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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衡阳市地方税务局
释义

衡阳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25日组建运作,下设13个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内设职能科室12个,省局派驻机构2个,直属行政单位3个,负责全市7县(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常宁市、祁东县、耒阳市)5区(雁峰、石鼓、珠晖、蒸湘、南岳)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地方税收征管,肩负着为全市各级政府组织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现有干部职工1307人,全市地税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已达到92.7%。

机构简介

按照分税制的划分,衡阳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资源税、印花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从2 0 0 0 年1 月起暂停征收)、屠宰税(农村费改税后取消)、筵席税(我省暂未开征),负责代征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险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和衡阳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要点,研究制订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地区有关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工作。

(四)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收入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税收收入,完成税收任务。

(五)负责监督检查管辖所属单位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地方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税收执法情况。

(六)对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和经费开支实行垂直管理。

(七)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九)负责本地区税收理论和政策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税收宣传。

(十)承办省地方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科室(中心)主要职责

1、办公室

处理市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和重大会议材料;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综合调研、信访、保密、外事、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及公开、办公自动化;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管理、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接待及车辆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工作规范管理及考核。

2、人事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及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核、培养与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临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3、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税务监察工作以及党纪、政纪、廉政教育工作;受理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参与本局干部考察、职务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局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协助上级调查处理本局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4、思想政治工作科

负责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地税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工作。

5、税政管理一科

负责全系统营业税、烟叶税税政管理以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组织实施;负责不动产、建筑业、货运行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管理;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6、税政管理二科

负责全系统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的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7、税政管理三科

负责全系统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税种的减免税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8、征收管理科

负责督促《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的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制度、办法;负责指导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地税发票管理、税控装置的推行管理以及征管范围的界定;负责指导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和纳税服务;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或审核报批;负责或指导纳税人信誉等级的认定管理。

9、计划财务科

负责本系统税收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及会统工作;负责本系统地方税收票证管理、使用和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地方税务经费核算及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10、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全市系统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综合性税收政策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系统税收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地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系统普法教育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11、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财务收支、经费管理、基建预决算和税收执法等专项审计。接受市局人事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对系统内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参与本局政府采购事项的审计监督。

12、收费管理科

负责代征规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资金)的征收管理和政策解释;负责各费金的减免审批(转报)手续和跟踪管理。

13、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负责全市电子产品的选型;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软件开发、推广应用和技术培训;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

14、后勤中心

负责机关环境卫生、食堂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公务接待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5、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基层作风和组织建设;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管好用好党务经费,组织开展党员活动;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按要求和规定条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16、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负责组织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注册登记初审上报、业务培训、年检工作;负责初审、报批税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

17、机关工会

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干部职工困难家庭的特困扶持和慰问工作。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组织开展会员活动。

二、直属行政机构的主要职责

1、省级税收征收分局

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省级营业税纳税单位的营业税及其它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负责省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本市州范围内省级地方各税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稽查局

负责本系统税收执法的监督工作;组织和协调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实施专项稽查;负责地税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或配合公、检、法等部门打击偷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涉外税收征收分局

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涉外纳税单位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负责所在地城区范围内的涉外纳税单位地方各税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负责对本局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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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9 18: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