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鹤卡 |
释义 | 鹤卡全称鹤卡借记卡,是一种金融支付结算工具,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行,使用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具有消费结算、转账支付、存取现金、账户管理等功能,但是不具有透支功能。黑龙江省内凭证可查询历史交易明细。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鹤卡概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鹤卡借记卡业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银行卡业务会计核算, 促进银行卡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以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规定第一条 鹤卡的功能和种类 本办法所称鹤卡借记卡是指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受黑龙江省各县级联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下同)自愿委托,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申请的统一品牌的借记卡,是向单位和个人发行的具有存取现金、消费结算、转账支付、账户管理等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具有透支功能的金融支付结算工具。 (一)鹤卡借记卡按使用对象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卡片表面是否记载持卡人姓名分为记名卡和非记名卡;按卡片的从属关系分为主卡和附属卡。 (二)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发行的鹤卡借记卡共分为以下八种: 普通卡、单位卡、单位附属卡、个人记名卡、个人附属卡、员工卡、金卡、白金卡、钻石卡。 (三)单位卡均为记名卡。 第二条 基本概念 一、 发卡机构:指经当地银监分局初审、黑龙江银监局审查、批准,取得借记卡业务市场准入资格,并经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同意使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鹤卡品牌,可在其辖内开办银行卡业务,作为发卡主体,承担办理银行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相应法律责任的各县级联社。 二、 受理机构:指经批准,受理银行卡业务的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分支机构。 三、 本社(行)卡:本社(行)卡是指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分支机构(同一核算中心)发行的银行卡。 四、 本地卡:本地卡是指在同一城市代号辖属范围内,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各发卡机构(哈尔滨城郊联社与哈尔滨市宾县联社为同一城市代号)发出的银行卡。 五、 异地卡:异地卡是指非同一城市代号下,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各发卡机构发出的银行卡。 六、 他行卡:他行卡是指除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 七、 银联交换中心:银联交换中心是指对银行卡跨行交易信息进行转接和提供跨行交易清算数据的银行卡跨行联网服务机构。银联交换中心包括银联总中心和区域中心。 八、 省联社网络中心:省联社网络中心是指系统内负责银行卡交易信息转发、提供清算数据的部门。 九、 清算行:清算行是指负责对通存通兑业务进行资金清 算的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清算中心及各县级联社核算中心。 第三条 空白卡片的管理 一、鹤卡卡片由省联社负责外包制作,在表外科目 “重要空白凭证”下按照卡片种类分设账户核算。 成品卡入库时,会计分录: 收:10102鹤卡 成品卡出库时,会计分录: 付:10102鹤卡 二、发卡机构领取卡片必须按照重要空白凭证领取的有关规定办理。 入库时的会计分录: 收:10102鹤卡 出库时会计分录: 付:10102鹤卡 第二章 基本业务第四条 借记卡发卡 借记卡发卡时,柜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鹤卡借记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申请表”和规定的有效证件无误后给予发卡。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 或2111活期储蓄存款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 贷:262101凭证工本费 贷:51110202鹤卡手续费收入(年费) 如果开立单位卡,会计分录: 借:2011活期存款-单位基本存款账户 贷: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存款-持卡单位 贷:262101凭证工本费 贷:51110202鹤卡手续费收入(年费) 登记“开户登记簿”,销记重要空白凭证。会计分录: 付:10102鹤卡—借记卡 第五条 柜台交易 单位卡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将销货收入直接存入单位卡账户;个人卡账户的资金只限于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 一、现金存款 持卡人提交现金存款时,柜员清点现金无误后,刷卡或录入卡号,输入存款金额等内容,交易成功后,打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交持卡人签字确认,如填单业务,由柜员核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无误后,将“客户回单”连同卡片交持卡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作为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 1、本社(行)卡在本社(行)存款,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 (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2、本地卡存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3、异地卡存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二、转账存款 转账业务中,按照卡种分为本社卡转入本社卡、本社卡转入本地卡、本社卡转入异地卡、本地卡转入本地卡、本地卡转入异地卡、异地卡转入本地卡、异地卡转入异地卡。 