讣告,此时距胡风逝世已七个月。追悼会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仁主持。文化部部长朱穆之致悼词,悼词中对胡风给予充分肯定。——这便是胡案1986年的第二次平反,仍未彻底的平反。 第三次平反 1988年6月18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中央办公厅发出《关于为胡风同志进一步平反的补充通知》,对1980年平反文件中保留的、指责胡风将关于共产主义世界观、工农兵生活、思想改造、民族形式、题材等五个问题,说成是“五把刀子”,予以撤消。对1980年平反文件中保留的、严厉指责胡风和一些人的结合带有小集团性质,进行过抵制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损害革命文艺界团结的宗派活动,予以撤消。对1980年平反文件中保留的、指责胡风的文艺思想和主张有许多是错误的,是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唯心主义世界观的表现,予以撤消。 这便是胡案1988年的第三次平反。至此,胡案历时八年,先后三次才从政治上、历史上、文艺思想及文学活动上,获得全面彻底的平反。 著作文艺笔谈(评论集)1936,生活 文学与生活(理论)1936,生活 野花与箭(诗集)1937,文生 密云期风习小纪(评论集)1938,海燕;又名《看云人手记》,1944,自力书店 论民族形式问题(理论)1940,生活 民族战争与文艺性格(评论集)1942,南天;又名《剑·文艺·人民》1950,泥土社 为祖国而歌(诗歌)1942,南天,1986,百花 棘原草(杂文集)1944,希望社 在混乱里面(评论集)1945,作家书屋 逆流的日子(评论集)1947,希望社 胡风文集(评论集)1948,春明 论现实主义的路(理论)1948,希望社 欢乐颂(长诗)1950,海燕 安魂曲(长诗)1950,天下 光荣赞(长诗)1950,海燕 欢乐颂(长诗)1950,天下 为了明天(评论集)1950,作家书屋 人环二记(散文集)1950,泥土社 为了朝鲜,为了人类(长诗)1951,天下 从源头到洪流(散文集)1952,新文艺 和新人物在一起(报告文学集)1952,新文艺 胡风对文艺问题的意见 1955,文艺报附刊 胡风评论集(上中下册)1984—1985,人文 石头记交响曲(诗集)1986,湖南文艺 胡风晚年作品选(散文、评论合集)1987,漓江 胡风的诗(诗集)1987,文联胡风杂文集 胡风杂文集1987,三联 胡风书信集 1989,百花 胡风论诗(理论)1989,花城 民族形式讨论集(论文集)编,1941,华中 我是初来的(诗集)编选,1943,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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