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 |
释义 | 社团简介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是一个以普及计算机网络知识为主的学术科技型社团,于1998年年9月成立,现有会员159人。现由翟蒲杰老师担任协会指导教师。 社团宗旨1、团结学校的电脑爱好者,促进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与提高; 2、协助学校开展有关电脑技术应用方面的活动; 3、为学校和社会提供计算机应用、维护的服务; 4、为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合作服务。 社团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的名称: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是河南科技大学的学生组织。协会在学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协会以提高自身及学校的电脑水平为目的,学习、研究电脑技术;丰富学生的计算机知识;促进校内外电脑爱好者的交流。协会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规定。团结全校的电脑爱好者促进我校计算机知识的普及与提高;协助学校开展有关电脑技术应用的活动;为学校、社会提供计算机应用、维护的服务;为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合作服务。 第四条 协会受校团委和院团委领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是: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旨在提高电脑应用水平的活动;主要内容是网络、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学生机房管理、个人用电脑的维护;应用软件的操作和培训;组织各种旨在提高电脑应用水平的技术培训;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会员以《电脑爱好者》、《微型计算机》、《在线 online》、《电脑报》等权威杂志作为教材。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协会章程; (二) 有加入协会的愿望; (三) 本校电脑爱好者; (四) 遵守法纪、按时交纳会费的本校学生均可申请成为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向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批准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参加电脑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培训、讲座、服务、竞赛等); (三) 优先或优惠取得协会资料权; (四) 优先取得在校园网上的个人空间以及论坛的发言权; (五)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 积极支持并参加协会的工作,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团结;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维护协会的团结;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注册协会,会员如果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失去会籍的同时,已取得的各种优先权利同时失去。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选举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 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七) 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 领导本协会各机关开展工作; (九)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个月至少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条 河南科技大学网络先锋电脑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服从学校的领导; (二) 电脑应用技术较好且是在校生; (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 热爱电脑事业; 第二十一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协会签署有关协议; (四) 临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宜; (五) 支持各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六)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七) 提名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八) 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作用; (九) 处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二十三条 协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协会下设: 1、 技术部 2、 宣传部 3、 外联部 4、 组织部 5、 划分各部的目的 我们提倡电脑知识全面发展,但结合协会实际情况,考虑到会员人数较多,为加强连续同时也为了使平时组织活动分工明确,加强管理,因此设部。当然,我们设部以后,并不是强调只能搞一方面,只要直接对某一方面感兴趣,均可以进入到这方面对活动中去。 集会活动纪律要求: 1、 实行各级负责制,各级依次对上一级负责。 2、 有活动安排是,各项事务应分工明确,落实到个人,部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辞。 3、 在活动时如会员对此活动有仕么意见和建议,可随时提出,如可行的话马上实行。 4、 在工作过程中,协会成员均平等,大家一视同仁,不允许“以打压小”,“以上压下”,协会中应具有一种平等,积极向上的精神,仍掉等级观念。 5、 为提高大家的积极性,我们特设“任务主席”,任何友好的活动思路的会员,均可担任此职并由他全权负责此事,协会从各方面权力支持,直至活动成功结束。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实行会计或出纳分离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必须随时接受学校或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学校核准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请学校批准。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学校角度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由学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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