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 |
释义 | 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是由河南大学医学院团总支直接领导的,经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及河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成立的,在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备案的大学生社团组织。协会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河南大学各相关部门领导下的,以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掘民族艺术人才,营造河大独特氛围,展现少数民族异彩为宗旨,本着合法、公正的原则,遵照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发起的学生社团组织。 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社团成立的背景 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璀璨成果。在中华民族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各民族共有的中华文化,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充分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的奇花异葩。没有少数民族文化的多彩多姿、争奇斗艳,就没有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迷人魅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无限活力和历久弥新。只有使各民族的文化瑰宝交相辉映,中华民族的团结和谐才会有更加强韧的纽带,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创造才会有不竭的源泉,中华文明才会不断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加快发展。依法每五年举办一次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就是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应当看到,形势和任务要求加快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使之更好地与各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与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现实需求相适应,与发展先进文化的时代要求相适应,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要求相适应。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任务繁重而又艰巨。 社团成立的必要性分析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民族存在的根基,是一个民族发展的活力源泉,是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核心因素。因此,了解一个民族,必须了解这个民族的文化;尊重一个民族,必须尊重这个民族的文化;发展一个民族,必须发展这个民族的文化。做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少数民族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加强民族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增强中华文化的活力、促进中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这是贯彻“双百”方针和“两为”方向、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民族文化是我国丰富多彩文化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承担着恢复华夏的重担,应该认识到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为保护和发展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是以葫芦丝艺术为主,兼容笛子、萧、巴乌,古筝等民族表演艺术的高校艺术性团体,将秉承传播和发展民族文化的思想,不断总结创新,传承民族精髓。 社团成立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精神文化追求的 日益增强,选择一种娱乐方式放松自己,陶冶情操,增强自身艺术文化修养已成为一种必要。音乐因为具有能够开发智力,增强记忆,陶冶性情,提高自身气质与生活品位等众多特点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对于踏入音乐领域有着更深的渴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于音乐都不愿仅停留在欣赏的层次上,而是希望能够掌握一门音乐表演技术,以便提高自己的音乐修养与品位。 