持卡人办理转账存款业务时,柜员审核无误后,刷卡或录入卡号,输入存款金额等内容,交易成功后,打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交持卡人签字确认,如填单业务,由柜员核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无误后,将“客户回单”连同卡片交持卡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作为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 1、本社卡转入本社卡 (1)单位卡会计分录: 借:2011活期存款(基本账户) 贷: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持卡单位 (2)个人卡会计分录: 借:2111活期储蓄存款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 2、本社卡转入本地卡 (1)转入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2)转出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3、本社卡转入异地卡 (1)转出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如果手续费以现金方式收取 借:101101网点现金(手续费) 贷:51110205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2)转入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4、本地卡转入异地卡 现金收取手续费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借:101101网点现金(手续费) 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2)转出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3)转入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转账收取手续费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2)转出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3)转入卡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5、异地卡转入本地卡、异地卡转入异地卡会计核算参照本地卡转入异地卡交易 三、现金取款 个人借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时,柜员刷卡,由持卡人输入个人密码,柜员输入取款金额等内容,交易成功后,打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交持卡人签字确认,将“客户回单”连同卡片和支取的现金交持卡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存/取款凭条”作为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 1、本社(行)卡在本社(行)支取现金,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 2、本地卡取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3、异地卡取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 贷:51110205-3柜面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4、农民工卡取款 (1)他行农民工卡在本社(行)柜面取款 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受理方手续费分成) 贷:243102应解个人汇款(交易金额) 贷:51110205-4农民工卡手续费收入(受理方手续费分成) 借:243102应解个人汇款(交易金额) 贷:101101网点现金(交易金额) 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受理方手续费分成)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受理方手续费分成) (2)本社(行)农民工卡在他行柜面取款 发卡机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受理方手续费分成) 贷:51110205-4农民工卡手续费收入(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受理方手续费)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受理方手续费) 四、转账支取会计核算参照转账存入交易。 第六条 自助设备存、取现金及转账 持卡人通过自助设备存取现金后,系统自动进行账务处理。 一、存款业务 (一)本社(行)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存款,会计分录: 借:101102自助设备现金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 (二)本地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存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三)异地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存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51110205-2ATM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手续费)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二、取款业务 (一)本社(行)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取款,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二)本地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取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三)异地卡在本社(行)的自助设备取款 1、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462902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贷:51110205-2ATM手续费收入(手续费) 2、发卡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 系统内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 (四)他行卡业务 1、他行卡在本社(行)自助设备取款 (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贷:243102应解个人汇款(交易金额) 贷:51110205-2ATM手续费收入(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借:243102应解个人汇款(交易金额) 贷:101102自助设备现金(交易金额)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2、本社(行)卡在他行自助设备取款 (1)发卡机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借:53110402鹤卡手续费支出(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持卡人应付的手续费) 贷:51110205-2ATM手续费收入(持卡人应付的手续费)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贷:469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贷: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发卡机构应付的手续费) 3、本社(行)卡在境外自助设备取款会计分录同本社(行)卡在他行自助设备取款会计分录。 三、自助设备转账 自助设备转账业务中,按照卡种分为本地卡转入本地卡、本地卡转入异地卡、异地卡转入本地卡、异地卡转入异地卡。手续费收入计入51110205-2ATM手续费收入,会计核算录参照柜面转账交易。 四、自助设备查询 自助设备查询业务中,本社(行)卡在境外ATM机查询收取手续费。 