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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胡保平
释义

胡保平现年36岁(2011年),曾从金华下属的兰溪市迁至金东区,是金华市外国语学校的语文老师。2011年2月因绑架、杀害并敲诈自己的学生被抓获。

侦查

事件

2011年2月24日晚上,金华市外国语学校一语文老师骗出自己的学生,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自己的学生杀害,埋尸后的次日上午,该教师向撕票学生家长敲诈200万元赎金。

24日晚上8时许,金华市外国语学校初一学生陈某(14岁)从学校出来后失踪。校方立即组织人员在校园内进行了全面搜寻,但一直没有发现孩子的踪影。校方随即向警方报案,金东警方当即立案侦查。

当晚10时许,获悉孩子失踪消息的父母焦急万分地赶到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自己的儿子,但整个晚上儿子音信全无。到25日上午8时许,失踪学生陈某的母亲何女士的手机收到一条勒索短信,对方索要200万元现金。

结果

接到报案后,金华市金东公安分局立即开展全方位侦查,最终于25日下午抓获犯罪嫌人胡保平。

调查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保平因欠债(坊间传其炒股亏空),经预谋于24日晚8时许,将自己的学生陈某骗至学校附近,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其杀害,并于当晚埋尸于学校附近的工地上,然后于次日发短信给受害人母亲实施勒索。

相关

另据了解,遇害学生陈某来自武义,父亲在当地从事房地产业,家境富裕。

4月8日一审时,36岁的胡保平头发花白,双眉紧锁,在被告席上曾当场表示,愿意以死谢罪,并向学生家属再三道歉,称无法原谅自己。

4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胡保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胡保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原告人陈某、何某各项经济损失51.5万元。

8月17日,二审开庭。庭审过程中,胡保平对自己2月24日晚杀害学生的事实予以承认,但他否认作案是事先预谋的,并恳请法庭给自己即将破碎的家庭留下一线希望,自己将尽全力为被害人家属做些补偿。

二审对原判认定被告人胡保平绑架并杀害学生的事实予以了确认。

9月7日下午3时,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保平绑架杀害学生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胡保平的上诉,维持原来的死刑判决。

金华市外国语学校以全面加强监控系统以及学生防范意识。

2011年12月2日,金华市中级法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杀害武义籍学生的胡保平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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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9: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