葫芦丝近年在全国流行,越来越多的爱好者为之陶醉。从几岁的儿童到年逾古稀的老人无不被她悠扬婉转的声音所动。在北京、上海、天津、西安、广州、昆明等全国大中城市都有葫芦丝的培训基地和众多爱好者。全国各地高校也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葫芦丝、巴乌学生社团,将葫芦丝演奏者的知识层次提高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葫芦丝能够从云南的一些山村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其必然有其独特的魅力与资本。客观上讲葫芦丝具有以下特点: 一、音色优美,婉转动人。葫芦丝取材天然,音柔如丝,婉转若水,极具表现力,被誉为“东方的萨克斯”。 二、少数民族特色,原生态文化。葫芦丝最初流行于傣族,阿昌、佤,德昂和布朗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得宏、临仓地区,有着许多古老而美丽的传说,表现了少数民族年轻人之间浪漫的爱情。天然的乐器、淳朴的音乐,还有那浪漫的传说,无不使听者感受到与大自然相融合的那种典雅与舒适。 三、简单易学。葫芦丝结构简单,技巧易学,可以快速入门,适宜于没有音乐基础的爱好者学习。 四、修身养性。葫芦丝声音以轻柔为主,可以抚慰人的心情,在人们在烦躁之时能够稳定情绪,平和心态,学习效率倍增。 五、价格便宜。我们做为非专业葫芦丝的爱好者,一般价格在一百元左右的葫芦丝便能够很好的满足需要,这个价位与其他乐器相比较低,在大多数大学生经济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葫芦丝具有的以上诸多优点决定了其在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中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我们也相信葫芦丝会以其独特的魅力让越来越多的河大学子为之所动,进而投入到弘扬葫芦丝艺术乃至民族文化的伟大事业中去。 河南大学地处七朝古都开封,古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众多民族音乐的爱好者,为我们协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学生社团作为大学校园里学生生活的重要组织,有着很强的生命力。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学在大学期间创办并经营一个社团,无疑是大学生活里一份不可多得的经历。我们自从开始准备成立协会到现在已经有半年。在这半年里,我们经过认真刻苦地训练,演奏技艺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具备了带新的能力。我们积极参加学校的文艺演出,积累了很多舞台表演的经验。我们热心奔走,以自己的真诚与执著打动了一个个深藏绝技的艺人,并在此后的日子里得到了他们莫大的支持,同时也为协会找到了专业的指导老师。我们以艺会友,结交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使自己的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了组建协会的规模与实力。但考虑到我们中大部分人的专长都在于葫芦丝和巴乌两个方面,所以我们决定以葫芦丝和巴乌作为协会最初的主要发展方向,待到时机发展成熟,实力壮大之后,再开始发展古筝、笛子、扬琴等其他民族乐器。最终协会将发展成为一个集各种民族乐器为一身民族音乐性质的学生社团。我们相信我们将成为河南大学,乃至全国高校众多学生组织中的佼佼者,为母校的荣誉增添光彩。 希望学校领导能够支持并批准本协会的成立。 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员入会资格及退会手续 ●第三章:会员日常行为准则 ●第四章:协会干部管理条例 ●第五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章:部门设置及各自主要职能 ●第八章: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九章: 附则 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 第二条 协会宗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河南大学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培养自学、探索能力;传播葫芦丝艺术,弘扬民族文化,增加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内涵,为葫芦丝爱好者搭建相互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协会性质 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是由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团总支直接领导的,经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及河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成立的,在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备案的大学生社团组织。本协会是依照《河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建立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生社团。