发卡机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 贷:51110205-2 ATM手续费收入 借:53110402-2 鹤卡手续费支出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时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111202一般转存款 第七条 特约商户消费 一、POS消费 (一)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此交易待日终清算时系统自动记账 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贷:2011活期存款—商户基本账户(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贷: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手续费分成)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手续费分成) (二)本社(行)卡在他行消费 1、POS消费 (1)发卡机构会计分录: 借: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存款-持卡单位(交易金额) 或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2、消费质押消费质押是客户与开户行签约消费质押协议,以借记卡内存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只限整存整取,下同)做为质押;客户消费时,如果卡内活期存款余额小于交易金额且卡内定期存款大于交易金额与卡内活期余额的差额,系统自动将差额从开户社(行)消费质押临时垫款账户划入到客户卡内活期存款账户,用于客户消费;日终时,如果客户卡内活期存款余额大于垫款金额,系统自动扣收垫款金额并划入消费质押临时垫款账户;如果客户卡内活期存款余额小于垫款金额,系统自动将客户卡内的定期存款进行部分提前支取,日终消费质押临时垫款账户余额为零。 (1)发卡机构会计分录: 借:139106消费质押临时垫款(交易金额-活期存款账户余额)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活期存款账户余额)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2)日终清算时发卡方会计分录: ①活期存款账户补足消费金额时的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垫款金额) 贷:139106消费质押临时垫款(垫款金额) ②活期存款账户无金额时的会计分录: 借:201703借记卡个人定期存款(垫款金额) 贷:139106消费质押临时垫款(垫款金额) (3)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101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二、借记卡跨行卡消费撤销 1、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撤销时是日终清算后自动入账,会计分录是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会计分录的红字冲销。 2、本社(行)卡在他行POS消费撤销时的会计分录,是本社(行)卡在他行pos消费时会计分录的红字冲销。 三、借记卡跨行消费退货 (一)联机退货 退还手续费 1、本社(行)卡在他行POS消费退货会计分录是。 (1)发卡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存款-持卡单位(交易金额) 或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贷: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发卡方手续费分成)(红字)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发卡方手续费分成) 2、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退货时会计分录日终清算回系统自动记账 不退还手续费 (1)发卡机构会计分录为: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 贷: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存款-持卡单位(交易金额) 或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交易金额)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一般转存款(交易金额)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二)手工退货 1、他行卡在本社(行)POS消费退货 商户携带特约商户提供的“加盖”特约商户在本社(行)预留印鉴银联退货凭证,信用社可以为客户进行手工退货交易。 退手续费 (1)受理机构办理客户手工退货,会计分录: 借:2011活期存款-商户基本账户(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262113POS应付款(交易金额) 贷: 51110205-1pos手续费收入(红字) (2)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帐务处理 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62113POS应付款(交易金额)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 省清算中心的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111202准备金存款 不退手续费 (1)受理机构办理客户手工退货,会计分录: 借:2011活期存款-商户基本账户(交易金额) 贷: 262113POS应付款(交易金额) (2)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帐务处理 受理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262113POS应付款(交易金额)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交易金额) 省清算中心的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交易金额)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交易金额)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111202准备金存款 2、本社(行)卡在他行POS消费退货会计核算参照联机退货交易 (六)预授权完成及撤销会计核算同消费及消费撤销交易 四、本行卡在境外交易 本社(行)卡在境外POS消费、消费撤销、退货等交易会计分录同本社(行)卡在他行POS消费、消费撤销、退货等交易会计分录。 第三章 资金清算第八条 资金清算原则 一、省清算中心与各县联社的清算 1、系统内交易资金清算采用日终净额轧差清算的原则。 2、跨行交易资金清算采用逐笔实时清算的原则。 二、省清算中心与银联总中心的资金清算是净额轧差清算。轧差后的清算净额包括:交易本金、手续费及差错类调整交易金额。 第九条 省清算中心与银联总中心的资金清算 一、省清算中心次日接收到银联总中心的资金清算信息和对账信息,系统自动与前日的银行卡跨行交易数据进行核对。 省清算中心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接收即时转账报文,系统自动进行账务处理,并打印来账凭证。 应收汇差时,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应付汇差时,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111202准备金存款 第四章 账务核对与错账调整第十条 账务核对 银行卡对账必须按照系统内外往来账务的逐级核对原则,及时核对, 若省清算中心与银联总中心的清算数据不一致,应以银联总中心的数据为准,通过行内的差错处理平台,按照差错处理办法予以处理,以确保整个系统上下清算的一致。 