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丙申 |
释义 | 胡丙申,原山西运城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当了10年县乡镇企业局局长,为农民保了69万多元贷款,退休后打工10年替农民还了39万元的债。山西运城市夏县乡镇企业局退休局长胡丙申为民保债还账的事迹在网上传播后,被网民亲切地称为“还债局长”。2011年获得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事迹胡丙申1992年上任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时,夏县乡镇企业年产值仅有2000多万元,并且大多陷入困境。眼见苏南等地的农民都依托乡镇企业富裕起来,胡丙申心急如焚。 经过考察,胡丙申发现,资金短缺是制约夏县乡镇企业发展的瓶颈。当时,夏县乡镇企业贷款条件十分苛刻,商业银行不给放贷,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门槛也很高。农民办小企业既无多少财产抵押,也找不到担保人,靠个人根本无法贷到资金。于是,一些走投无路的农民纷纷求助胡丙申。 但由于政策不允许政府部门作担保,要担保胡丙申就只能以个人的名义。 胡丙申先后以个人名义帮19户农民担保借了69万多元钱,除了少部分来自农村信用社贷款,其余全部是民间借债。 2001年胡丙申从局长岗位退下来后,债主纷纷找上了门。原来当年自己担保的19户农民,除了8户及时还了钱,其余11户因企业倒闭并没有把钱全部还上,有的甚至一分钱都没还。 胡丙申带着债主挨个上门去找,这一找差点没让他晕过去。原来,欠债人跑的跑,病的病,死的死,当年担保的钱,还有高达24万多元本金没人还。面对家人的抱怨和指责,是自己担下来,还是一躲了之?胡丙申一时难以决断。有人建议他找找关系,把信用社的贷款做死帐处理,或者干脆找一下县领导,请组织出面解决。但胡丙申一生视信誉如生命,认为那是隔墙扔娃活丢人,是要遭人唾骂的。最终胡丙申选择替这11户农民偿还债务,并承诺争取12年把所有钱连本带利都还上。 十年还债路,弹指一挥间,看似轻描淡写,却充满苦辣辛酸。胡丙申的老同事董乐谦说:“要不是亲眼见你都不相信,他退下来的第一个春节,就到大街上卖对联、卖鞭炮,还开理发店给人剃头,后来又开了个小商店,不到晚上十二点不关门。丙申以前坐小车呀,现在却经常拉大车,有时候看他吃饭,一顿饭一碗水、一棵葱、一个馍,很清苦!” 就这样,胡丙申整整走了10年还债路。2010年元旦胡丙申终于还完了最后一笔欠债。10年间,他连本带利总共还了39万元。记者看到了10年来他收回的欠条和还债的收据,加在一起有近百张,数额大多都在几千元。 还债10年,胡丙申从没向子女求助,因为没脸开口。在当局长期间,他没有给子女安排工作。二儿子复员后至今在县林业派出所当临时工,二儿媳没工作;女儿和女婿在河南卖馒头,至今是农业户口。 去年除夕晚上是胡丙申还清债务后吃的第一个年夜饭,他交给老伴一张存单,那是他怕自己万一撑不下去半道走了,偷偷给老伴攒的养老钱。老伴拿着存单,眼泪一下就掉下来了。 胡丙申说:“我老伴60多岁了,为了多赚点钱,瞒着儿女回农村当季节工,给人家割麦、打场、摘棉花,我们夏县娶媳妇叫"杀媳妇",老伴跟了我一辈子,没享过一天福,我胡丙申真的是把媳妇给"杀"了。” 热议网民“长江万里”说:“尽管从法律上讲,替人还债是老胡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局长他宁愿退休后走十年还债路,也不滥用手中的权力,这种干部很给力。” 网民“憨人憨语”说,以前听过领导欠债的,却从没听过领导会为老百姓欠债的。胡丙申打工十年为民还债,是一个退休官员对法律的遵守和对诚信的捍卫! 网友和观众最为一致的观点就是:老胡是个好干部,是个现代社会最为需要的诚信人,是个令人肃然起敬的人。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毛基永说:“我处理过很多因担保产生的债务纠纷,虽然担保人承担有连带责任,但执行却十分困难,向胡丙申这样主动替人还债非常少见,特别是对一名退休干部来说更加难能可贵。” 夏县瑞马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平定说:“从个人利益上说,胡丙申是个"憨憨",但是从社会发展和为民爱民的角度讲,胡丙申是大公无私的典范。” 荣誉目前,山西省已经将胡丙申推选为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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