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释义 | 机构概述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04〕9号)精神,原衡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更名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 职能调整(一)增加的职能 负责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划出的职能 将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三)划入的职能 原市经济委员会所管理的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 (四)转变的职能 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率上来。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批范围,对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重大项目和非限制类项目逐步实行登记、备案制。对必须经行政审批的投资项目,要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扩大各级政府用自有资金在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的权限。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投资审批的科学性。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审批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工作。 2、强化区域经济调节中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切实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和稳定的重大问题的研究,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性工作。加强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研究制定并实施宏观产业政策,抓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的拟订和战略储备工作。 3、切实减少行政审批和对经济活动的直接行政干预,强化研究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的职能。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以改革促发展。可由市场调节或企业自主决策的原则上交由市场或企业决定;将对竞争性领域由行业管理转变为宏观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主要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协调地方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利用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国家、省和市拨款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由市政府委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制订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政策、规划及申报、核准项目;承担需国家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安排相应的技术改造投资资金,对全市技改项目和技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省内外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十)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协作工作。 (十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二)做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三)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和谐发展,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五)拟订或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规章,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实施。 (十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领导和管理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投资咨询中心。 (十七)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老干科牌子)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提案和议案办理、政务信息、保密和对外宣传接待、信访、政务督办、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会、机关党务、计划生育工作等行政事务;负责本系统信息化网络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办公自动化。 (二)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监测、预测并提出相应政策措施;组织研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参与全市财政、金融政策制定及相关体制改革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三)法规科(加挂衡阳市人民政府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政策、规章的起草;负责有关地方性政策、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事项;承担工业投资项目的行政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加挂衡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论证,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方案、实施中的衔接配套问题;指导和协调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承担衡阳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加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牌子)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意见;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安排国家、省拨款的建设项目;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专项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名单和计划;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实施;按国家、省和市里的规定,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全市重大项目总库。 (六)工交能源科(加挂衡阳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衡阳市稀土办公室牌子)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安排相应的技术改造投资资金;协调、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负责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内资企业技术改造使用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确认工作;参与研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等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交通等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规划能源、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的建设发展状况,参与制订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承担国家、省安排我市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制订和完善作战经济动员方案,落实物资保障能力,落实军民兼容项目,建设经济动员信息网络;负责本系统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稀土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 (七)农村经济科 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形势,研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审核、申报和安排相关行业的项目,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承担国家、省安排我市农业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 (八)高技术产业科 监测分析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态,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衔接平衡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化基地以及需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优化配置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安排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投资计划;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和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 (九)地区经济科(加挂衡阳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牵头负责环境保护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重大问题;承担衡阳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社会发展科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和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审核、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申报审核工作。 (十一)第三产业科(加挂衡阳市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 组织编制全市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预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第三产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拟定和衔接第三产业主要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修订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第三产业引导资金;衔接平衡第三产业与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承担衡阳市第三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财政金融贸易科(加挂对外经济科牌子) 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贯彻国家和省财政政策和直接融资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负责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监督其使用情况。监测分析国内外及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省级储备,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和要素市场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协调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有关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组织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备选项目;承办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 (十三)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出和实施稽察工作计划;负责稽察报告的审核、上报和下达;负责重大项目稽察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及通报反馈工作;研究制订稽察工作规章;负责稽察特派员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章程设置。 新成立机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收集、整理、策划、开发和重大项目库建设;负责编制全市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安排方案;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前期考察认证、审查和呈报,牵头或参与重大项目的定点、布局、选址、立项等前期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的矛盾与问题;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开发和管理工作,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责任机制,提出考核办法,督促检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 衡阳市“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 研究提出“两型社会”建设和综合配套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法规和文件;组织编制衡阳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和“两型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牵头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审查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协调重大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市重大“两型社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3名。划入市政府办经济体制改革科2名,划入市经委技改科技科1名。 其他事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其中粮食、棉花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 2、境外投资管理。原油、矿山开发等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市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市商务局审核。 领导信息党组书记、主任 康 强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正处级干部 谢先来 协助管理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机关党委、机关工会、联系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乔华 分管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贸易科、联系市经济技术协作办。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 旭 分管工交能源科、高技术产业科、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联系市投资咨询中心。 党组成员、副主任 欧 杏 分管农村经济科、地区经济科、联系市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云祥 分管监察室、办公室(老干科)、第三产业科。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邹顺初 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科、法规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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