协会将以研究我国民族传统乐器为主,歌舞为辅,提高大学生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为己任,坚决拥护党的纲领,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 第四条 协会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团结和引导学生成为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综合型 人才。 (二)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校各民族学生社团与社团之间的团结、交流与合作。 (三)以学习课余文化、自我锻炼、培养健全的人格为目的,以学习、欣赏、活动为手段,最终使校园生活情趣化,使大学生性格外向活性化,为你、为我、为他(她)共建和谐校园。 (四)组织学生开展器乐展演,器乐培训,艺术讲座,艺术交流,校园文化,民族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竹管乐人才,为所有爱好民族竹管乐器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空间。 (五)努力将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发展成为河南大学乃至全国高校中的优秀学生社团,回报母校对社团的支持,为母校赢得更多的荣誉。 第五条 协会活动、 (一) 每周组织会员参加基本技能训练,其他时间会员可自由安排练习。 (二) 每个月请专业老师到学校为协会会员讲课 (三) 参加学校其他学生组织及单位组织的文艺活动 (四) 联系其他学校、组织、个人及葫芦丝等民间乐器演奏专业人士共同举办文艺晚会。积极参加公益演出、支教表演。 (五)定期张贴海报,摆放展版向全校师生介绍葫芦丝、巴乌、笛子、古筝、扬琴、琵琶、二胡、唢呐、笙、胡笳、洞箫等少数民族经典乐器,加深大家对少数民族乐器文化的了解。 (六)联系乐器行、厂家在我校共同举办少数民族乐器展、文艺晚会等,使大家能够直观的看到、听到、领略到少数民族乐器文化的独特魅力。 第二章 会员入会资格及退会手续 第六条 凡具有河南大学学籍的学生,愿意承认协会的章程,服从组织安排,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协会的决议,并按规定交纳会费,不分民族、性别和宗教信仰,经协会审核,同意后即可入会。 第七条 会员申请被批准后,即成为正式会员,拥有正式会籍,并需向协会缴纳会费,会员会籍不得转让。 第八条 会员正式入会后可自由申报各部室成员。理事会或会长、干部可根据协会需要进行调动,但事先须经过该会员的同意。 第九条 会员由于正当原因需要退会时,应向协会递交退会申请书并说明原因,由理事会正式注销其会籍,同时协会与会员之间不再存在权利与义务的问题。 第三章 会员日常行为准则 第十条 协会会员应当具有基本的集体荣誉意识,在协会集体活动或单独活动时,应当注意自己的谈吐、举止,规范自己的行为。 第十一条 协会会员须服从协会的领导,在学习、活动中,听从负责人指挥。有意见或建议可向组织部或理事会提出。 第十一条 协会会员应当积极练习葫芦丝演奏的各种技巧,但不 能影响到其他人正常的生活,每天晚上十点之后任何人不得在寝室吹奏乐器。违反此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本人应承担相关责任,并要受到协会处分。 第十二条 按时参加协会活动,每次到达活动现场首先签到,办公室负责记录备案。对于每个学期协会开展的活动有四分之一未参加而又没有请假的协会应给予警告,对于超过一半活动没有参加而又不能给出合理解释者,协会有权利将其劝退。 第四章 协会干部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会长、副会长产生的条件和程序 (一)成为本协会会员一年以上(首任会长除外) (二)无被学校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经历 (三)思想进步,主要课程无补考科目 7 (四)具有一定的葫芦丝、巴乌演奏水平。 (五)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有较为融洽的社团人际关系。 (八) 会长人选必须由上一届常委会提名,并经理事会 讨论,三分之二以上投票通过,经校团委审查核准方可。 副会长由会长推荐,经全体会员投票选举,交由社联备案。 第十四条 部长、副部长产生程序 理事会推荐并通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应先向常委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通过各部部长的考核后方可参加选举,会员大会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民主选举方式。 第十五条:凡协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处分。 (一)< 凡是理事有三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者或迟到,早退五 次者,免去在组织里的所任职务; (二) 以协会名义做出重大违反校纪、校规、法律,损害, 协会 的利益和声誉的应罢免职务。 ; (四)不克尽职守、渎职或滥用职权。 (五)干部在工作中不善待会员,出言不逊,有损组织形象者,免去职务;凡是 (六)协会理事必须主动积极提高笛箫演奏水平,并积极指导其他会员学习,有无故不接受安排者或有意发难者,应免去职务。 第十六条 凡是对协会做出积极贡献的协会应给予奖励。 