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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衡阳人事人才网
释义

衡阳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衡阳人事中心所属的事业单位。该基地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各类人事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考试信息的发布,考试教材的发行,考试成绩的统计、汇总和分析,考试成绩的公布查询,拓展社会化考试;开展对各类人员知识水平、能力、个性、发展趋势、潜力及业绩考核进行科学评价,开发人才评价系统;举办社会化培训;建立考评信息档案库,管理和维护全市人事考试测评网络系统。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定全市人事管理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职数、考试、录用、 调配、培训等工作;完善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拟定全市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研究拟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队伍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和有关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并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协调全市国家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研究拟定和组织 实施行政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和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有关奖牌、锦旗、证书制作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作。

(五)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综合管理和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发展、规范人才市场;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拟定;承办全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配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优秀人才的公开招考、录用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订全市军队转业干 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政策, 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 并组织实施。

(十)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国国家培训网衡阳培训站(衡阳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承担市内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网络培训工作;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衡工作的外国专家 (包括经济技术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三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衡等外国专家)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专家。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与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和政策的规划、拟定及审核;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事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秘书、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保卫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办理市人大代 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管理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工作人员考核、培训、任免、交流、晋升、工资、保险福利、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根据《公务员法》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管理、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及科级(含科级)以下职数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管理以及市直机关国家公务考试录用的审批;负责全市优秀人才的录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指导全市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等工作;审核市直行政机关年度考核等次比例;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考核、惩戒工作,审核市直各系统全市性行政奖励工作计划,承办由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工作部门奖励的集体与个人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全市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出国培训工作;指导管辖范围内继续教育协会的工作;拟定干部培训中心和军转干部培训中心的培训计划及对培训中心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其他有关专家 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 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专家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在全市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职员、工勤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 工作。

军转干部安置与流动调配科

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原则、办法和措施,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和特 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提出全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市直机关(除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外)和中央、省在衡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干部(职员)的调配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全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科

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中央、省在衡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工资基 金管理并指导工资统计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负责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工作,研究 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完 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疾病、 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优异退休待遇、异地安置、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更改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及待遇确定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管理工作。

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科

研究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研究拟定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组 织指导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 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研究 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研究拟定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参与市人才研究会的工作。

外国专家科

管理全市智力引进、来衡工作外国专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 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智力引进与派出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管理智力引进经费;协调管理全市引进外国文教、经济、科技专家工作和计划审定、项目实施;负责对聘请外国专家、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服务;对经济技术领域、外商投资企业、教科文卫系统的外国专家实行专家资格认证管理,办 理外国专家邀请函电、确认聘请外国专家审批件和外国专家证审核报批手续,发放《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和《外国专家证}; 负责来衡(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的审核工作;负责对来衡外国专家的宣传工作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同公安部门做好来衡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指导筹建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的工作。

干部培训中心

衡阳市人事局干部培训中心和衡阳市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合并组建衡阳市干部培训中心(加挂衡阳市公务员培训中心牌子),为市人事局管理的正 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及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 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拟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计算机应用、军转干部 岗前培训,负责新录用的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前培训等工作;

(三)联系管辖范围内继续教育协会工作;

(四)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衡阳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为市人事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人事考试工作。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专业技术人事职(执)业资格、外语等级、录用公务员、职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升(定)级等考试工 作;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专家服务和人事信息中心

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拟定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国家人事部、省人事厅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的系统网络标准化与规范化的执行和推广,负责与有关信息部门的业务联系,并向社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三)负责人事信息系统联网单位操作人员的培训;

(四)负责全市人事和工资统计及人才预测工作;

(五)负责人事工作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和市人才研究会工作;

(六)负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市学科带头人津贴的发放,为专家提供医疗保健、休假、学术技术交流及生活方面的服务;

(七)负责专家联谊会工作,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咨询、攻关及技术培训等活动,为专家队伍建设和发挥专家作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

(八)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等有关服务及科研资助经费的评审申报工作;

(九)负责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有关服务工作;

(十)承办市人事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军转干部自业择业安置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的汇总、申报及拟定调整与分拨方案等工作。

(二)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障经费的测算,并负责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接转及其跨县(市)区迁移的报批工作。

(四)负责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完成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交流中心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才交流法规、政策,参与制定本市人才 交流规划和制度;

(二)承担全市人才与智力交流、人事代理服务;

(三)办理企业及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才调动手续;

(四)负责国家计划外及自主、择业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择业管理;

(五)负责人才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以及与大中专院校联合开展 成人国民学历教育;

(七)承担市人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市人才交流中心设3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人事人才宣传;负责本中心人事、行政、财务管理;承担本中心综合、协调、督查、咨询、接待等服务工作。

(二)人事代理科

负责承办各类人才档案托管,人事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 户粮关系挂靠,转正定级,工资异动,职称确定、晋升,以及社 会养老保险、出国出境政审、计划生育等人事代理服务;负责自 由择业大中专毕业生择业管理、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档案托管;负 责人才开发、人才培训,以及与大专院校联合开展成人国民学历 教育。

(三)人才交流科

负责办理各类人才的引进、输出;承办除实行公务员制度的 党政群机关以外的自收自文和差额拨款的所有事业单位的人才 流动调配手续;负责人才求职登记、人才测评、推荐招聘及人才 聘用合同鉴证;负责举办人才集市;承办人才招聘广告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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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