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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鸿庞氏
释义

鸿庞氏(“鸿庞” 越南语:Hồng Bàng,另又作“鸿厖”),是越南历史里的一个上古氏族或王朝,君主的称号为“雄王”、“雒王”或“碓王”。据越南传说,鸿庞氏存在于公元前2879年至前258年 1,曾使用“赤鬼国”、“文郎国”等国号,为越南传说时期中最远古的王朝,亦被视为越南国家的开端。

鸿庞氏

起源

根据《大越史记全书·外纪·鸿厖纪》、《岭南摭怪·鸿庞氏传》等越南古籍的说法,鸿庞氏系出中国传说里的炎帝神农氏。神农氏帝明在南巡五岭时,娶婺仙女,生泾阳王(越南语:Kinh Dương Vương;名叫禄续,越南语:Lộc Tục)。帝明有意将帝位传给泾阳王,但本身已有长子帝宜,泾阳王“固让其兄”,放弃继承权,帝明便决定由帝宜继位,统治北方,并将泾阳王封到南方,实行统治,国号赤鬼国,以“壬戌年(公元前2879年)”为元年。[2][3]

据《岭南摭怪》所说,泾阳王具有“能行水府”的神力,并娶了“洞庭君龙王”的女儿,生貉龙君(越南语:Lạc Long Quân;名叫崇缆,越南语:Sùng Lãm)。其后,泾阳王“不知所终”,由貉龙君“代治其国”。[3]

有关泾阳王娶“洞庭君之女”的传说情节,中国学者戴可来认为,这“显然是来自唐代的著名传奇《柳毅传书》”。[4]

传说中的鸿庞氏君主貉龙君

2:1 貉龙君的统治

在传说中,貉龙君 “事神术,变现万端”,拥有法力,并能出入“水府”(水中宫殿),又将领地治理得井井有条,“教民耕稼农桑,始有君臣尊卑之等,父子夫妇之伦。”貉龙君“或时归水府”,人民须要帮忙时向他呼唤,就会“龙君即来,其显灵感应,人莫能测”。[5]

2:2 “百粤之祖”

传说,貉龙君娶神农氏帝宜之孙,帝来之女妪姬,两人生下一胞,“胞中开出百卵,一卵生一男,乃取归而养之。不劳乳哺,各自长成。秀丽奇异,智勇俱全,人人畏服,其非常之兆”[6],“是为百粤之祖”。[2]但由于貉龙君是“龙种,水族之长”,要经常出入“水府”,便与妪姬商量:“吾将五十男归水府,分治各处。五十男从汝居地上,分国而治。登山入水,有事相闻,无得相废。”![6]

3;雄王世袭统治的传说

妪姬带领五十位儿子居于峰州,推举“雄长者为主”,称号为“雄王”(越南语:Hùng Vương),并使用“文郎”(越南语:Văn Lang)为国号。[7][6]此后,鸿庞氏延续了十八世[8],再加上泾阳王和貉龙君,君王凡20位。

近代越南学者陈仲金对这个世袭传说有所质疑,认为“纵观自泾阳王至雄王18世,君王凡20易,而从壬戌年(公元前2879年)计起至癸卯年(公元前258年),共2622年。若取长补短平均计算,每位君王在位约150年!虽系上古时代之人,也难有这么多人如此长寿。观此则足可知道,鸿庞时代之事,不一定是确实可信的。”[9]

与中国古代王朝及国家的关系

4:1 扶董为雄王击退殷人的传说

根据《岭南摭怪》里的越南传说,中国殷代时,雄王因“缺朝觐之礼”,而招来殷王率来袭(又称“殷寇”;而《大越史记全书·外纪·鸿厖纪》则说是“雄王六世”时期的“国内有警”)。正当大军压境时,仙游县(或作武宁县)扶董乡的一位三岁童子自动请缨,带领雄王军队来到殷军阵前,“挥剑前进,官军(雄王军)后从。殷王死阵前”,而童子亦随即“脱衣骑马升天”。其后,雄王尊该名童子为“扶董天王”,立祠拜祭。[10][7]

近代越南学者陈仲金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指出中国殷朝入侵的传说“实属谬误”,理由是:“中国殷朝位于黄河流域一带,即今之河南、直隶、山西和陕西地区。而长江一带全是蛮夷之地。从长江至我北越相隔路途甚为遥远。即使时我国有鸿庞氏为王,无疑也不会有什么纪纲可言,无非像芒族的一位郎官而已,因此他与殷朝无任何来往,怎能引起彼此间的战争。而且,中国史书也没有任何之处记载此事。因此,有什么理由说殷寇就是中国殷朝之人呢?”[11]因此陈仲金将之视作“有一股贼寇称为殷寇”而已。[12]