第五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 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每年协会干部成员选举大会上,所有成员都平等享有一票选举权。所有表现优秀,未有过挂科及学校处分的成员都平等享有成为候选人的权利。 二、享有对协会各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有权检举揭发违纪干部 , 要求处分违纪干部 , 罢免和撤换不称职干部的权利 。 三、对于协会的经费的来源及用途享有知情权。 四、拥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学习音乐知识(理论知 识与演奏技巧)的权利。 五、拥有享用本协会现有全部学习资源的权利。学习资源包括协会现具有的歌曲库,伴奏下载,曲谱,以及理论资料、教学视频等。 六、拥有平等演出权。对于学校内外其他组织及单位的演出邀请所有协会成员只要通过协会考核,达到标准的都有平等的被推荐演出的权利。 七、乐器的购买及维修自由权。会员若对协会统一定购的 乐器感到不满,可另行购买。所有会员享有免费维修乐 器的权利。 八、通过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任务的权利。 九、有对个人作品和技术的使用权 十、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八条 协会会员须承担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协会的相关章程,执行协会决议;遵守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不从事与协会宗旨相违背的活动。 二、珍惜协会提供的学习机会,按时参加协会的训练,努 力提高自身技艺,完成协会要求的各项学习及其它任务。 三、积极参加学校演出,服从协会安排。 四、爱惜协会共有资产和公共学习资源。爱惜协会的音设 备,曲谱架及其他共有资产;对于协会的公共学习资 源应妥善保存,不能造成公共学习资源的流失。 五、按时按量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章 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 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会费 (二) 上级主管部门的拨款 (三) 商家、企业的赞助 (四) 开展服务性活动所得的报酬、 第二十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开支 (一) 由于复印资料,购买相关书籍,音带,VCD等,开办葫芦丝、巴乌以及其他学习班的必要支出和举办相关活动的支出; (二) 打印花销,办理会员卡,会员通知等。 (三) 协会网站花费及必要的外交支出。 (四) 其他事物。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详细记录,并由会长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 每个月协会办公室主任需向会员公布本月财务收入及支出情况,并保存备份供学期末结算汇报。 第二十三条 每次活动之前办公室需做出详细的财务预算 并在活动结束后予以重新审核,多余资金收回。 第二十四条 协会财务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好接管手续,做好财务审核。 第二十五条 协会成员、干事因社团事物需要资金的,可由本 人向协会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注明金额及用途,经全体干事和负责人讨论,三分之二同意方可获得。 第二十六条 如有特殊原因协会成员预先垫付部分或全部资金的,可向消费单位索取发票或收据,经负责人查证后即可报销。 第二十七条 大型专项活动应建立专项资金单独管理。 第二十八条 协会经费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尽量保留原始凭证,接受理事会及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六章 部门设置及各自主要职能 协会理事会:(一) 领导组织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前制订完备的活动方案,活动中各部门成员各负其责,积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活动后由相关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并交社联记录备案。 (二) 定期聘请专业老师进行知识讲座,组织新会员学习训练。 (三) 研究和制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并向社联汇报。 会长: 对协会负责,对各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安排,领导与组织各部门工作,支持各部门展开各项活动,对外代表协会面对学校领导、赞助商、活动承担者、其他学校及学校团体。 副会长: 对协会内部人员进行总体规划安排,监督指导日常事务开展,并协助会长的工作。在社长缺任期间,副会长可以代行社长职权。 办公室:1.筹备并实施协会内外大小活动。 2.协助会长并配合其他部门参与葫芦丝协会理事会的工作,及时反馈各部门问题,提交协会进行讨论研究。 3.负责协会财务管理,档案资料保存,各方面的文字编辑工作等。 4.负责组织纪律,会员出勤考核,监督实施奖惩条例,并予登记保存资料。 5.处理新社员入社申请,进行社员档案管理,组织与策划文艺部、学习部的日常活动,并形成书面文字的企划案,报由部长汇报会长,共同商讨是否有可行性,然后交由各部长实施执行方案。 文艺部:1.学习葫芦丝、巴乌、笛子等乐器的演奏技术及理论知识。