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超文 |
释义 | 胡超文,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湖北鄂州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副厅级干部)。 中文名:胡超文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北省鄂州市 出生日期:1966年10月 职业:中共咸安区委书记 信仰:共产主义 入党日期:1989年7月 参加工作日期:1988年8月 履历中共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委书记1988.08--1991.01 鄂州市梁子湖区劳动人事局干部、办公室主任; 1991.01--1992.12 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办员、办公室副主任; 1992.12--1993.10 共青团鄂州市梁子湖区委书记; 1993.10--1994.12 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4.12--1996.11 鄂州市梁子湖区公友乡党委书记; 1996.11--1997.08 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乡党委书记; 1997.08--1999.12 共青团鄂州市委书记(公开选拔); 1999.12--2005.07 鄂州市华容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4.03-2004.04挂职任绍兴市越城区区委副书记; 2005.07--2006.01 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6.01--2006.10 咸宁市咸安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10--2010.10 中共通城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2009年2月明确为副厅级干部; 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共咸宁市市委委员、中共咸安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 任中共咸宁市市委委员、市委副秘书长; 2011年12月至今 任湖北省援疆办副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湖北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 2002.12当选为湖北省人大代表; 个人荣誉曾荣获:粱子湖区“优秀工作者”、鄂州市“尊师重教模范”、鄂州市“政协工作先进个人”、鄂州市“关心国防建设之星”、两度荣获“湖北省新长征突击手”、全国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鄂州市“三个代表”征文竞赛二等奖、鄂州市“全市外贸出口工作先进个人”、鄂州市应对WTO征文竞赛二等奖、鄂州市“全市环保工作先进个人”、鄂州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知识竞赛二等奖,咸宁市“市区优秀服务先进工作者”、国家科技部“全国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组织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典型案例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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