4:2 越裳氏向西周进贡的传说

中国古籍里的越裳氏献白雉于周的说法,亦被越南传说所吸收,并与鸿庞氏拉上关系。据《岭南摭怪》所说,“周成王时,雄王命其臣称越裳氏,献白雉于周。”亦即是说,鸿庞氏的君主派出使节,以“越裳氏”之名,入贡于周。一如中国的古籍,周公认为自己德行不足,于是退郤了这次贡物,并赐以重赏,将来使送回。[13]

4:3 与越王勾践的关系

据越南古籍《越史略·卷上·国初沿革》所说,中国春秋时代的“越王勾践尝遣使来谕,碓王拒之。”亦即是说,越王勾践有意招揽鸿庞氏的国君,但遭拒绝。[8]按照这条资料,中国信史中的越王勾践与越南传说中的鸿庞氏,处于不相统属的状态。

传说中鸿庞氏时期的制度和民俗

5:1 统治制度的传说

据传说,鸿庞氏亦有一套官僚制度。在雄王以下置相,称为“貉侯”,将领称为“貉将”(又称为“雄将”)。王子称为“官郎”,王女称为“媚娘”。官员则称为“蒲正”(又作“蒲政”或“蒲廷”)。而臣仆奴隶称为“稍称”,臣称为“瑰”。世世父传子,称为“父道”(又作“逋导”)。[7][14]

据1970年代越共学者的研究,在越南历史里,甚至到八月革命前,在越南还存留着类似制度及官职称谓。[15]

5:2 越南古代民俗的发源传说

一些越南的古老风俗,都被越南古代史家认为是始创自鸿庞时代。例如,上古先民以渔猎为生,经常被“蛟龙”所咬伤,雄王便命人在身体上刺画龙、水怪等图案,令“蛟龙”不敢咬人,于是开始有“百粤文身之俗”;传说当时越南“民用未足”,于是人们就“以木皮为衣,织菅草为席,以米汁为酒,以榔桄棕桐为饭,禽兽鱼鳖为鰔(鱼露),姜根为盐”;还有上古时候越南人农作时“刀耕火种”,在山川活动时“剪短其发”,初生婴儿“以蕉叶卧之”,别人死后将其遗体“以杵舂之,令邻人闻得来救”等等的风俗习惯,都被视为鸿庞氏时所有的。[14]

灭亡的传说

据传说,雄王共传了十八世[8],到公元前257年,蜀泮因为先祖向鸿庞氏要求通婚被拒,便籍此兴兵入侵。[16]鸿庞氏的最后一代雄王自恃兵强将勇,说“我有神力,蜀不畏乎!”于是疏于防范,饮酒作乐。结果雄王因酒后“沉醉未醒,乃吐血堕井薨,其众倒戈降蜀。”至此,鸿庞氏被蜀泮取而代之。[17]

有关鸿庞氏疆域的传说

越南的各部史籍,对于上古越南民族或鸿庞氏的势力范围,有着略有不同的说法。

《越史略》卷上对上古交趾范围的说法:“昔黄帝既建万国,以交趾远在百粤之表,莫能统属,遂界于西南隅,其部落十有五焉,曰交趾、越裳氏、武宁、军宁、嘉宁、宁海、陆海、汤泉、新昌、平文、文郎、九真、日南、怀骧、九德,皆禹贡之所不及。”[8]

《大越史记全书·外纪·鸿厖纪》的说法:“其国东夹南海,西抵巴蜀,北至洞庭湖,南接胡孙国(即占城),分国为十五部,曰交趾、曰朱鸢、曰武宁、曰福禄、曰越裳、曰宁海、曰阳泉、曰陆海、曰武定、曰怀驩、曰九真、曰平文、曰新兴、曰九德、以臣属焉。其曰文郎,王所都也。”[7]

《岭南摭怪·鸿庞氏传》的说法:“东夹南海,西抵巴蜀,北至洞庭湖,南至狐狲精国(即占城)。分国中为十五部(或作郡):曰越裳、曰交趾、曰朱鸢、曰武宁、曰福禄、曰宁海、曰阳泉(或作阳海)、曰陆海、曰怀驩、曰九真、曰日南、日真定、曰文郎、曰桂林、日象郡等部,分归弟治之。”[18]

《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对前代古籍说法,辩证为“侈大其辞”:“旧史载文郎国西抵巴蜀、北至洞庭,无乃过其实欤!夫洞庭地夹两湖(中国湖南及湖北),实在百粤之北;巴蜀犹隔巂滇(属中国云南),不相接壤,旧史侈大其辞,殆与后蜀王之事皆属传虚,而未之考也。况所分十五部皆交趾、朱鸢以内,全无一部在北,可证其诬也。”[19]

陈仲金的揣测:“这个传说可能起源于貉龙君之后赤鬼国分为称百越的许多国家,因此,今日湖广地方仍称百越之地。这也仅是揣测之词,并无任何确切的凭证。”[20]

中国古籍中的“骆越”