开展葫芦丝、巴乌的理论研究,向会员传授演奏技法。 2.形成协会的表演核心,负责会员平时的练习,代表协会参加校内外的表演交流,提供较高质量的文艺节目。 3.研究我国民族音乐艺术,向协会提供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资料。 宣传部:1. 负责展示协会风采,树立协会形象,扩大对外影响,设计协会前景,张贴海报,制作展板等。 2.创建网络宣传平台,不断更新、丰富、优化平台,使之起到良好的宣传作用。 3.配合会长及外联部与外界协商及筹备资金等活动。 外联部:1.联系商家获得商家赞助,筹备活动资金 2.负责协会外部工作,加强与校内兄弟协会之间的联系,参加兄弟协会的交流活动; 3.积极联系葫芦丝、巴乌等器乐专家为我社提供全面的器乐知识和指导。 第八章 协会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九条 根据本协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理事会将依照修改程序作出适当的修改。 第三十条 协会章程的修订程序应经过以下过程。提出修改意见——理事会讨论决定——会员大会通过——理事会修改备案——社联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章程修改后,经团委及社团联合会批准生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的挂号单位为河南大学医学院团总支。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协会所有。 河南大学葫芦丝、巴乌协会 二○○七年五月 团队建设 本协会为了发展,需要组建一支工作团队,由会长、理事会、部长及会员充当,人数限在10人以内。以清晰的目标、相关的技能、相互的信任、一致的承诺、良好的勾通、恰当的领导、内外支持为基础,担当协会的指教任务。 所谓团队,是指组织内的一群人,其成员相互依存,在心理上彼此意识到对方,在行为上相互作用,为达到某种目标而结合起来。 1. 问题解决团队的要求: 有效的团队清晰的 一致的 良好的 目标 承诺 沟通 相关的 相互的 技术 信任 谈判 恰当的 技能 内部 领导 支持 外部 支援 团队宗旨: 要以全面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是为了全员活性化,有自我实现技能、知识、人格、才智的权利。 团队目的; 以自己的道德行为和个人魅力起到典范作用,形成领导的权威和会员的满意,克服困难实现目标。 一:团队会员要求 1:会员的激励 作用:(1)激励可以强化一个人的动机,从强化其行为,使其保持较高的学习效率。 (2)激励可以充分调动组织内现有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会员的潜在能力。 (3)通过激励可以把现有才能的、组织所需要的人才吸引过来,并长期为组织服务。 2激励方法: (1)目标激励 (2)榜样激励 (3)感情激励 (4)任务激励 (5)参与激励 (6)培训激励 二:决策 决策是管理的基础。我们团队的基本责任是决策,进而是组织工作。 三:组织工作 1. 组织工作就是设计和维持一种有助于有效的集体活动的组织结构的活动进程。 2. 组织的职位设计应着眼于实现会员的满意,应能够激发会员的奉献精神并实现卓越的组织绩效。 四:组织文化 1.深层的组织文化(精神文化): (1)组织最高目——歌乐共舞 (2)组织精神——追求卓越 (3)组织管理风格——全员参与 2.中层的组织文化(制度文化) 3.表层的组织文化(日常宣传) 附则一:协会各部负责人联系方式 姓名 部门 院系 联系方式 陈林 会长 医学院 高亮 副会长 物理学院 郭丽琴 办公室 经济学院 刘振中 文艺部 工商管理学院 郜晓敏 宣传部 计算机学院 刘楚冰 外联部 工商管理学院 附录三:葫芦丝、巴乌简介 云南是一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千百年来聚集在这里的各族人民用自己勤劳的双手、聪明智慧开垦着这片土地,创造着灿烂多彩的民族文化。葫芦丝、巴乌就是民族民间音乐百花园中的一支奇葩。它扎根于民族民间音乐的沃土,充满着神奇的魅力,今天它由一件民族特色乐器跻身于独奏乐器的行列而赢得了国内外人士的喜爱,在音乐艺术的殿堂里流光溢彩。 葫芦丝,原名筚朗叨,是傣、阿昌、德昂、佤、布朗等族单簧气鸣乐器。傣语称筚朗叨,“筚”是傣族气鸣乐器的总称,“朗”是直吹,“叨”是葫芦,意为带葫芦直吹的筚。阿昌语称泼勒翁,“泼勒”是箫,“翁”是葫芦,意为葫芦箫。德昂族称布赖,“布”是吹,“赖”是葫芦,意为吹葫芦。德昂族各地方言又称米伦、比格宝、渥格宝等。佤语称拜洪廖,“拜”是簧管乐器的泛称,“洪廖”是葫芦,意为带葫芦的簧管乐器。西盟佤族又称背板。布朗族称同格满。 在德宏傣族地区流传着一个动人的故事:远古时候,在大盈江畔,住着一个大户人家的姑娘,名叫朗慕,江边有个划渡筏的小伙子叫二保。朗慕过江去赶街,这天坐二保的渡筏,两人一见钟情,约定再次相会。一天从江上飘来一个小葫芦,里面装着朗慕的信:因家父管教很严,不能与你对歌谈情,你若心中有我,就在葫芦下面插上竹管,待夜深人静时来到我家墙外,吹起我们用葫芦和苦竹合制成的筚朗叨,畅述衷肠。二保每晚到墙外去吹,却都被家人赶走。朗慕被禁深宅,听乐声怀念情侣,不久含恨而死。二保悲痛欲绝,每天夜里走村串寨吹奏心爱的筚朗叨,把这悲烈的爱情故事讲述给傣家儿女。傣族民间还传说:很早以前,一次山洪暴发,一位傣家后生抱起一个大葫芦,闯过惊涛骇浪,救出了自己心爱的姑娘。他忠贞不渝的爱情感动了佛祖,佛祖把竹管插入金葫芦,送给勇敢的小伙子。小伙子捧起金葫芦,吹出了美妙的乐声。顿时,风平浪退,鲜花盛开,孔雀开屏,祝愿这对情侣吉祥、幸福。从此,筚朗叨在傣族人家世代相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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