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呼和浩特市交通局 |
释义 | 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呼和浩特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01]30号)精神,设置呼和浩特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是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职能调整(一)划入的职能 交通战备建设管理。 (二)转变的职能 交通企业经营性项目的投资、生产计划等生产经营权交给企业。 二、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我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组织实施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对国家、自治区和我市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四)负责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和各种交通规费稽征;负责公路建设市场、运输市场、客运出租汽车、收费站、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行风建设,实施公路交通安全监督。 (六)组织呼市地区河道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运输行业管理;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实施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制订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八)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审计。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党委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党务工作;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做好群团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行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局行政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政策法规研究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人员培训工作。 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贯彻交通行业产业政策;负责国家、自治区与地方政府投资以及利用外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估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对交通建设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公路科 负责全市公路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的预算、审批、施工、质检、验收工作;负责辖区公路养护、绿化、水毁及路政的管理工作以及公路养护的年度检查工作;负责制订养护质量指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统计工作。 运输市场管理科 负责道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出租汽车、汽车维修等行业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交通系统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长途客运、新办运输企业、私营经济的审批工作;规划、培育、建设发展运输市场、指导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水上船舶的管理、加强安全管理、监督事故查处工作。 科技科 拟定交通行业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行业的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交通战备科 负责交通战备建设,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协调管理应急交通战备队伍,处理好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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