在中国古籍中,亦有与鸿庞氏有关的记载,称之为“骆”或“骆越”。根据司马迁《史记·南越列传》的记载,赵佗在华南、越北一带称王称霸时,就用“财物赂遗”骆越,并将之“役属”。司马贞“索隐”引《广州记》,对这里提到的“骆”加以解释:“交趾有骆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为‘骆人’。有骆王、骆侯。诸县自名为‘骆将’,铜印青绶,即今之令长也。后蜀王子将兵讨骆侯,自称为安阳王。”[21]《广州记》的说法,与越南传说里的雄王及蜀泮灭鸿庞氏的事迹大抵上吻合。

“骆越”在中国古籍里,不单以远古王朝的姿态出现,并且成为了越南地区里长期存在的部落。据范晔《后汉书·马援列传》所载,东汉大将马援平定二征起义后,“与越人申明旧制以约束之,自后骆越奉行马将军故事。”[22]这个记载表明,到了中国的秦汉时代,“骆越”虽然丧失了自立自主,但仍是越南地区里的一支较有代表性的部落。

后世学者对鸿庞氏传说的诠释

陈仲金的诠释:陈仲金认为,“从吴士连开始,自15世纪以后,我国的历史才记述了有关上古时代的传说。由此足可得知,有关这个时代的事情是难于确凿可信的。不过,历史学家郤也收录了这些俗传的荒唐无稽的故事,它们全属神仙鬼怪之说,完全违背自然的法则。但是,我们应该知道。任何国家都是如此,在混沌初期,谁都希望从神话之中寻找自己的根源来光耀自己的民族。无疑也因为这个道理,我国的史书记载鸿庞氏为‘仙子龙孙’云云。”另外,陈仲金又强调:“现在,我们根据旧史而叙述了各种故事,读史者应该分辨何为真实的,何为捏造的,这样才对学习历史有益。”[23]

1970年代越共学术机关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共学者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认为“文郎国开始分化成为有阶级的社会”,以及它的“各个部落组成部落联盟,其首领是雄王。部落联盟经过了一个暂时的过渡阶段,逐渐带有国家的萌芽形态。”[24]此外,越共学者有另一种独特的见解,就是鸿庞氏时期里,“由母系社会转变成父系社会的过程中,越南社会仍保持着一个相当稳固的传统──母亲、妇女在家庭中和社会上起重要作用。这些优良的传统在越南社会上还长期保留着。”[25]

纪念活动:雄王国祭

在现今的越南,把每年的农历初十,定为祭祀雄王的节日,全国放假一天,进行盛大的拜祭活动。它的意义,据越南民俗学家阮宏伟的分析,是越共以国家的力量来支持民间神灵信仰,以及应对来自西方的宗教责难。[26]

注释

1^ 陈仲金《越南史略》中译本,13页。

2^ 2.0 2.1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97页。

3^ 3.0 3.1 《岭南摭怪·鸿庞氏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9页。

4^ 戴可来《关于<岭南摭怪>的编者、版本和内容》,附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265页。

5^ 《岭南摭怪·鸿庞氏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9-10页。

6^ 6.0 6.1 6.2 《岭南摭怪·鸿庞氏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10页。

7^ 7.0 7.1 7.2 7.3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98页。

8^ 8.0 8.1 8.2 8.3 《越史略》(收录于《钦定四库全书·史部》第466册),561页。

9^ 陈仲金《越南史略》中译本,15页。

10^ 《岭南摭怪·董天王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15-16页。

11^ 陈仲金《越南史略》自注,中译本,16页。

12^ 陈仲金《越南史略》中译本,15页。

13^ 《岭南摭怪·白雉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23页。

14^ 14.0 14.1 《岭南摭怪·鸿庞氏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11页。

15^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中译本,36页。

16^ 《岭南摭怪·金龟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27页。

17^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100页。

18^ 《岭南摭怪·鸿庞氏传》,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10-11页。

19^ 原文见于《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前编卷一,转引自陈仲金《越南史略》中译本里的戴可来注文,13页。

20^ 陈仲金《越南史略》中译本,14页。

21^ 司马迁《史记·南越列传》,2969-2970页。

22^ 范晔《后汉书·马援列传》,839页。

23^ 陈仲金《越南史略》中译本,16-17页。

24^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中译本,34-35页。

25^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中译本,38页。

12 ;参考文献

(中文)《越史略》(收录于《钦定四库全书·史部》第46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日文)(中文)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陈荆和编校,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附属东洋学文献センター(昭和59-61年)(1984-1986).

(中文)武琼、乔富编纂.《岭南摭怪》(收录于《岭南摭怪等史料三种》,戴可来、杨保筠校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ISBN 7534802032.

(中文)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92)ISBN 7101003044.

(中文)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

(中文)陈仲金.《越南史略》(或译《越南通史》),戴可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ISBN 7100004543.

(中文)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北京大学东语系越南语教研室译,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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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0: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