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法律协会 |
释义 | 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法律协会前身为大学生法律学会,成立于1995年。经过精心筹备于2001年更名为大学生法律协会。法律协会以研究法律,维护公正,传扬法律精神为宗旨,拥有自己的会刊《河洛法苑》, 社团简介协会有一批知名法学专家律师为坚强后盾。法律协会一路走来已经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传统,多次成功举办活动,有用舌如枪的法律辩论赛,幽默精彩的话剧表演,也有深刻透析法律的专门讲座,本会聘请文法学院院长杨连专老师、王鲁青副教授等洛阳市知名法律专家为常年顾问。在学校2003-2005学年社团活动月评比中,取得一次二等奖、两次一等奖的优异成绩。 社团章程宗旨以“研究法学,维护正义”为宗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活动准则 权利义务权利: 1、会员有凭会员证参加法协各项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对法协活动和组织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会员有参加法协各项重大决策的权利。 4、会员有参加徽章及各部负责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会员有无偿获得内部交流刊物或资料的权利。 义务: 1、会员有及时缴纳会费的义务。 2、会员有积极参加主动配合各协会各项活动的义务。 3、会员有维护法协团结尊严和形象的义务 会员招收凡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包括成教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执行协会决议,足额缴纳会费者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1、协会是根据自己的章程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同意整体,组成人员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员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 2、协会成立自己的机构,对外代表协会,对内行使事务管理权。 3、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社联部,编辑部并由9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负责本会的重大决策,各部日常活动由秘书处同意协调,同意规划。 4、下届协会会长从本届负责人中选举(或推举)产生,协会其他负责人从本届优秀会员中选举(或推举)产生。 会议制度1、开会前由秘书处特定人员通知并将会议所要进行事项传达。 2、开会时无故不得迟到缺席,有事情请假,假条交秘书处保管。 3、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 4、会议内容由秘书处专人记录。 5、每次活动后,各部必须缴纳活动总结书进行交流,总结经验教训。 奖惩制度1、每学期评出优秀部长和委员若干名给予证书和物质奖励。 2、学期末由各部部长综合其部委员表现,写一份评定书确定其德育分。 3、开会时委员无故迟到或缺席由各部部长记录在案。 目标1、传播法律知识,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法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弘扬正气,扶贫济弱,打击邪恶。 2、维护法律尊严,穿成法律文明,为学生开辟第二课堂,为会员提供学术研究,发展专业知识的平台。 3、创设一流协会,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财务1、财务内部公开,专人管理。 2、协会的经费必须用到有利于协会运转的实际用途上,协会所有收支都必须入帐,并做出详细说明。 3、协会的帐面和实际经费收入分别由专人负责。 4、协会成员为协会工作的收入全部归协会所有。 换届选举程序1、会长和副会长的选举 会长和副会长的候选人由本协会全体成员推举产生,然后由全体委员投票产生,若推举未果,则由前任会长提名,后进行选举,提名人数为三名,从这三名中直接选出会长和副会长。 2、各部部长和秘书长的产生 各部部长和秘书长由会长确定,并在选举会上及时发布。 3、各部副部长和副秘书长 各部副部长和副秘书长由该部部长或秘书长确定,并及时交于会长,由会长当场公布。 协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效率的原则确定此流程,望各成员给予监督。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