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黑龙江省大米协会 |
释义 | 黑龙江省大米行业协会,于2004年10月成立。协会是从事大米生产、加工、贸易、储藏、检验、运输、科研等企业、事业单位和从事上述工作的企业家、专家、知名人士、管理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专业性社团组织,经黑龙江省民政厅核准登记,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英文名称是:RICE ASSOCIATION OFHEILONGJIANG PROVINCE,HINA,缩写为:HLJRA。黑龙江省大米协会以服务为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据市场经济规则,在大米行业中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监督作用。沟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整合我省大米资源、品质优势和产业规模优势,发挥群体效益,创建名牌,搞活流通,提高会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服务,为大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服务。 黑龙江省大米协会的主要任务:1、沟通会员与政府的联系,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调查本行业的基本情况,研究本行业发展趋势,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本行业的全面、科学、协调发展; 2、总结和交流协会会员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会员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调查研究协会会员在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和正当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4、根据大米行业的特点,制定行规行约。督促和组织协会会员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实行公平交易,合理定价,保证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维护行业信誉,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效益; 5、参与制定、修订大米行业各类标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它标准的产品及企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6、接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和粮食行业的实际需要,引导企业合理定价,防止不正当竞争; 7、促进企业的横向联系与合作,举办有关商品交易、产品展销、技术转让等活动;举办粮食论坛,开展学术交流;宣传推广行业内的新技术、名牌产品;接受有关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大米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发挥行业的整体优势和国有粮食企业的市场主渠道作用,促进行业的经济发展; 8、建立信息网络,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9、发展国内、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建立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内外学习考察交流活动; 10、接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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