第十一条 错账的类型 一、长款: 1、取款交易成功,未付款或付款金额小于记账金额。 2、存款交易成功,收款金额大于记账金额。 3、存款交易不成功,已收款. 4、交易成功,ATM未吐钞或部分吐钞。 5、交易成功,CDM未记账或记账金额小于存钞金额。 6、消费交易成功,POS未出单。 7、商户发现长款,提出调整。 8、持卡人发现长款,提出调整。 二、短款: 1、存款交易成功,未收款或所收款项小于记账金额。 2、取款交易成功,付款款项大于记账金额。 3、ATM吐钞,发卡机构未记账或记账金额小于吐钞金额。 4、交易成功,CDM未收钞或部分收钞。 5、POS消费成功,发卡机构未记账或记账金额小于消费金额。 6、贷记调整失误。 7、商发现短款,提出调整。 8、持卡人发现短款,提出调整。 第十二条 错账调整的原则 一、错账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有复必果、果必明确”。 二、错账调整以受理机构的业务交易事实为依据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错账调整的处理 一、ATM长款 (一)本行卡本行ATM长款 1、受理机构做ATM长款处理,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 贷:262112ATM应付款 2、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 (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262112ATM应付款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受理联社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发卡联社 (3)发卡社机构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贷: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 (二)他行卡本行ATM长款 1、受理机构处理跨行ATM长款的会计核算同本行ATM长款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受理联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111202准备金存款 (三)本行卡他行ATM长款 1、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是原取款交易的红字冲销,发生额为长款金额。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二、ATM短款 1、受理机构做ATM短款处理,会计分录: 借:139109-1ATM应收款 贷:101101网点现金 2、省清算中心接到电子银行部的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 (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贷:139109-1ATM应收款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受理联社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三、POS长款 (一)本行POS长款会计核算同手工退货业务处理 (二)他行POS长款 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是原POS消费会计分录的红字冲销,发生额为长款金额。 四、POS短款 (一)本行POS短款 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 1、受理机构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贷:2011活期存款-商户基本账户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受理联社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二)他行POS短款 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 1、会计分录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发卡联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111202准备金存款 五、调单申请 (一)本社(行)发起调单申请 1、受理机构办理客户调单申请,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 或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 贷:51110202鹤卡手续费收入 2、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 (1)调单申请社会计分录: 借:53110402鹤卡手续费支出 贷: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申请联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二)本社(行)做调单回复 省清算中心收到电子银行部差错处理单,进行账务处理 1、调单回复社会计分录: 借:112402存放省联社清算款项 贷:51110202鹤卡手续费收入 2、省清算中心会计分录: 借: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贷: 232301联社上存清算款项—回复联社 收到人行清算报文会计分录: 借:111202准备金存款 贷:46290102银联清算往来 第五章 其他业务第十四条 挂失 银行卡遗失或被盗,持卡人应立即办理挂失。挂失包括卡挂失、密码挂失和双挂失,挂失方式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填写“挂失申请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纳挂失手续费,柜员对该账户进行挂失处理,打印“收费凭证”一式二联,一联为回单,另一联为贷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 贷:51110202鹤卡手续费收入 第十五条 工本费 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会计分录: 借:101101网点现金 贷:262101凭证工本费 第十六条 年费 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年费,会计分录: 借: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存款-持卡单位 或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 贷:51110202鹤卡手续费收入 第十七条 销户 持卡人要求销户时,出具有效身份证件,交回银行卡,经办员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销户手续。会计分录: 一、单位卡: 借:52110101活期存款利息支出-银行卡存款利息支出 201701借记卡单位活期存款-持卡单位 贷:2011活期存款-持卡单位的基本账户 二、个人卡: 借:201702借记卡个人活期存款-持卡人 521102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或应付利息) 贷:101101网点现金 第六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鹤卡上线之日起执行。 鹤卡服务黑龙江省内凭银行卡、身份证、密码任一网点柜台均可要求查询历史明细 电话银行,根据客服电话提示使用传真机传真历史交易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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